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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睢阳之围与 “吃人” 史实考
安史之乱至德二载(757),安禄山部将尹子奇以十余万众围睢阳,张巡与许远合兵仅数千。是役之要,《通鉴》已点破:“睢阳,江淮之保障也,若弃之,贼必乘胜长驱,江淮尽失,则国无财赋矣。” 故巡之守,非独守一城,实系唐室财赋命脉。
“吃人” 之事,始见于《旧唐书・张巡传》:“初,睢阳谷尽,将士多食茶纸,其后茶纸亦尽,巡乃出其妾,杀以食士,远亦杀其奴;然后括城中妇人食之,继以男子老弱。至城陷,所食人口二三万,人知将死,而莫有叛者。”《新唐书》略同,惟增 “罗雀掘鼠,煮铠弩以食”,明 “吃人” 为粮尽之最后选择。《通鉴》系其事于至德二载七月,谓 “人相食,死者什五六”,与两《唐书》所载时间、规模相合。
考其时势:睢阳被围凡十月,初尚得鲁炅粮援,后援绝粮竭。《张中丞传后叙》载韩愈亲访南霁云部将,言 “城且破,其将卒死者十三四,而妇人老弱死者过半”,可证 “所食二三万” 非虚 —— 盖城中原有人口数万,至城破时幸存者仅四百余,除战死外,余皆为粮。然巡之行事,非主动屠戮,乃 “括城中妇人”“继以老弱”,次序亦见其勉力保全战力之用心,此为史实之要辨者。
二、唐人评价之伦理基调
唐代士大夫对张巡的评价,几无质疑 “吃人” 之非,而独重其 “守土保国” 之功。韩愈作《张中丞传后叙》,力辩时人对巡之诋毁,谓 “天下之不亡,其谁之功也?” 欧阳修《新唐书・忠义传》赞曰:“巡、远忠义奋发,力捍危城,食尽继以人,志节不衰”,直以 “忠义” 盖过 “吃人” 之争议。
此非唐人罔顾伦理,实因天宝之后,唐室危如累卵,“忠义” 之核心在 “保社稷、安黎元”。睢阳若破,江淮必陷,彼时 “饿殍遍野” 之惨,恐远超一城之 “人相食”。故唐人论史,重 “功之大小” 与 “害之轻重”:巡以一城之牺牲,换江淮半壁之安,其功足以掩过。此亦唐代忠义观之特质 —— 不同于宋明理学之重个体道德完善,唐人更重家国存续之集体伦理,此为评价张巡之关键语境。
三、后世之辩与史识之歧
宋儒始对 “吃人” 事提出质疑。程颐谓 “食人之罪,不可赦也,纵有功,亦不过免死而已”,已脱唐人 “功过相抵” 之论,转而以 “不杀” 为道德底线。朱熹则持中,谓 “巡之守睢阳,虽出于不得已,然食人之罪,终不可掩;但天下不亡,巡之力为多,故后世犹以忠烈称之”,试图平衡 “功” 与 “德”。
至王夫之《读通鉴论》,则从 “权变” 角度析之:“当天下分崩之际,守土之臣,不得以常道论。夫睢阳者,唐之存亡所系也,巡固知食人之非,而不得不为,则其志可哀,其节可尚也。” 夫之虽不赞 “吃人”,却能以 “乱世权宜” 体谅其困境,近于寅恪先生 “了解之同情” 之旨。
清人赵翼《廿二史札记》则直指争议之本质:“论者或责其食人,然当时孤城无援,与其全城降贼,使贼屠戮,不如食人为守,犹得奋死报国。” 此论复归唐人之 “功利权衡”,然已添 “不降则无屠戮” 之预设,较唐人之论更趋复杂。
四、结语:历史情境与伦理之辨
张巡 “吃人” 一案,非可简单以 “忠烈” 或 “残忍” 断之。依“史事必置于当时情境中观之” 之法:安史之乱为 “天下危亡” 之局,睢阳为 “江淮屏障” 之要,巡之 “吃人”,实乃绝境中 “两害相权取其轻” 之选择 —— 若弃城,则江淮之民必遭贼屠戮;若坚守,则一城之民为粮。其行为之悲剧性,正在于 “忠义之节” 与 “生命之仁” 的不可两全。
后世之争议,本质是伦理标准之变迁:唐人重 “家国存续”,宋明重 “个体道德”,清人重 “权变实效”。然无论如何评价,“于古人之处境,具了解之同情,而后能论其是非”。张巡之过,在 “食人之实”;张巡之节,在 “守死不屈”;而张巡之悲,则在乱世之中,忠臣义士不得不以 “不仁” 之行,成 “大仁” 之功。此亦中国历史上 “忠义伦理” 与 “生命伦理” 冲突之典型,足为后世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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