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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三味书屋 十分红处便成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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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红处便成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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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30 14:2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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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分红处便成灰


十分红处便成灰
元霸
一开始只是轻微的感冒。王大山以前也不是没有服用过阿司匹林,这次却不知怎么,突然地出现了异常反应。起初是面色潮红,后来就不停的出汗,送到医院,身上已经出了些小疹子,喘不上气来。医生诊断说是阿司匹林性哮喘。开了药,在医院里住下。没几天就出来了。以为从此高枕无忧,接下来的几个礼拜却老是半夜里就喘,再复查,医生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只得归结于过敏。王大山本来就不痛快,和女友分手没多久,刚缓过劲来,感冒吃药又弄出个阿司匹林性哮喘来。心里就更不自在。觉得老天存心是和他过不去,索性一赌气连班也不上了。仗着老子爷和单位领导交情深,请了半个月的假,说是静养,其实是变本加厉在外鬼混开来。

王大山心想,大不了是活活给喘死。口袋里揣着药,喘劲上来时就着酒一口吞下。不出一个礼拜,人就没了个人样。仍挣扎了几天,终于扛不住在路上昏了过去。醒来时,已经是在医院里了。父母是在接到电话后赶过来的。来了后,母亲就是有一脸的泪,父亲则坐在一边不吭气。王大山原以为分了手的女友至少还会念旧情来看望以下的。终究是连个问候的电话也没接到,便彻底的死了心。也就顺了父母的意思,去乡下老家静养。

王大山只是在祖父过世的时候回过一趟老家。那时,他不过七八岁的懵懂少年。据父亲说他们王家原先在那一带也算的上的个望族。很是出过几个算的上有头有脸的人物。还是打他祖父起渐渐败落的。到解放前,所有家业剩下的也就是一幢老宅子。他父亲因为考上大学出来读书,又在外地参加工作。祖父死后,老宅子只托了族里的远房亲戚照看。偶尔年节地回去一趟,难得住下一回。王大山印象里只模糊记得老宅子堂屋里点的那对大蜡烛。其他就一概想不起来了。

接王大山的是他的远房堂哥。一路领着,并不多话。到了老宅前,王大山才发现那其实和印象里的不一样。并不衰破。外墙上抹着利索的白粉,正门油着大红的漆,铜质的狮头门环闪着亮,堂兄叩起来,铮铮地。王大山不禁好奇,这门里又是怎样的一重天。

来开门的是个年轻女孩子。腰里还系着围裙,手里捏一根拇指粗细的长木棍。在门里探出头来朝王大山一笑。他远房堂哥对王大山说,你堂妹胭脂。又指了指耳朵,说,小时候得病打针弄坏了耳朵,听不到的。王大山好一阵子没缓过来。这么秀气的女孩子。真可惜了的。

胭脂却是一点也没在意,一步两跳地到王大山面前,瞪大了眼打量他。而后回头朝她哥哥比了个手势,她哥就呵呵笑了起来,说调皮!王大山心想肯定也不是什么好话。这丫头比划的时候,眼里全是鬼灵精怪。就偏做出不好奇的样子出来,忍住不问。直到中午吃饭的时候,胭脂夹了块豆腐到他碗里,又朝他比了个手势,王大山方恍然,原来她是说他白的象块豆腐,不由也笑了起来。

晚上王大山睡的很安稳。原先的症状竟象是丢了在城里没跟来似的不见了。王大山翻了个身,隐约地在半醒半梦里看到胭脂在后院的空地里拿着根小棍拍打细花棉被的样子。四月的乡下,草长莺飞的季节,院子里本就是静的出奇,偶尔一声鸟鸣打半空里斜喇喇地掠过。胭脂一下一下拍打着替王大山准备的棉被,院子里就轻轻地荡漾开这小小的拍打声,和在一片蒸腾开来的野草味里,一直沁入王大山的梦里。

王大山一觉睡到天光大亮,醒来已是近午时分,四下里静悄悄的。王大山在水池子边洗漱过后,一时不知要如何打发时间才好。只得回屋里一个人躺下来看书。一边担心是否过的惯乡下的这种清淡日子。直到中午,远房堂哥和胭脂从外面回来,宅子里才又恢复了生气。

