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知音 于 2010-10-10 18:31 编辑
简朴的婚礼、庄严的承诺 我们是一九五七年八月九日结婚的,当时既没有龙凤花烛,红头顶盖,插花礼帽,彩轿大马,吹吹打打。也没有现时灯红酒绿,宾朋满座,浪漫情怀。而是各自带上单位证明,在乡政府领取结婚证,借用大姐一半瓦房一半草舍的家,请父母到场,共聚一顿午餐,就完成了终身大事。新娘没置一件衣服,也无嫁奁,新郎也无信物赠送。这到底算啥婚礼?古俗化,不对。新式化,也不对。那是革命化呀!这种简朴的婚礼,又不为房子汽车操劳,也不会为餐席昂贵而发愁,更不会为婚后债务而烦恼。
简朴的婚礼,在我们心中仍然是神圣而高贵,我们虽无语言上的海誓山盟,但心中深深地铭刻了庄严的承诺:“责任、付出、相依”。婚姻不是儿戏,更不是电视里常听见的:“女人是衣裳,穿一件换一件”。既然你走进了婚姻的殿堂,你就要担负起丈夫或妻子的责任。夫妻间的责任是啥?随着历史的进步,不是简单生活上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而是共同承担着一个新生家庭中的一切。 在我们隆重豪华的金婚庆典上,一个记者问我金婚的感受和经验。我回答说:“责任和付出的硕果,就是今天的相依”。付出是尽责的基础。不愿付出的人,是个行为和思想的吝啬鬼,也是彻头彻尾的唯我主义者,自私虫。他只会吸别人的血来养肥自已。与这样的人结婚,你只能在油干灯尽时悄悄地死亡。
终身相伴的妻子
我的妻子,是一个贤淑而勤劳、正直而善良的女性,有着中国妇女特有的美德。在她已度过的岁月中,她作为一个妻子,应该给我的,全部给了我;她作为一个母亲,应该给孩子人的,全部给了孩子。她没有负别人的债,而是我和孩子们负了她的债,而且随着时间的过去,我和孩子们将会欠她更多的债,永远永远也还不清的债。
她是我的同乡,但她长期生活在城里的外婆家,我们并不相识,只是通过我嫂子的介绍,才有了短暂的书信往来。我们的结合是比较草率的,仅仅有点微弱的书信感情。见面之日,也就是结婚之时。可以说,我们是先结婚后恋爱的。这种特殊的婚姻,对我们这些“知书达理”的“新时代文明人”来讲,几乎是不可思议的。但我们却平平安安地生活了一辈子。在这许多年里,我们成为了生死相依的伴侣。为此,我们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婚后最初几年,我们只保持着一年一度休假的夫妻生活。但后来我逐渐发现,她的心灵要比她的外表美得多。
她是个身世不幸的人。她出生在一个破落地主家庭,父亲是个大烟鬼,当她还在襁褓之中,父亲就把她们母女遗弃了,长年寄居外婆家。但逢年过节还得回到自己那个倒霉的“家”。解放后那个烟鬼父亲被镇压了,虽说死有余辜,在她思想上没有丝毫惋惜,但家庭出身和社会关系的包袱总少不了压在她的头上。她的外表谈不上什么美,也没有女性独具的娇柔资本。这一切养成了她自卑、孤僻、固执的性格。平时她很少谈话,开会时从来没有抢先发过言,就连坐前排的习惯也没有。她对谁也合得来,但既不好也不坏,也不偏袒谁、迎合谁。整天只知道埋头工作,按她的说法,“我拿了人民的钱,就要做人民的事,要对得起工资”。就在那个无政府主义猖獗,打倒一切的文革狂热年代,她也没有缺过一天勤,旷过一节课,许多时候还是带病坚持工作。政治,她是不感兴趣的,认为那不是她过问的领域。看来似乎思想十分落后,但也确实减少了不少的麻烦。 她的不幸身世,深深地印在我心里,使我由同情逐渐发展到关爱,总觉得我有重大的责任来保护她,决不能再使她遭受新的痛苦。我对她微小的爱,却换来了她无限的敬。这种真诚的爱,终于像火山一样爆发了。