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痴呆日志(十二)
上月我碰见曹雪芹老哥一个人在一个小店喝跟头酒,连一碟茴香豆也没有。他那惨兮兮的样子,让我的眼圈也红了。我走上前去,拉着他举起杯子的右手问道:你的红楼梦一书,先后出版了多次,过去手抄本是非法盗版,拿不到稿酬也属无奈,后来商务印书馆,人民出版社正式刊印,总该给你稿费吧。听说近二十年就两次拍成电视连续剧,这总该给你点红利彩头。
曹老哥听我这一问,苦笑着对我说,老弟,不要再提了,我去找过他们,他们不但不给,还撵我走,骂我是骗子,我说你不会到法院去告他们,说他们侵权,要求知识产权保护?雪芹老哥两手一摊,唉地叹了一口气说:我还请了律师呢,但法院要我拿出原始书稿,才能证明我有知识产权。你想当年我披阅十载,写到伤心处,泪干油尽,早把原始书稿焚烧了,拿里还找得到?我说:我们许多人是你的忠实读者,而且书上著者也是你的名字,我们全可以证明呀!雪芹老兄又说:谢谢各位关照,但难办呀,法院还要我拿出能证明我真实身份的材料,并要公证处公证才有效,你想民国后,我出身的正黄旗早已家境败落,朗个提得出有效法律文书。再说法院也讲了,时代久远,早已失去起诉时效,而且新中国成立后,对一些私有财产,包括物资的,知识的早已没收,不在保护范畴,因此,此案不于受理。你说我有啥办法。听了曹公所言,我也无语,只好安慰他说,算了吧!你还是走运的,虽没有拿到巨额稿费,但在文革中,由于有最高统帅说,不看红楼梦就不知道封建社会。这句圣旨可使你免于牛鬼蛇神行列,比起聊斋著者蒲松龄挖坟鞭尸幸运多了。
听我此言,曹公转悲为喜,破涕而笑,继续喝他的二锅头,边喝边唱:今朝有酒今朝醉,管你春夏与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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