原来老宅子是托给了远房堂哥一家人照看的。起先里头并不住人。近些年来乡下方圆几里被规划到风景旅游区中,乡里还特意派了人下来整饬了几处有点名头的宅子。王家老宅也位列起中。远房堂哥给王大山的父亲去过电话,也专门进城几回。王大山的父亲斟酌了斟酌,也就全权委托了远房堂哥代为照应。修缮过后的老宅就由远房堂哥一家住下了。王大山如今住的却是原先的客房。

远房堂哥说现在四月份还不算是旅游旺季。要从六月起,周边省城来的人就渐渐多起来。到了八九月份,镇上的旅店常常是客满。有的人就专门来乡下找这种有年头的老宅子住上几晚。说是体验一下往日的时光。王家老宅因在这一带算是数的着的,慕名来的人倒是不少。

王大山住下的日子不多,老宅前前后后也差不多都看过了。虽说是自家产业,要论心里话,究竟是抵不上王大山在其他风景名区里见识到的名园古宅,充其量这老宅子也不过就是民间的书香门第。想不出来那些人来此究竟要体验些什么名堂。心里疑惑,顺口就问起他堂哥来。竟听到一段老掌故来。

说是祖上有一房子弟,某日于镇上办事。事办妥后被强留着喝了几口酒,夜里趁醉挑灯而归。路上听到有人在哭,那子弟灯笼照去,却是一绝色女子,独坐青石上。上前问了,女子回说,投亲不遇,无处栖身。那子弟竟不多问,径领回家中。当晚便成了好事。说来不堪的很,那祖上原是个登徒浪荡子,两人好不过一年去,便在外拈花惹草,又欺女子来路不名,始终不肯与之名分。却与另一家闺秀订下亲。成婚当晚,女子便自寻了短见。

王大山说,这也算不上奇闻一箭。不过负心男子痴情女,自古多如此。远房堂哥说,原也不奇。只不过后来被些好事者添了油加了醋,竟演绎的不象个话了。说是那女子是挑断了血脉而死的。流的血染红了身下的石头。挖出来,倒是有几分象昌化石里的鸡血石。拿来做印却也是好的。又说祖上那人经此事后,竟是转了性变了个人似的,从此一意待人。据说家里原还藏着当年祖上替那女子画的小照,老一辈的人有见过的,都说是容华绝代,竟是可惜被误了。

王大山奇道,难不成他们来看的就是那女子的小照?远房堂哥一笑,以讹传讹,哪里就真的有?乡下人听惯了野书,一点子小事传来传去,到最后终归是要被疯魔了的。当不的真。

胭脂此时已做好了饭菜,端了碗筷出来。远房堂哥就指着她说,那些城里人还有把她当做是那女子再世的,你说好笑不好笑?王大山顺着堂哥的手指看去,胭脂正低了头往桌子上摆碗筷。四月正午的阳光打了在她的脸面上,暖暖的。心想,却也比的上。也是个漂亮人儿。可惜竟是个不会说话的。这样的人,若是到了城里,若再回几句甜言蜜语,岂不比原先的女友还要颠倒出些是非来。

王大山原先的女友是个能说会道尤擅察言观色的场面人。二人感情本是好的,无奈王大山是个骨子里的散漫人,事业上得过且过,不思进取。女友偏是个一心要往高地里奔的人,两三年下来,眼见的王大山只顾混吃等死,硬下心肠拣了个高枝飞了去。王大山寻了她的踪迹找上门去,却落身奚落,灰头土脸的回转家门。往日恩爱全然无存,单只记得当日女友冷着张面孔说是祖传的浪荡性,扶不起的阿斗。王大山一念及此,一时怒向胆边生,恨恨地想,早知道是这样,当初就该学着祖上的范儿将其始乱终弃的才好!

想归想,王大山到底不是那样的人。真要他这么做了,未必下的了狠心。不过是不甘。况且眼前出入的又是胭脂这样的女子,于女友那里的一点眷意在日头下冒了个泡很快就消融掉了。

午饭后胭脂有时也会领着王大山去几家亲戚走动走动。都是些久未走动的远房,并不太熟。也不是什么正经节下,只是坐了一块闲说了几句家常就出来了。倒是胭脂从小跟学的舅姥爷家去的多些。胭脂因小时的病不能跟其他孩子那样正常入学,只是跟了舅姥爷学了几年的学。舅姥爷是老派的文人,教的胭脂一手好字,又喜胭脂聪明伶俐,将她看的比自己的几个亲子孙还重些,把看家的治印本事悉数传了与她。乡下旅游业繁盛开来,胭脂便在镇子上开了个小作坊,专门替游人打治些印章之类的小玩意儿。胭脂打着手势给王大山说,我能自己养活我自己,很能耐的我吧?

