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旅途飘絮 于 2011-8-24 09:52 编辑
刚才网上看到一个叫小蓉的女孩被自己的父亲用开水多次浇身,警察在案发现场墙上发现沾满撕下的人皮!原因仅仅是女孩长得不象父亲,所以父亲怀疑女儿不是自己亲生的。
不管什么原因,对一个孩子能下得了如此毒手,第一眼就让人倒吸凉气!不禁想问:一个人对另一个为什么就会下得了狠手?这人的心不是肉长得么?难道是铁铸钢打的?拟或是雪堆冰雕的?不由让人想到小说上电视上那些所谓的刑讯手,打手,还有复仇的对手,当然他们总会有正义的、正当的、必须的理由。
这个社会总有些人作些令人发指的事情刺激我们的神经,当然他们虐待折磨的对象必定是有他们认为应该受虐的原因,如报复或报仇,如要得到自己想要的信息。我只是想,为什么这些人会在别人的刺眼的鲜血、痛苦的惨叫、恐惧的眼神中感受到乐趣?他们心中字典中还会有悲悯二字么?他们是怎么丢掉了心中的良善与良知,让自己变得冷酷无情?
与家庭教育有关,当家庭教育让孩子只知自我满足、自我欣赏、自我膨胀,自我成功,父母家庭环境皆为垫脚石时,不择手段必是他的第一选择,遇到事情,心中深埋的劣根一触即发,什么样的歹毒事他不能干呢。
社会的原因,什么样的社会都会高调提倡与人为善,树立道德标杆,但提倡是一方面,现实是一方面,管理者的行为示范又是一方面。现在帮人、扶老会成为被告,而且会被判赔款,自身利益受损,不知代表政府的法院如此执法给社会暗示什么,又真实起到了怎样的警示。
唉,想起了慕容雪村的《伊甸樱桃》。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detail_2011_08/24/8631538_0.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