有一次,她发自内心然而又是痛苦的对我讲“趁我们现在还没有孩子,我们离婚吧。为了你的前途,我求你离开我”。这是血和泪的哀求,这是无私的爱的结晶,这是自我牺牲的高尚品质。我完全明白她的心,我仿佛看见了一颗火红的心向我扑来,但当我刚要捧起,它却怕炙伤我的手而突然飞去。在这瞬间,我似乎才真正理解爱情的伟大。这就是爱情啊,真正的爱情!不是任何金钱所能买到的爱情!我将永远铭记住她对我的爱!然而我却不能在她被撕碎的心田上再戳上一刀,用她的血来染红我升官的顶子。是的,在这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里,虽然她是一个忠于职守的小学教员,但已入了另册。我们的继续结合,不能不断送掉我的前程。 一个执政党,为了巩固自已用鲜血换来的政权,不得不时刻“纯洁”自己的队伍。从此,我将踏上崎岖的历程,在前途命运的道路上艰辛的奔波。这一切对我多么无情,然而又却现实地摆在我的面前。要知道,那时我可是一个青年军官,而且是众所瞩目大有前途的年青干部。论资历,在解放牌干部中,算得上“老”资格;论水平,在参谋人员中数一数二。也许因为个子不高,似乎更显得年轻英俊。在许多人看来,我真可是前途无量。真的离婚,从我当时的地位条件,完全可以找到一个既才貌双全,又符合政治标准的对象,组成“美”好的家庭,扫清我前进道路上的障碍。但我不能,决不能踏着她的脊梁骨往上爬。作为一个共产党员,作为一个丈夫,我决不能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我坚信在我们共同生活的道路上互励互勉,同样能为社会主义作出有益的贡献。我拒绝了她离婚的要求,我要用我火热的心去温暖她快要冷却的心。这也许就是我一生中所能给她的最珍贵的礼物。我们的心贴得更紧了,我们的感情又产生了一个飞跃。从此进入了相依为命、生死共存的新阶段。
婚后六年我们有了第一个孩子,是女孩。虽然我没有传宗接代的正统观念,但总觉得男孩子调皮活泼,比文质彬彬的女孩可爱得多。不管是男是女,我们总算有了孩子,给我们生活增添了新的内容,增加了无穷的乐趣,也给我们共同生活打下了更加牢实的基础。当我第一次抱起孩子,当我第一次听到别人逗孩子叫我爸爸时,心中升起了无限的幸福,似乎天空的白云也变成了朵朵彩霞,整个大地变成了花的海洋,我仿佛是长在万花丛中,有如生活在蜜的世界。我端祥着孩子,抚摸着她光滑的肌肤,眼睛、嘴巴,还有脸蛋多么像我啊!哈哈!我太高兴了,我太幸福了!我太激动了!也许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天伦之乐吧! 一九六四年秋,在我前途命运的道路上,我们所预料的情况终于发生了——组织上决定我转业到地方。这是我早就预料到的事情,特别是那年初,组织上征求我的意见,要将我的爱人调到军部子弟校工作,并说你不要怕远,经军司令部几年的业务考核,决定选调你到军司令部作战处。我清楚地知道,在她的档案寄来之后,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但我同意了组织上的安排。再丑的媳妇总要见公婆!何况是党组织呢?从那时起,我就充分作好了迟走不如早走的离队思想。我转业时领导与我谈话也中肯清楚“我们考虑到你在部队上既然没有什么发展的可能,不如早点到地方上去好些”。在工作安排上,对我作了妥善的照顾。 回到了家乡,在二百多名转业干部中,只有我和另一个同志分配到地级机关。说真的,平时节假日或休假回家,总喜欢穿上老百姓的衣服,现在真的叫脱去军装,心里总不是滋味。当我默默地最后一遍擦拭我长期佩带的手枪时,当我把所管辖的印章、关防及文件向我的同行移交时,我的眼泪几乎快要流了出来。