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小学时,男生和女生同桌,借半块橡皮时,会有手部、臂部皮肤的碰撞、摩擦和触摸,不知是什么原理,触摸的一刹那身体里真的会有电流产生。
我记得,一次看电影《春苗》,在黑漆漆的电影院里,我的胳膊肘和坐在我旁边的女生的胳膊肘在座椅的扶手上碰到了一起,双方竟然心照不宣,一直这么紧挨着直到电影散场,这大概就是异性相吸吧,这大概就是朦胧的性意识吧。
我上中学时,突然有一天,老师宣布不让男女生坐同桌了,这事让我郁闷了好几天;突然有一天,老师把全年级的男生赶到操场上自由活动,听说要给全年级的女生集中上生理卫生课,这事也让我心里不平衡,感到多少有点性别歧视;突然有一天,男生和女生不许在一起上体育课了,这事让我怒火中烧,我常常痴痴地望着操场上那一端穿着粉红色运动服的女生在单杠上做着各种各样的动作,鄙夷地瞄一眼站在女生身边热心指导的穿着蓝色运动服的50多岁的有些谢顶的男体育老师,我一边朝空中吐痰,一边在心里骂:“这个老流氓!”
我在中学时受到的最记忆犹新、最震撼人心的性教育,竟然来自法院的布告。那时正赶上“严打”,校园里贴满了一张张白纸黑字的布告,上面盖着人民法院猩红的印章。学校本来是让我们接受法制教育的,可是,布告里的内容实在太刺激了,什么“强奸”“奸淫”“猥亵”“鬼混”,还有让人看着脸红的过程描述。女生们都不好意思看,男生们不但好意思看,还好意思念出声来。我比较腼腆,一天放学后故意晚走,在天蒙蒙黑的时候,独自一人把布告从头到尾仔细看了一遍,看后觉得自己好像犯了罪一样。
上高中时,班里一个男生因为“搭伴”受了处分,所谓“搭伴”就是男生和女生搞对象。我所在的中学是市重点,大家都埋头读书,男女间的事情不敢多想,但我确实曾在上课时盯着右前方一位漂亮女生的黑黝黝的扎着彩色蝴蝶结的马尾辫子走过神。到了上大学,一进校门就得知有个高年级的女生因为和外校男生搞对象怀孕而被开除学籍。这件事情,给了我很大的打击,以至于我在大学二年级谈恋爱时,净追求诗意和浪漫了。
但不管怎样,大学终究是大学,跟中学比还是开放了不少。记得大学一年级,班里组织舞会,把课桌、椅子统统推到教室四周,不知谁从家里拎来一台灰色的卡式录音机,不知谁从哪里录来一盘大杂烩的磁带,里面三步、四步、探戈、伦巴、迪斯科一应俱全,我尤其喜欢那首《万水千山总是情》。那时也奇怪了,上课时总有人装病不去,跳舞时总是全勤。大热的天呀,男生女生的手抓在一起都攥出汗来了,大家仍乐此不疲。但跳舞活动坚持了不到一年,男生和女生之间突然生分起来,女生们更喜欢扎在宿舍里说说笑笑或写日记,男生们更喜欢在有电视的教室里喝着啤酒、汽水看世界杯。
大学四年一眨眼就过去了,同学们分别参加了工作。在大学里谈恋爱的男生女生,十有八九劳燕分飞。毕业后再谈恋爱,都有了时不我待的紧迫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