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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贝已经哭得声嘶力竭,兀自几近疯狂地用头撞击着厚重的铁门,隔着浓稠的夜色,我看不到他,他也看不到我,而我知道,他伤,他痛,他急!或许他并不明白,他的挣扎与悲泣将于事无补,我断不会放他走,放他去追逐自己失落的爱情,因为一切已经结束,所有的海誓山盟,所有的朝朝暮暮,都化作了死神一抹温存的微笑,比雪还冷。
天若有情天亦老,红尘中的卿卿我我悲欢离合惟一个痴字了得,贝贝的痛苦根源不外于此。坐在桌前,灯光浅浅地照着,屏幕上只有寥寥可数的几个字,然而,我却再也敲不下去,索性背对着黑暗,发出一声直坠心底的叹息。对于贝贝的不幸,我不能熟视无睹,而又确确的无能为力,所有的安慰与排解,在爱情之花凋落的碎片里,都显得索然而苍白。贝贝的肝肠寸断像一簇簇荆棘,渐渐扎进我柔软的心房。十指无措地绞动着,几次三番,我几乎按捺不住自己的绝决,差一点就去开门落锁,任贝贝远走高飞。
贝贝是个孤儿。当邻居把他送来家里来的时候,他甚至还没有睁开眼睛。那时还是秋天,天空蓝得有些深不见底,黄叶从风中滑落,有的就悄悄地砸在贝贝瑟缩的懵懂之上。邻居用两只手小心翼翼地把他托在我的胸前,“你留,还是不留?”“带他走吧,我真的不想留下。”“那我只有再把他放回路边去,唉,怪可怜的小东西。”邻居没有条件把他留在家里,满以为我会接纳于他。抬头望天,鸽群倏然飞过,响起一阵阵幽幽的哨声,就像是落寞的少年倚在窗前,吹着古老的埙。不敢正视邻居的眼睛,因为我已经感到心中有些莫名的松动。
“爸爸,爸爸!我们留下他吧,他多可怜啊,他的爸爸妈妈不要他了!”儿子跟着女儿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用他的小手搂住我双腿使劲地摇着。女儿也怯怯地讲情,“爸爸,留下他吧,您忙,就让我来照顾他!”也许是孩子们的善良改变了我的主意,我点点头,姐弟两个迫不及待地把小东西从邻居手中接过来,几乎异口同声地欢呼着,“好哟,好哟!毛茸茸的多可爱啊!”——从那时起,这只被人抛弃的小狗就正式成为我们家庭的一员,姐姐和弟弟给他取名贝贝,宝贝的贝。
贝贝的到来,给孩子们带给了无穷的乐趣,尤其是在他那双澄澈的眸子打开之后。姐弟俩找来小纸箱给他做窝,给他用奶瓶喂奶,慢慢的,贝贝就“胖”了起来,鼓鼓地在地上滚来滚去,像个可爱的毛绒玩具。然而,我依旧对小东西提不起兴趣,因为在三十多年的记忆里,我们一家,从父亲、母亲算起,可以说都没什么“狗缘”。家里不知养过多少小狗,即便是不夭亡,也不是被人偷走,就是被车祸夺去生命,人与动物之间,在一起时间长了就会日久生情,一旦他们被夺走,哪能不黯然伤怀,也就因此上,我嘱咐自己,再也不能养狗,何必去伤害一条无辜的生命?尽管打心底里还是会暗暗地喜欢。
小院儿狭窄,对于异味就显得比较敏感。贝贝打小顽劣,屡教不改,不管用什么法子教他,他依旧是我行我素,把粪蛋儿拉得满院都是,于是就成了惯例,我每天早上一睁眼,就慌慌张张地跑出去给贝贝打扫“战场”,小家伙好不晓事,开始的时候还歪个小脑瓜在一旁发痴纳闷,久而久之,居然赖皮地横着个身子撞上来,蹭你的双腿,蹭你的扫帚,或者干脆“手”抓嘴咬,阻挠你的清扫。我哪能不“气急败坏”,抡杖要打,小家伙嗖地跑出去,竟然还忘不了回头“汪汪”两声,潜台词就是:你这人真没劲!不就是开个玩笑乐呵乐呵嘛!它总爱藏身在门房的大转椅下,疲弃多年没有舍得卖掉,到这时却成了他的“寝宫”。未几,贝贝又坏笑着跑出来搅事儿,恨得我是牙根儿痒痒,却又束手无策。