我怀着苦涩的心情,默念着永别了我的团队。光荣的团队啊,英雄的团队!是你领我走上革命的路,是你抚育我成长。我曾为你而战斗,我曾为你而歌唱。在你鲜艳的八一军旗上,有我和许多战友的鲜血,我怎能离开你?今天我将像孩子离开母亲一样永远永远离开了你。再见吧,英雄的团队!再见吧,鲜艳的军旗!再见吧,朝夕相处、生死与共的战友!将来只要你一声召唤,我定重整戎装,在你统率下,奔向前线,冲向敌人,作一名无畏的战士。 我的妻子得知我转业的消息后,充满了喜悦和内疚的复杂心情。是的,她多么希望我时刻在她身边。婚后已经七个年头啦,每当节假日,学校的老师都各自回家团聚了,只有她孤零零地成了学校的看门神。她送走了多少个冷清的日日夜夜,她该有一个温暖的家了。现在我将回到她的身边,她怎能不高兴呢?然而我的转业,在某种意义上也标志着我个人前途的终结。而这种结局又和她紧密联系在一起,为了我可以牺牲一切的她,又怎能不感到内疚呢?虽然那是多余的,她在信中,似乎有许多话要讲,但又什么也不愿意讲,她深深地知道,再多的语言,也不能解除我离队的痛苦。她只反复地写道:“回来吧,我决不会使你生气。”其实,她的话也是多余的,因为她的行动早已说明了一切。
婚后,她不仅在精神上给我最大的安慰,而且在经济上没有过任何的苛求。相反,她节衣缩食省下的几个钱,几乎全花在我一年一度的休假之中。在国家困难时期,她靠每月18斤定量度日,但为我买一只兔子花去她近半月的工资也在所不惜。似乎我的高兴就是她最大的幸福,我吃得香甜也就是她最大的享受。我同初恋情人过去的一切关系她是十分清楚的,为了不引起我痛苦的回忆,她总回避着。当然她是不了解我对所有眷恋过我的人的思念和祝福。
初到地方工作,一切显得陌生。不知是由于长期部门生活养成了高度的组织纪律性,还是过于谨小慎微,本来转业时组织同意将她调到温江,但觉得初到地方,过多地提私人事影响不好,也就仍然分居两地。好在相隔也不甚远,只有三十多里,星期六还可回家,比在部队时好多了。
与第一个小孩相隔整整三年,我们又添了一个小孩,而且是男孩。我真高兴,高兴的劲头不亚于第一次当爸爸。这到底是习惯势力还是另有偏见,我说不上来,总之别人都说我更特别喜爱男娃娃些。是的,虽然我也十分痛爱女儿,买上我认为最好看的花衣裳将她打扮起来,每次回家总忘不了带上糖果,但对小儿子确有一种她享受不到的优待,就是我可爬在床上做马,让小儿子骑上玩。很快打倒一切的疯狂时代开始了,我们平静的生活也被红海洋所冲击。我们这些搞政治工作的干部,当然只有靠边站了,不过党员的招牌也还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搞外调还少不了我们这些人。 在很长一段时间,我每周回家的机会也没有了,几乎长年在外奔波,走遍了祖国大地,开支也大,花钱也多,人也受累。但我乐意,因为这是红色政权对我的信任呀!从此,我不知作了多少无效的劳动,但是家里的担子,全放在她一人肩上。既要忙着上课,又要照顾好两个孩子,白天黑夜忙得不可开交。她怕伙食团的饭孩子们吃不饱,就天天用小锅给她们开小灶;晚上给孩子们洗脸洗脚收拾睡后才去备课改作业,往往搞到深夜。她任教的地方又在乡下,遇到孩子病痛,还得背上七、八里路去区医院看医生。有几次孩子发高烧,她守护了整整一夜,天刚放明就背上去医院,回来还得赶上上课。有时孩子也给她一点安慰,在她教室的最后排规规矩矩地坐着听妈妈讲课。虽然她听不懂,但天真明亮的小眼睛亲切地盯着妈妈,给她带来无限的欣慰,这时候她会露出幸福的微笑。我只有半月、一月或更长的时间才能回家一趟,我回去也如同做客,不仅帮不了她多少忙,相反,还会给她增加不少的麻烦。又是改善生活做吃的,又是给我洗一大堆衣服,但这也是她最愉快的时候。 