王大山于金石上是一窍不通,却是喜欢看胭脂埋头做事的样子。看她微簇着眉,嘴嘟着,捏着昌硕刀在石头上做番天地。刻到得意了,胭脂就会拉王大山来看,要他品评。王大山不晓好坏,凡遇此时,一概奉送个翘的老高的大拇指上去。胭脂就咧着嘴大乐。

王大山有时在胭脂出门时就在她房间里学着胭脂的样子照帖临字。一个人磨上十几二十分钟的墨,手哆哆嗦嗦颤颤微微地拈了管笔横直撇捺折地写起来。写满两大张的字。等胭脂回来,卖弄什么似的巴巴地献宝。胭脂就蘸了红料在他的字上这里圈一个圈,那里圈一个圈,圈过了的表示是写的好的。圈过后,就比划着问他,晚上想吃什么。

王大山的哮喘几乎从来就没再犯过。好人似的。夜里房间里散发着药水一样的墨汁的气味。到处都是。闻起来就很舒服。比他在城里的房间里常有的烟酒气强的多了。到了五月,王大山在镜子里发现自己好象胖了些。脸色也不是刚来的那种被胭脂笑话过的豆腐白的。算了算,来乡下也差不多快一个多月了。四月中来的,现在已到了五月中。可感觉上竟好象是才来没几天似的。又好象已经在这里呆过一辈子似的。

时间到这里变的不可确定下来。王大山很早就起,在院子里和远房堂哥一道打三十六路的太极拳。打的一身汗。去水池子边洗一把脸。胭脂递过来手巾,要两人去吃早点。有时和胭脂一道去作坊看她干活。有时就去镇上闲逛。找家小网吧,给人回个信什么的。看看日头到了正上方,就回来吃午饭。小寐一下后,就起来练大字。到了晚上,看看书,和远房堂哥闲聊。胭脂有时也插进来打着手势问他们说什么。就是这样。日子过的是出乎王大山的意料之外的清淡,而他竟就这样一路自在的安享下来。并不觉得有多不如意。

等到父母来电问什么时候回家时,王大山才惊觉日子已经过去了一大截。也不知道是怎么过来的。真开始收拾东西要回城的时候,心里就长出了不舍来。也不清楚具体舍不得什么。只是一阵阵地从心底里这里一下那里一下的冒出依依之情来。

胭脂是从她哥哥那里知道王大山要走的。得到消息后,就丢下手里的活从作坊里跑出来,一路赶回老宅。等到看到了王大山,却是楞楞地。转身又跑回去了。王大山听到身后有动静,扭过头就看到门口胭脂的背影。下意识地去喊她。胭脂却听不到,一下就跑远了。王大山赶到门口时,胭脂已经在路的另一头。那一下,他忽然晓得了自己到底是舍不得什么了。

舍不得也要舍得。王大山想,兄妹之间还能怎么样。何况不过两个月的日子。真要说是有什么,也万到不了那一层上去。本来拖拖拉拉的收拾东西,这下却干脆的很。第二天,远房堂哥送了他回城里去了。胭脂始终没有露面。只是托了她哥转交给王大山一方章子。上面刻了什么王大山都不知道。印在纸上的字,他是一个都不识的。只觉好看。

回到城里,一切又渐渐恢复到原样。王大山去单位销了假,重又朝九晚五地混起了日子。起初夜里还会梦见在乡下的日子,醒来时还以为走错了地方。日子一长,也就淡忘了。和几个朋友去夜店里消磨,往往是喝到酩酊连梦都懒的一做。夏天就这样不知不觉的来了。

王大山在自家门口看到胭脂靠在墙边睡过去时几乎是不能确定自己是在做梦还是不是在做梦。等到他上前摇醒胭脂才能肯定那确实是胭脂。他在心里叹了口气,那个笑容,无声地如同夜色悄然流逝的笑容,除了胭脂,还有谁能笑的这样让他王大山心旌摇曳的呢?王大山本想问胭脂是怎么来的,一个人来还是跟堂哥一道来的,口还没张,却是一把搂定了胭脂。也不管自己身上有多重的烟酒气和汗味,只是狠劲地搂了胭脂在怀里,说,你个傻丫头,一个人呆门外也不晓得给我来个电话。

