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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人斗胆把“感”与“情”硬凑到一起组成词,在给了它内涵后,还赋于了它特别神圣的外延。更有一些现代男女,不明就里,以为有了“感情”就肯定有了“爱”。
这让古人大跌眼镜,冷汗倍出。
古人在设计“爱”这个字时,是动了心事的,在使用时比“感情”这个词还要慎重。说来有点让人不相信,古人在使用“爱”这个字时贬义大于褒义。
《左传·隐公三年》:“兄爱弟敬”;从此处可看出古人设计这个字的良苦用心。“爪”字头加“宝盖”就象房顶,下面夹个“心”字,以“友”字收底。就是说,同一屋顶下的兄弟要相互敬爱;对待朋友要用心象对等兄弟一样。所以古人就推崇“义结金兰”“滴血为盟”。
千古流传的刘、关、张“桃园结义”;水泊梁山“一百单八将”;金庸笔下的“江南七怪”、“全真七子”、“红花会”;古龙书中的“李寻欢与龙啸云”“李寻欢与阿飞”;近代社会的各种帮会;最现代的也是最经典的要算“刘伯承与小叶丹结盟让路”。
一个“爱”字,在这个意义下,上下五千年中演译了无数可歌可泣的动人故事。
古人也确实把“爱”字赋于了“特指男女间有情”的涵义,可我们现代人就不管三七二十一盲目的把这层含义推崇之至。大多数人没注意,宋代文学大家“苏轼《诗四首》中:“结发为夫妇,恩爱两不疑。”《国策·齐策三》:“孟尝君舍人有与君之夫人相爱者。”高诱注:“爱,犹通也。”我们心目中历史上的文化泰斗,却将“爱”字,引申为私通。
不知现代人能否接受?
舶来语,给“爱”又增加了一层让国人汗毛乱竖,难以启齿的含义——做爱。在中国的词典里“做爱”只有一个解释:指人性交。硬是把一个“爱”狭隘的与性扯到了一起。
不知高呼有着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国人能否接受这个“爱”。
《庄子·人世间》:“夫爱马者以筐盛矢,以蜃盛溺。”《孟子·梁惠王上》:“百姓皆以王为爱也,臣固知王之不忍也。”朱熹注:“爱,犹吝也”。“吝”字大家都懂“吝啬”的意思。现代人个性直白,干脆称为“小气鬼”“吝啬鬼”。看来冠其与“鬼”,这意思也好不到那里去。
《宋史·岳飞传》:“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惜死,天下平矣。”这里很明显,“爱”的意思就是一个“贪”字。说到“贪”不由得不让现代人联想到“腐败”提到“贪官”,那就更是咬牙切齿。
我不忍心再举例了。原来被我们奉为神圣不可袭渎的“爱”字,在古人笔下还有如此恶劣的用法。
我们这些古人的子孙,单把“爱”字中“特指男女间有情”的涵义,摆到至高无上的地位,就暴露出我们曲解了先人在这个层面上的真正意图了;就显得我们现代人的思想上的浅薄了。
我们的先人最怕发生的事,终于不以他们意志为转移的在现代发生了,社会发展到今天,竟然现代人反而越来越看不清了,猛然间把“爱”推到至高无尚的位置。这是中国情爱史上最大的迷雾。
老左(左丘明)为山东老乡孔夫子的《春秋》作传时,在《左传·僖公三十三年》:“臼季使过冀,见冀缺耨,其妻馌之,敬,相等如宾。”从此古人把“爱”这个字,用在夫妻关系时,就以“相敬如宾”为夫妻相爱的标准。也许古人也知道一对夫妻一生把对方作为“宾客”来敬重,把爱人作为心上的友人来对待。他的子孙们,很难有人做到!在造字时就告诫后人在男女之间别轻意谈“感情”别轻意谈“爱”。
如果说现代中国有80%的家庭,是凑合型的资料准确的话,那么中国人的婚姻与“爱”的关系也不大。
我们谁都别忘了,在《左传·昭公二十年》中有这么一句话:“古之遗爱也。”此处古人把“爱”字作“惠”解,也就说给人以恩惠。
这个时候所有人都应该理解现代人为什么把爱中的“心”拿出来,重新组合为“爱心”一词,那就是要我们每个人在遇到有困难的人时,伸出你的手,施之以惠,方显出你的爱之心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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