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百事可乐 于 2011-12-21 23:08 编辑
魂画真身淡墨痕 我是素颜。 许是因了天生爱玩的个性,总是喜欢参与这些好玩的活动,每次都能玩得乐此不疲。这短短几天里,玩心大放,玩得酣畅淋漓。 我选的马甲淡墨痕,其实跟我的真身素颜的名字差不多,骨子里就是这么喜欢吧,更或许是因为自己喜欢书法?谁知道呢,反正就是喜欢,这个理由就足够了。 平时自己写的多的是散文、随笔、小说。以前也写诗歌,为了做音画用,但后来发现自己总是不能生活在云里,也没办法写好诗歌,终,放弃了。这次舞会为了掩人耳目(偷笑一下 ),一直用古韵,也是跟淡墨痕这个名字搭配吧。虽然写得生涩,但还是很开心。 有人说,观赏舞姿也是一种享受,确如此呢。每次有时间来上网就开始猛钻进大家的帖子里,那些樱红柳绿,哥哥妹妹,情切缠绵…… 天天享受爱情大餐。或许这快活只有自己才懂吧。当过了而立之年,手牵着宝宝后,爱情就淹没在柴米油盐酱醋茶里,更排在了宝宝的后面。此时那些缱绻悱恻的情话只是偶尔擦过耳边的电影里的对白。男人本就不是一种爱表达心迹的动物,而恰恰相反的,女人对于情话总是百听不厌,恐怕花甲老妪听到这些情话也会有两朵红云飞上脸颊吧,那才是最美的。是的,在爱里,女人总是最美的。所以歌里唱到,我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陪你慢慢变老。婚姻里的爱情与浪漫,这才是真实。 可是,这些情诗啊,情话啊,依旧点点入心,左手扯一片,右手拈一点,再野蛮地跑别人的文字里抢一大堆,哈哈,统统入心。 最开心的是能与碧水丹山(猫瞳)的牵手(很一本正经滴说哈 )。本来我从不相信一见钟情(假设他是男的,此处偷笑十分钟 ),但是这次与他的相遇我确切的相信就是一见钟情。他的诗文仿佛就是为我量身定做的,谁也抢不去,嘿嘿!那些诗句里的描述就是撒娇的我,赖皮的我,蛮横的我。难道确是前世有过约定?(此处怀疑一小下,嘻嘻! )而且总是如约般在同一个时间,相聚在同一个版面的同一个帖子里(虽然是偶然,我也故意这么想,嘿! )。所以我说,我相信冥冥中的注定。你是吗?(矫情一点地说,嘻! ) 牵手不重要,我们的快乐才是最真,最重要的。 哎!舞会结束了,我一个马甲都猜不出,其实也是平时对大家不了解吧(这是我的错,我就是不说。嘻! )。可是就这样的朦胧与距离,我依然玩的那么开心。就像现在的我,噼里啪啦地敲着电脑,还不忘一边吃着冰激凌,再然后就是一边写一边傻笑。傻傻的开心有什么不好吗?嗯,没什么不好(自己回答)。 还是因为初相遇,才会如此令人留恋与回想呢? 难道,人生若只如初见?(碧水丹山回答,答的时候假装深情一下哦!嘻! ) 我是素颜,谢谢大家! 谢幕! PS:哨子,哨蜜最辛苦了,统统抱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