说着又笑了起来。同时心里也明白胭脂是一个人来的。如果是跟堂哥来的话,他也早就该接到电话了。许是她问了堂哥自己在城里的地址自己寻上门来的的。

王大山的酒也彻底醒了。开了门让胭脂进屋。房了是乱的不象个样子。胭脂站在客厅中间一块尚算的上干净的空地里四下里好奇地打量。王大山只好掩饰地让胭脂去冲个凉,指望趁她冲凉的空档把房间稍微收拾以下。却发现胭脂甚至是连个小包都没带。就那么空手而来的。家里是连个新毛巾都没有。只好去楼下的便利店一趟。两人在店里挑牙刷的时候,王大山就有种一样的感觉。好象他们是谈了多年恋爱的小情侣思想。他牵着胭脂的手,胭脂乖乖地跟在他身后。王大山从货架上抽出有一枝绿色的牙刷,胭脂摇了摇头,又抽出一枝蓝色的,胭脂又摇了摇头,指了指另外一枝粉红色的。挑毛巾也是这样。

胭脂在里面冲凉,王大山就在外胡乱收拾房间。又翻出自己的睡衣,递了进去。胭脂出来时,样子很是滑稽。穿着王大山那件旧的蓝格睡衣,裤腿挽到膝盖下。就象是个没有发育完全的小小少年。王大山看着心里却是突地一跳。一时眼睛不知道要看哪才好。

女人王大山不是没见过,也不是没摸过。王大山不是那种难看的男人,相貌算的上清秀齐整,比较招女孩子喜欢的类型。女友和他分手的原因里其实多少也有怪他用情不专的意思在。从乡下回来后,王大山也和几个旧识来往过。生活里并不缺少女人,可象胭脂这样,叫他找到只有在少年时才有过的羞涩情怀,却是再没有过的事。

 

王大山躲闪着胭脂看过来的 眼神。示意她早些休息后,就冲到洗手间里去了。毛巾架上还晾着那条新买的粉红色的毛巾。王大山做贼似的偷偷凑过去闻了一闻。一下子,记忆里在乡下胭脂那间小作坊里靠在她身边看她低头刻章子时闻到的她身上的气息就复苏了。王大山不得不承认,对于胭脂的那些怀恋其实并没有真的消失过。只不过被他刻意地打压下去。就象胭脂送给他的那枚印章,被他塞在了抽屉的角落里。而那上面的字,尽管他不知道是什么,却一直令他回味。

 

王大山那个凉冲了很长时间。出来时,发现胭脂已经趴在他的床上睡过去了。他踮着脚尖走近床边,凝神看着胭脂。那张美丽的面孔,离他近的不真实。他从未如此近的凝视过她。他伸过手去摸了摸胭脂的头发。还没完全干透。他又轻轻地碰了碰胭脂的嘴唇,心跳的厉害。胭脂就是在王大山心跳的厉害的时候醒过来的。睁开了眼,翻过身来,一眨也不眨地凝视着王大山。然后就露出一个深深的笑来。王大山的心跳忽地停住了。在王大山还在犹豫是不是要亲一下胭脂之时,胭脂已然伸出双手,揽住了他,孩子一样贴近他的怀里。王大山的意识就在胭脂这个突如其来的投怀送抱里彻底地缴械投降了。他最后一刻的清醒,只是胭脂有点凉意的双唇。

 

王大山醒来时,胭脂已经不见了。一开始王大山以为她是去楼下买早点。但是过了好长时间,胭脂还是没有回来。王大山又开始怀疑自己昨天喝多了,所有的一切都不过是他的一场春梦。但是当他起身去刷牙,却看到昨天夜里买的那柄粉红色的牙刷还立在漱口杯里。甚至沙发上还有胭脂穿过的睡衣。

 

也许她进城是有什么事去办了。王大山在房间里又等了等。终于还是没回来。就开始急了。漫无目的地下了楼,象一只无头苍蝇似的在城里到处游荡,指望着能在街上碰到她。又怕胭脂办完事回来,紧赶慢赶地跑回自己的住处,还是没有胭脂的影子。心里就又急又怒。许是胭脂来城里办事,一时赶不去去就到他这里留宿一晚。王大山心想,这是把他当什么了。

