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我是潜水的 于 2012-11-26 16:19 编辑
所谓名人,就是出名的人,这个出名可以是美名远扬,也可以是臭名远播。总之,都在“名”上。
在艺文的帖子中,老细腰说:“因为林徽因和徐志摩他们都是名人,所以他们的感情叫爱情。”或许,于百姓的眼光来说,他们的感情其实就是滥情。
呜呼,可见名人是夺么滴吸引眼球,他们所散播的光环就叫做名人效应。
电视广告只要套上名人的光环,哪怕他们为了一场广告费,只匆匆地绕场一周,或回眸一笑,那产品就能被冠上品牌的正装。随之而来的盲目追购者便会前仆后继;一件地摊货,只要把它亮相在名人云集的拍卖会上,那它的身价肯定会直线飙升;即使是个无名小卒,只要与名人闹出点绯闻,也会一夕成名。这都叫名人效应,也叫潜规则。
再看看论坛,作为一个无名的1D,哪怕你喝得睡到大街上,如果不提墓歌,也无人鸟你。但人家墓歌就不同,因为他是六星的名人,所以他即使喝了点小酒,喝得也不特么滴糊涂,也会大有文章,这也叫名人效应。
名人效应是社会性的,这到底好不好呢?其实好与不好都不是当事人自己决定的,而是炒作团的意图。所以名人很可悲!有时他们是没有自由的,他们的生活要由他的炒作团和粉丝团来决定。他们让他喝酒,那么他即使不喝,也自会有人来灌醉他。比如酱油兄和墓歌在一起时,会灌他二锅头;他们让他说醉话,他不愿意说也得说,因为他代表的是公众。比如墓歌的醉话;他们让他装老头,那他就得戴上山羊胡。比如知音姐说墓歌七十岁;他们让他走纯情路线,他立马就得脱掉风尘的外衣,换上清纯的学生装。比如贝姐的钉子之训;他们让他喋喋不休,那他即使把自己的嘴捂上了,也自会有人替他说。比如杜若代写的《墓歌说了一些醉话 》……这就是六星众ID的力量,也是六星的魅力。
所以,最后,俺心怀不轨滴对墓歌说一句:俺是夺么滴庆幸自个不是嫩个牵线木偶,但俺不会拒绝用你的名人光环来拉风。因为你的名字你作主了,那你的六星效应就应由众ID来作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