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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支持反方】正方一辩,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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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反方】正方一辩,请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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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发表于 2010-9-3 14:1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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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知音 于 2010-9-3 14:22 编辑

结婚,似乎成了人人必须遵行的人生法则。在此铁律下,不少人根本就没意识到这所谓的人生法则是否非得遵行不可,仅是在社会习俗的压力和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心理暗示下就自觉或不自觉地踏上了传统婚姻的老路。婚姻,已成为一种窠臼模式。

SSSSSSSSSSSS

何谓铁律?即名文规定,不可违抗的条例!
请问正方一辩,可否拿出些铁律给简池瞧上一瞧!?若拿不出,你的这一前提,就是你虚设的!不能推出你后面的结论!

“婚姻,已成为一种窠臼模式。”
哈哈++
没有婚姻,就没有你我!没有血脉,没有亲情!
没有婚姻,就没有家!没有社会的基础!
记得色妞有一句话:不结婚处朋友,就是耍流氓。这话有些尖锐,却反映部分实事。
正方一辩,请你不要调侃婚姻。你有权不要婚姻,但你无权蔑视或践踏婚姻!!


何为文明?所谓文明,是在人类不停进步中被逐步定义的,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完善的,是无模式桎梏的。

SSSSSSSSSS


正方一辩!何为文明,请你百度一下吧!依靠你现在理解能力和经历,你还没有能力给文明定义!

请看你定义中:“被逐步定义的”“是无模式桎梏的”。看起来,蛮唬人!
可是,你是拿自己的JJ,戳自己的窿窿撩!



简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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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9-3 14:23 |只看该作者
:victory:
简池太棒了,给醉鹰当头一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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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0-9-3 14:24 |只看该作者
:lol
请发到时尚一份,让他们好好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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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0-9-3 14:44 |只看该作者
没有婚姻,哪来的榕榕?
没有榕榕,简池哪来的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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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9-3 14:44 |只看该作者
诗人也愤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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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9-3 14:45 |只看该作者
天呐 简池雄辩天衣无缝额 就是后边的两句不太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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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9-3 14:50 |只看该作者
简池是反方后卫还是前锋?知音,一定要留住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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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9-3 14:54 |只看该作者
简池是反方后卫还是前锋?知音,一定要留住人才!
我想好了悲剧 发表于 2010-9-3 14:50


没问题: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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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9-3 15:16 |只看该作者
跟知音、花花告个假,俺周日晚上回来。
简池,还是写诗快,一分钟做一首湿,把时尚淹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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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9-3 16:14 |只看该作者
不愧是律师!抓措词语病在行。只是请不要断章取义。辩论不是诗歌,请不要使用分行回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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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0-9-3 16:1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醉鹰 于 2010-9-3 16:24 编辑

简池:睡了会,来晚了哈。
何谓铁律?即名文规定,不可违抗的条例!
说事,得看起因、关联等。请注意,我所说的这“铁律”乃特指“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传统婚姻模式。“似乎”成了人人必须遵行的人生法则。然而,并不是真的“人人必须遵行”——老剩现象业已证明。
没有婚姻,就没有你我!没有血脉,没有亲情!
这话已不太地道了,严格说来。
你何不直接说醉鹰既然赞成老剩就不该生出来呢?在这,我们所讨论的是剩男剩女现象是否人类文明进步的表现而不是研究你我是否该生出来。对吧?请你睁开眼睛细看,我何时蔑视或践踏了婚姻?我所表述的是:自个的青春(人生、婚姻)自个做主。并没号召大家不结婚,对吧?瞧你这概念混淆得。
另:我自然没有能力给文明定义——我也没有给文明定义,我说的是:所谓文明,是在人类不停进步中被逐步定义的,论点是文明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完善,而非何为文明本身。你认为不是吗?曾几何时,天方地圆还被认为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呢。对吧?布鲁诺因坚持日心说还被教皇烧死了呢,对吧?
再及:休说在下,即便是你简诗人,也没有能力给文明定义
阿知:我头硬。再说了,这棒也不咋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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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0-9-3 16:23 |只看该作者
回楼上的,剩男剩女都向往婚姻,这个事实也是铁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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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0-9-3 16:25 |只看该作者
没有婚姻,哪来的榕榕?
没有榕榕,简池哪来的人气?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0-9-3 14:44

:lol
没有榕榕,简池不过是一个破落户的破诗人耳,
有了榕榕,才变成可爱的榕榕爹,还会写诗,是名可爱的有诗意的榕榕她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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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0-9-3 16:29 |只看该作者
向往婚姻
你若把字去掉似乎更有说服力,阿知。
至少你没调查过每一个老剩,对吧?咋能如此武断?
应该说,剩男剩女中也有向往婚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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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0-9-3 17:34 |只看该作者
剩男剩女中也有向往婚姻的。
————————————————
不是“也有”,是“绝大多数”,“向往婚姻”是剩男剩女的主流,否则,他们只能叫“独身主义者”,何谈一个“剩”字?本来“剩”就是一种被迫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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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0-9-3 19:11 |只看该作者
简池好厉害,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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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0-9-4 01:54 |只看该作者
诗人都掏枪了,把人都憋屈啥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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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0-9-4 07:26 |只看该作者
顶熟人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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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0-9-4 07:47 |只看该作者
:lol没有榕榕,简池不过是一个破落户的破诗人耳,
有了榕榕,才变成可爱的榕榕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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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0-9-4 07:47 |只看该作者
:lol支持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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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0-9-4 07:54 |只看该作者
没看你们辩论的是啥。但从简池这里看到的,随便说两句。
理想的状态是:爱,在一起。——这是完美到无话可说的状态。就不多说了。
不算理想的状态是:不爱而在一起。——那就好好过日子。也没啥说的。
不太理想的状态是:爱而不能在一起。——那就只保留爱的快乐,别的不要多想。也没啥说的。
就这样,其实不是简单?:victory:
至于剩男剩女,我眼睛看到的,心里想到的,就是觉得:唉,那些剩男剩女为什么会被剩下?就是因为太挑了,看这个不顺眼,看那个不合适,这天底下哪里有百分百合心合意的人呢,差不多可以过日子就行了,挑三拣四,只有一辈子打光棍的份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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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0-9-11 18:51 |只看该作者
发了这贴!
简池即关了电脑,速速奔丧去了!

D铁的都是好同学!



简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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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0-9-11 18:52 |只看该作者
是非曲直
已经不重要撩!

简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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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0-9-11 18:55 |只看该作者
发了这贴!
简池即关了电脑,速速奔丧去了!
D铁的都是好同学!

简池
简池 发表于 2010-9-11 18:51


多保重啊: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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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0-9-11 22:52 |只看该作者
15# 醉鹰

好久不见,醉鹰变厉害了噢……赞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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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0-9-12 01:12 |只看该作者
楼主好激动好激动……好几个人貌似都好激动好激动……相比之下俺家醉鹰很是沉着威武挖,啧啧。

回头瞄了下论题,脚着吧:

1.不要擅自的动不动的就企图去“代表”某类人,然后断言说人家“都”怎么地怎么地。搞得跟我党似的。
这种论调&论点,没任何可信的统计学数据支持之前,不具有可辩论性。
俺很欣慰醉鹰一眼就瞄出来了,哇哈哈。

2.当企图“代表”的论断被揭批之后,就强调代表“大多数”——自个儿“代表”不了的,就咔嚓成“一小撮”?我擦,我党会的,丫全都会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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