 

又恨不起来,仍是惦念。怕胭脂路上有什么闪失。犹豫了再三,还是给远房堂哥那里去了个电话,连个转圜都没有,直接就问胭脂到家了没有。堂哥在电话那头停了半拍的样子说,她昨天送到医院了,现在还没醒过来。王大山脑子里就是一片空白。几乎是下意识地又接着问了一句,胭脂怎么了?就隐约听到他堂哥说胭脂昨天在自己的作坊里用刀子挑开血管,被人发现后送到医院里去了。人还是昏迷不醒。

 

王大山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买了票去乡下的。一路上的事都不记得了。一直到见到远房堂哥,人才清醒了过来。问,胭脂呢?醒了没有。他堂哥就摇头,说怕是不中用了。边摇头边就揉起了眼睛,说,那丫头怎么就那么傻。怎么就那么傻。

 

等赶到医院已经晚了。胭脂再不可能象那晚一样,从熟睡中醒来。朝王大山露出一个笑容来。王大山也不能再有机会问明白,夜里来的那个人究竟是谁。是胭脂么?是她么?那个亲起来冰凉冰凉的嘴唇是胭脂的吗?如果是她,她的手这个时候就应该是温暖的,象四月中他第一次在门口的那个遇见那样,温暖的。而不是象现在这样,冰冷的象一方没有生命的石头——胭脂手里攥紧了的一方石头。

 

王大山握着那双手,心里说不出有多空。那已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悲伤。王大山并不觉得有多伤心,他只是觉得心里空落落的。空的甚至令痛苦都显得微不足道起来。他实在无法面对这个突发事件。那一晌的欢好,转眼间,就变的不真实起来。

 

胭脂的后事很快就办好了。王大山临走前在胭脂的房间里坐了很久。尽管人不在了,房间里依然还能闻的到很好闻的墨汁的气味。王大山就想起四月里他住在这里的情形。他一个人呆在老宅子里,安静地等着门外传来胭脂回来的声响。听她推开门,垮过门槛,一步一步地踏了在院子里的雕花青砖。他闭了眼,胭脂。

 

没有回音。

 

到了年底,王大山开始正式地和人谈婚论嫁了。对方是个有点任性的小姑娘。不过人还是很可爱的。笑起来,王大山觉得有几分象胭脂。心里因此多了些好感。也自觉到了岁数,该安定下来了,于是正经地把这事往婚姻路上带。领着回来见过了父母,也去见了对方的父母。婚事就安排在来年的劳动节。婚事一旦定了下来,王大山就觉得这个世界上可以令他再怎么样的事情已经所剩无己了。好象未来已经差不多都可以预见的到。没有什么太过惊奇的事会在前面的路上等着他。象胭脂那样的女子,过去了就都过去了。他就是这么想的。

 

但是到了来年的清明节,王大山终于还是回了趟乡下。女友听说是去给祖上扫墓,也闹着跟了来。晚上两人就住了在原先王大山住的客房里。第二天两人是一起去给祖上烧的纸。胭脂那里王大山是自己一个人去的。找了个借口说是去后山找块可以刻章子的石头回来送女友,就出了门。实际上是一整个下午在胭脂的坟前坐了很久。回来的时候,随手在路上拣了块有点颜色的石头揣进兜里,好回家搪塞一二。

 

女友见到石头却很是喜欢。说是没想到乡下还出这么漂亮的石头。早就听朋友说这里的用来刻章子的石头很有名呢。一边摩挲石头,一边跟王大山起腻,说,你知道不知道这石头还有个讲究?王大山心说,我能不知道?面上却装的好奇问,什么讲究?女友就说,你不在的时候,我听远房堂哥说的,乡下的女子都迷信这种石头,说是只要能把这石头用血染的红透了,就能实现自己的一个心愿。我跟你说啊,王大山你听好了,你要是敢跟我变心的话,我就,他女友转了下眼睛说,我就也这么做,许个心愿要你不得好死。

 

王大山笑着接了她的话说,哪能呢?不等你放血,我自己就先不得好死吧。女友也笑,说你给我小心点呗。我再去找几块这样的石头来,多预备着防着你些才好!说着便一蹦三跳的出了门。

