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李小懒 于 2012-7-4 15:16 编辑
她突然打电话,说,过来一下好吗,好吗好吗。 我好奇,想知道一个乘客找一个出租司机除了坐车还有啥事,就去了。 三楼,302。 急切而轻快的脚步声。 她果然赤脚。 玫红色睡衣,低胸,白肉,云鬓半偏。 这个女的我不认识,真的。作为一个的哥,跟只搭载过两次的女乘客,应该算是不认识吧。 第一次看见她是在一家夜总会门口。 彼时她刚跟人打完架,烫染过的头发离披凌乱,纹织过的眉头血迹斑斑,脖颈处几道抓挠赫然醒目。她上车还喘着粗气,语无伦次气急败坏:“没良心的,非要搁那种地方上班,我看你一辈子不露面……臭不要脸的……敢跟我打……还抓我项链,狐狸精,狐狸精……走,派出所报案!” 她终于从那扇警徽高悬的大门里走出来,双腿沉重,身上那套黑色掐黄牙儿的运动服厚重笨拙,在初夏的骄阳里显得很不合时宜。她坐进车里愣了一会儿,喃喃道:“打架,警察说一人先罚两千,拘留两个星期……幸亏我反应快,偷偷给他们塞了六百块……” 她说着说着,脸上竟现出小小的得意来。 第二次见面是在北关的桥头诊所。 她脸上的伤疤已经痊愈,气色好了许多。她说丈夫还没有找到,项链还没有赔付,诊所是远房亲戚的,她白天出门找人或到派出所讨说法,晚上为了省钱就睡在诊所的病床上,她说她不信他能躲一辈子,她一定要找到他。她说都是打工惹的祸,她再也不出远门了。她说想请我帮她在县城找份工作,边干边找丈夫。 这是我第三次看见她。 紧闭的窗帘,暧昧的昏暗,我满眼恍惚,只见得她胸前那一抹白。她退身坐下,指一指对面的床铺:“坐吧,坐会儿。”我坐下,刚捏响三个指关节,她说:“上网不?这房间能上网。”我摇摇头:“顾不得,跑车哩。”她说:“歇会儿怕啥,外面那么热。”我看一眼窗帘,:“你不有事吗?”她一笑:“也没啥事,就是——我对咱县城不熟悉,晚上想出去吃烧烤,不知道哪家好——”“这个啊,这个我知道!”我满脸热情,如数家珍,并不厌其烦地介绍了每一家的具体路线。她懒懒地听着,最后说:“我一个人出去傻傻的,怪没意思……” 街上的阳光辉煌灿烂,马路对面的车站广场一片繁华。我跨过马路回头望,红尘滚滚的半空中闪烁着几个錾金大字:天鹅宾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