贝贝是个混血儿,他的母亲是一只巴儿狗,父亲是只普通的笨狗,或许是因为这个原因,渐渐长大的贝贝变得身粗腿短,身长却又远远超过寻常的巴儿狗。贝贝继承了母亲的聪明乖巧和父亲的尽职尽责,不仅讨得小巷里邻居们喜欢,而且还是把看家的好手。小巷附近有个网吧,常常有些不三不四的问题少年聚集在那里,而且不止一次被人看到,他们三五成群在深夜里出入小巷,前两年,小巷里就曾有几户邻居被盗,种种迹象无不指向了网吧。不过,自从贝贝懂得看家以后,这种事情就再也没有发生过,夜半时分,哪怕是一只老鼠溜过小巷,贝贝都要不依不饶吼它个魂飞魄散。然而,贝贝也曾被狠狠惩戒过,虽然每每忆及,我免不了有些愧疚。青年的贝贝不再满足于把自己圈在小院儿里,因为它的乖顺,我也不想用让他的余生在铁链下度过。于是乎,这家伙开始招摇过市,每天都到外边疯到天黑才回家,偶尔回来,不是叨块臭骨头,就是叨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你去制止,他居然还呜呜地咆哮,也原谅他是护食,但弄得家里一塌糊涂真是让人恼火,驱散了,清扫,只能这样。哪想到,贝贝终于避无可避地踩到了“火药桶”上。
某日,我与妻带着孩子回老家办事儿,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华灯初上,打开院门,只一眼,也就只一眼,我的无名之火腾地烧上心头。院子里七零八落地堆着些鞋子——我的,妻的,女儿的,儿子的,反正一个都不少,强压怒火,我回头埋怨妻离家时没有锁上房门。走到院里,打开电灯,贝贝正在小院的角落里撕扯着儿子的裤子,看到我们回来,摇摇尾巴,还媚态十足地打个招呼,进屋再看,床上床下,一片狼藉——我在盛怒之下,贝贝的下场可想而知,此后很长的日子里,贝贝对我敬而远之——一看到我回家,他就惶惶然左闪右躲,再无了往日的嚣张。
终究是从小亲手养大,贝贝仿佛慢慢宽宥了我。我习惯夜里码字,看到屋里有灯光漏出,贝贝经常一陪到底。我在屋内,他在门外,觉得索然无味了,就轻轻挠挠房门,被我一声轻斥,他就又回复到他的静谧中去。有时,贝贝会回来很晚,看到院门关闭,就习惯性地在小巷里叫两声,我应声去放他进来,他似乎也觉忐忑,灰溜溜地样子引人捧腹。然而,春天里来,贝贝变得神“犬”见首不见尾,有许多次彻夜不归,有时回家打个呼哨,眼神也忧忧郁郁的,一副心事忡忡的样子,这家伙难道病了?谜底后来被前巷的邻居点破,“呵呵,你家的贝贝可是入赘给我们家了啊,你看看,你也不找找。他已经拜倒在我们黄黄的石榴裙之下,咱们可是整儿八经的亲家了,哈哈哈……”“好说,好说,呵呵。”我一边漫不经心地敷衍着邻居的调侃,一边“恨恨”地想:这个娶了“媳妇”忘了“娘”的家伙,怪不得整天魂不守舍的,原来是思春了。说来也巧,邻居说完的第二日,就在小巷外不远处碰到了那对“热恋”中的“情人”,贝贝那个低三下四百般呵护的模样真让人喷饭,人家挤他,他不动;推他,他不动,老老实实跟在人家屁股后边,巴结得不得了。
爱情是一场风花雪月的梦,贝贝的幸福却好景不长。邻居白天打电话来,听声音有些难以压抑的悲戚,“贝贝又来我这儿,也撵不出去,领回去吧!唉,黄黄被车撞死了。”电话挂了,我也受了感染,心里一下子就沉重起来。贝贝不回,在人家院子里一个劲儿转圈儿,嘴里咿咿呀呀,一些更加茫然的东西卡在嗓子里,我和邻居费了不小的气力,才把它连哄带吓地弄回来,说来也怪,晚饭前的那段时间里,贝贝出奇地平静,用下巴压着前腿趴在窗子下,默不作声。
夜深了。因为贝贝的事情,我也有些心神不宁,倒是看到贝贝不吵不闹,也就放下心来,只打了几个字,文章的思路还没有贯通,贝贝终于发作了,他何时冲到院门下去,已无从得知,只是听到他一声一声越来越急促,越来越高亢,及至最后,竟撞起大门来。“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知云”,难道一只狗儿也要殉情去么?花落香杳,纵是让他去找,除了那梧桐树下的一抔新土,他还能找回什么呢?左邻右舍的灯一盏盏灭了,又一盏盏亮起来,总不能这样四邻不安吧?门口的贝贝还在哭天抢地,看到我来,也只是片刻的怔怔,门开了,贝贝箭一样窜了出去,好像回了回头,然后像一块落入湖面的石头,带着他的宿命,嵌入到无边的苍茫中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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