 

王大山笑着看着女友走的远了。渐渐地眼泪就流了出来。

 

下午在胭脂的墓前,王大山坐了很久。一直在琢磨临走那天胭脂送与他的那方章子上究竟刻的是什么。却见舅姥爷远远的来了,便掏出章子请教。舅姥爷也不看,只摸了半刻,说道:

 

十分红处便成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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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8-30 14:55 |只看该作者
看痴了,竟然不知是在看霸爷的文章,还以为是小说月报或某位啥家的博呢。。。
恍然醒来,十分红处便成灰
这一场静悄悄的天荒地老,这一场烟消云灭的不伦之恋,这一场转世轮回的生死相随,刹那间,我已死,魂魄千里之外,胭脂坟前,想起那首诗中——
我盼望的,也不过就是一瞬,
我从没要求过你给我,你的一生
如果能在开满了栀子花的山坡上与你相遇
如果能深深的爱过一次再别离
那么,在长久的一生,不就是
就只是
那短短的一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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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0-8-30 16:19 |只看该作者
叹一声:真长,元霸真能写,看得俺眼睛生疼。:L
感觉是一篇叙事散文,很缓慢,情节也不冲突,激烈。:lol见谅,乱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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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0-8-30 18:19 |只看该作者
象块豆腐--像块豆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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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8-30 18:1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红尘散仙 于 2010-8-30 18:22 编辑

这两天有幸拜读楼主三篇爱情小说,此一篇为精中之精了。感谢楼主赐稿,小说有你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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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8-30 18:2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红尘散仙 于 2010-8-30 18:24 编辑

很让人感动的一段爱情,在楼主淡淡的笔墨中,一个一言不发的美丽姑娘,却演绎出了一段凄美绝伦的爱情。通篇一句话没说,却达到了无声胜有声的效果,让我们读出了一种挥之不去的忧伤。建议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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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8-30 18:27 |只看该作者
吹毛求疵如下:胭脂死后,王大山的后续情节有点多,什么女友看到石头这几段,简而化之最好,似乎有点蛇足。本身胭脂死后,已经起到了一种悲剧效果,后续情节一多,悲剧效果就冲淡了。我觉得似乎没必要,只要简短一两句,把十分红处便成灰这句文眼点明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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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8-30 20:55 |只看该作者
几点思汉已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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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8-31 01:00 |只看该作者
和散仙讲下个人的体会

我是比较喜欢汪曾祺的小说的人。
喜欢那种散淡的东西
一直是这样觉得的
凡事儿,越是惊涛骇浪,越得用漫不经心的方式来演绎。
但凡会叫的狗都是不咬人的。
就是这么个意思。
我不喜欢剧烈的冲突。
只觉人生没有那么多的戏剧性。
万事,淡淡然,是最好。

再者,我一介妇孺,
到哪给你弄那么多的情节。
好费脑的。
凑合的能编个出来就尽够了。
要求不要太高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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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8-31 01:07 |只看该作者
讲讲最后为什么要加个那么个狗尾巴哈。

这故事不能到胭脂死了就算完儿。
胭脂的死不是最重要的。
重要的是她死了。
王大山还依然活着。
依然还在人间烟火。
这才是正经要说的。

女子的死,不过是换的几滴泪。
这个才是正经。
没有后面的这个絮叨
怎么能显得出胭脂的情义够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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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0-8-31 08:5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红尘散仙 于 2010-8-31 09:11 编辑
和散仙讲下个人的体会

我是比较喜欢汪曾祺的小说的人。
喜欢那种散淡的东西
一直是这样觉得的
凡事儿,越是惊涛骇浪,越得用漫不经心的方式来演绎。
但凡会叫的狗都是不咬人的。
就是这么个意思。
我不喜欢 ...
曾经思汉 发表于 2010-8-31 01:00

看得出来,你总是在追求漫不经心的语调,这也是很多名小说家追求的。

但你看哪个名小说家不写情节,光是在一个小圈子里转悠个没完?另外妇孺家云云的也不敢苟同,妇孺家写小说就只能原地踏步,原地转圈吗?会叫的狗都是不咬人的,全天下的狗全调查过?全天下打狂犬疫苗的人都问过,所有这些挨过狗咬的,都是被哑巴狗咬的?