生活教育了我,我也学会了生活。经过多方面的努力,感谢支左军分区干部的帮助,七三年终于将她调来了温江,我们一家算是团圆了。虽然我们生活在一起,改变了我做客的地位,但她对我的关怀和照顾并没有丝毫的减少。为了我和孩子们吃得好,她不去食堂买馒头,每天早起用上等面粉变换着花样给我们做糖包子、肉包子、蛋糕。为了不影响孩子们的学习,她把家务事全包了下来,买菜、洗衣、做饭、扫地、抹桌等等事情,每天总要忙到晚上11点才能休息。她很疼爱孩子,但更疼爱我。只要她在家,什么事也不会叫孩子做,但她偶尔外出参观学习,总千叮咛、万嘱咐地给大女儿交待,要早起床给爸爸做稀饭啦等等。她不仅给了我一个妻子应给的温柔体贴,而且像老大姐一样关怀照顾我的生活。有时我见她太劳累了,不忍心加重她的负担,许多事情想凑合过,该换洗衣服也不想换,这时候她会生气的,甚至还可能骂上我几句,说我懒得连衣服也不换。一个家庭,油盐柴米酱醋茶,看来是些生活小事,但都一刻也离不了她,而且既要劳力,还要劳心。这些年来都是她撑持了这个家,我们现在这个幸福家庭完全是她用心血浇铸成的。
没有完结的尾声
我的家,虽然平静而幸福地生活着,但长年的劳累已使她消瘦多了,人也显得苍老了许多。我对她再也不是一般的感激了,而是升华到更深沉的爱。我经常扮演着小丑的角色,做出一些亲善而可笑的动作逗她开心。我唯一的祝愿是望她健康长寿,过上安静幸福的晚年。
在我结婚不久,初恋的她也出嫁了。嫁给一个比她大十多岁的部队转业干部,人很厚道老实,对她很不错。她已有三个孩子,现都已长大成人。她有这样一个好的归宿,多少弥补了我心中的不安。对我也是一种宽慰。遗憾的是,她没有改变那种甘当家属的思想,至今还没有一个正式工作,虽然也在街道上作过油漆工,捶过白铁皮,但都是临时工。六十年代初,也就是我婚后的第三个年头,我怀着负罪的心,专程去看望了她,求她对我宽恕和祝福她幸福。出乎我的意料,她不仅原谅了我,而且仍像过去一样关怀着我,很仔细地问了我的起居身体状况,望我保重身体,忘掉过去的一切。不知是感动还是自责,我竟然哭了起来,现在她仍住在县城,又是几年未见面了,听说她一切尚好,愿她永远幸福。近来听说她的老伴已去逝十多年了,儿孙对她不错。她生活很简朴,常去庙里敬香,祈求子女平安。她还像五十多年前那样爱我,见我深深底忏悔和内疚,总是说过去的事就过去了,不要去想它,我们还是好兄妹呀。
另个在军旅关心爱我的她,直到相隔近三十年才打听到她的下落。她同一个军医结了婚。早已去了遥远的北大荒边疆。突然听到这个消息,虽然也为她的工作和幸福高兴,但更多的是为她的远离家乡而惋惜。特别是听说她多年来想调回老家而不能如愿时,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甚至产生一些多余的悔恨——要那时我能勇敢地向她倾吐对她的爱,也许会改变我们生活的道路——这是多么荒唐可笑。也许从我们认识的第一天起,我对她产生的一切好感,仅仅是我个人的幻觉。在她来说,并不存在我所想象的一切。不管为何,我唯一的愿望是能为她办点什么,哪怕为她或她的孩子叶落归根出力,也感到欣慰。
结束语——多余的自白
我从小生长在姊妹丛中,养成了多愁善感、儿女情长的特性。但我不是纨绔子弟、浪荡公子,我追求的是真正的、纯洁的爱,不是低级庸俗的轻狂。在我一生中,也曾多次遇到过花恋蝶、树缠藤之怪事,但我避花而飞去,遇香而逃之,嗤之以鼻,谢而远去。再好的貌又怎能代表珍贵的情?在金钱上我是公子少爷,在所不惜,但在爱情上我却是个吝啬鬼。我从不轻易给谁以爱,但也难以磨灭昔日之情。为谢爱妻之情诸君之谊,作此回忆,以资纪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