同时声明:非常欣赏这一篇,这一篇是有情节的,这一篇或许达到了想达到的效果,即用漫不经心的语气塑造出惊涛骇浪般的爱情来了。
这一篇没有原地踏步,这一篇没有原地转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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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0-8-31 09:0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红尘散仙 于 2010-8-31 09:14 编辑
讲讲最后为什么要加个那么个狗尾巴哈。

这故事不能到胭脂死了就算完儿。
胭脂的死不是最重要的。
重要的是她死了。
王大山还依然活着。
依然还在人间烟火。
这才是正经要说的。

女子的死,不过是换的几滴 ...
曾经思汉 发表于 2010-8-31 01:07
没有这蛇足,更能体现“言尽而意不尽”的效果吧,这种效果难道不是你推崇的汪曾祺写法吗?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不是权威,对小说的看法也没有绝对的权威。我只就小说而探讨和学习,我认为这个结尾是繁赘的,应该删。你认为是有必要的,必须保留,咱们各自坚持各自的道理吧。我想这个结尾一万个人看,也许有一万个理由说好说不好,专家名家也是一样,都希望别人赞同自己的意见,但即便是汪曾祺真来了,他也只能讲出他的道理,他也不能让所有人信服。:victory: {:1_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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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0-8-31 09:13 |只看该作者
霸爷此篇,真是太强了!也太美了!
难得的短句子,平铺直叙难掩情感上的跌宕起伏。
胭脂之死虽然凄美,却因有了那一个梦而变得不再使人感到遗憾。
{:1_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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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0-8-31 16:03 |只看该作者
这样清淡的叙述手法,却能让人心潮澎湃!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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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0-9-1 09:05 |只看该作者
我来评价下散仙和霸爷的这平淡之争
不是我偏袒我们家散仙,人家这回说的有理
霸爷你明明编出了惊涛骇浪的情节,不过假装平静无波叙述罢了,装什么淡,内心暗潮涌动,表面不动声色的。。
支持散仙,评得有理,驳得铿锵!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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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0-9-1 18:03 |只看该作者
我来评价下散仙和霸爷的这平淡之争
不是我偏袒我们家散仙,人家这回说的有理
霸爷你明明编出了惊涛骇浪的情节,不过假装平静无波叙述罢了,装什么淡,内心暗潮涌动,表面不动声色的。。
支持散仙,评得有理,驳得 ...
马樱花 发表于 2010-9-1 09:05


我站在楼主一方。
老马和散仙,你俩说的也没大错。只不过,你们站在编故事的立场评论写小说,不大和谐。: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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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0-9-1 18:11 |只看该作者
暗里波涛汹涌,表面淡然不惊,是为极致:lol霸爷太强悍了,做你忠实的读者{:1_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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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0-9-2 06:20 |只看该作者
我来评价下散仙和霸爷的这平淡之争
不是我偏袒我们家散仙,人家这回说的有理
霸爷你明明编出了惊涛骇浪的情节,不过假装平静无波叙述罢了,装什么淡,内心暗潮涌动,表面不动声色的。。
支持散仙,评得有理,驳得 ...
马樱花 发表于 2010-9-1 09:05
太阳从西边出来啦,下六月雪啦,你啥时候支持过呀。: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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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0-9-2 06:22 |只看该作者
我站在楼主一方。
老马和散仙,你俩说的也没大错。只不过,你们站在编故事的立场评论写小说,不大和谐。:lol
五官科实习生 发表于 2010-9-1 18:03
是我经常要求情节,不关马樱花的事。但本篇我是称赞的,我所说的问题是结尾,我认为是蛇足,应该删,这和故事无关,应该还是小说的常用笔法。另外,所谓“我所说的”,只是个人的看法,不代表着有任何说服力,只代表着实话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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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0-9-2 10:40 |只看该作者
读罢时,也颇觉尾声累赘,本来余间就该缭绕完毕,偏又续上一截变声的,给一个好好的故事更增添了不相干的氛围,是为叹。。
有时候故事也该适当滴“匠”一下,就是剪裁和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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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0-9-2 12:2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五官科实习生 于 2010-9-2 12:33 编辑
是我经常要求情节,不关马樱花的事。但本篇我是称赞的,我所说的问题是结尾,我认为是蛇足,应该删,这和故事无关,应该还是小说的常用笔法。另外,所谓“我所说的”,只是个人的看法,不代表着有任何说服力,只代表 ...
红尘散仙 发表于 2010-9-2 06:22


我意思啊,这个尾巴不要也好(不是说你们没大错么?:lol ),但是它现在有。为什么有?呵呵,:lol 作者不说了么,有了才“显得出胭脂的情义够劲道”。

要不要尾巴随你们啦。故事讲究的结构性、逻辑性和精彩性,而小说只讲究叙述,它可能有时不完整或者有时又过于赘言。比如这个小说吧,一分红两分红,胭脂到死读者只怕也看到九分红。一个美丽又残疾的女孩自杀,自杀的女孩和王大山暗恋并暧昧着……如果小说到此结束,我们能感觉的,是暗恋和自杀。(冷静地想谁也不好肯定这就是爱情吧)。有了后来的“尾巴”,我们又多看了什么?——王大山暗自去守坟,她女友对红石头的爱不释手,(她还想更红更红)……小说至此才让我产生感慨:痴情者可能不是胭脂,而是王大山。……有些人做爱,高潮过后一转身呼呼大睡,有些人更喜欢完事后再来些小动作轻声呢呐什么的。如果小说,那就别怪作者,人家都一完事就睡的,你怎么还没完没了?!:lol 谁也别忽略,房事后那些呢呢嗯嗯的小动作恰好可能就是小说作家所要的艺术效果。

不过若真的细究这小说的结尾,我倒觉得最后冒出来的舅姥爷,太娇情啦,简直是从天而降,害得我来回折腾看了数遍,就是没看清这舅姥爷是哪来的。鬼也好人也好,前面居然没半个字提及。:lol 而且他的出场纯粹就是来说教的:凡人只有九分红,若到十分便成灰。——真的太矫情,太聊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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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0-9-2 12:41 |只看该作者
仔细地把楼上滴评论看了一番,脚得此妞应该是十三
邪忽得可以又尖锐得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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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0-9-2 12:50 |只看该作者
只是狠劲地搂了胭脂在怀里,说,你个傻丫头,一个人呆门外也不晓得给我来个电话

不是说胭脂是听不见的么?看这里和下文,好像连接的不很实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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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0-9-2 13:01 |只看该作者
看完了,有些不懂,“十分红处变成灰”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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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0-9-2 18:56 |只看该作者
我意思啊,这个尾巴不要也好(不是说你们没大错么?:lol ),但是它现在有。为什么有?呵呵,:lol 作者不说了么,有了才“显得出胭脂的情义够劲道”。

要不要尾巴随你们啦。故事讲究的结构性、逻辑性和精彩性 ...
五官科实习生 发表于 2010-9-2 12:26
我倒认为舅姥爷这个人有必要,要不然这方印章怎么也得认出来才有意义,这是文眼,点明主题的七个字呀。舅姥爷不出现认字,也得有个明白人出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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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0-9-11 21:27 |只看该作者
好!
终于找到了
从波澜不惊,到惊心动魄,到黯然销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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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0-9-12 16:20 |只看该作者
尽管十分红处,哪管他灰与不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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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0-9-12 23:49 |只看该作者
十分红处它就变成灰,不灰也得灰: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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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0-9-15 16:02 |只看该作者
嘿嘿,楼上几位大腕儿的见解一并看过。我还是坚决无误的支持霸爷。

如果不要结尾,这个故事是很完美,在语音缭绕中渐渐远去,让人回味,可总感觉轻了点儿。还有一个结会哽在喉咙里心里,而舅姥爷连看都不看就摸出了胭脂的这个哑女的心声,七个字使读者的心气儿顷刻顺溜,使得胭脂这个人物饱满起来,使得王大山与读者的心无端的又一沉。没啥不好。

就是支持霸爷:victory::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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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0-9-15 16:15 |只看该作者
嘿嘿,楼上几位大腕儿的见解一并看过。我还是坚决无误的支持霸爷。

如果不要结尾,这个故事是很完美,在语音缭绕中渐渐远去,让人回味,可总感觉轻了点儿。还有一个结会哽在喉咙里心里,而舅姥爷连看都不看就摸出 ...
起不好名儿 发表于 2010-9-15 16:02

你是霸爷的粉粉。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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