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般若山人 于 2012-12-4 08:55 编辑
怒气冲冲的中年男子从菜市场冲了出来,一下子撞飞了我手上的书。不等我发火,他连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
他慌忙捡起的我的书塞给我,然后目光打到我脸上,然后他就愣住了"小妖?"
我怯怯地看着他:“请问青春图书馆怎么走?”
某年某月某天,图书馆再次邂逅,他文质彬彬儒雅敦厚。眼睛在黑框眼镜后面熠熠闪光,从我进门他就死死盯着我,直到我鬼使神差坐到他对面。
我喜欢漫步书海,时而翻书;时而向窗外眺望,时而呆坐一会儿,品一杯咖啡。当然,我最喜欢的还是含着我的薄荷糖,是那种雀巢宝路牌的,有个圈的薄荷糖,一任那种神清气爽的舒适氤氲着我,一颗心踏实得象茉莉花一样沉淀在透明的杯底,时间在清香中流去,快乐自甘甜里飘来……
但我不喜欢一个死男人像花痴一样盯着我!
有话你就说吧!我把书啪地一放,嗯,想勾引?你就直接点儿!
你像我前妻!他说
你像我们小区看门的保安的二大爷
我说的是真的
我说的也是真的
这是她的照片
.........
他说他是一只狐狸,一只在文学上摸爬滚打的狐狸。我说我不喜欢狐狸。“那你喜欢什么?”我本来想说我喜欢狼,我喜欢狼的孤傲凶残勇敢执着,以及那种越挫越勇的本性。可我却脱口而出“我喜欢小白兔”。“我也喜欢小白兔!”他一下子哈哈大笑起来。嘘!……
不得不承认,笑声,能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展现人与人之间的善意。所以当眼前的这位生活在文字中的男人,跟我说他会用笔墨理出快乐的脉络,用幽默创造美好的境界时,我就情不自禁对他有了好感。
这种好感发酵,一个月后,我稀里糊涂跟他上了床,在他家里,明知道是没有结果的,就象走了漫长的路,去赴一场必散的宴席……
我们仍然习惯去图书馆。
然后,有一天,他叫我小妖!妖,妖魔鬼怪的妖,妖里妖气的妖,能是啥好东西?从小妈妈就告诉我,妖怪就是坏蛋。在我的思维中,它代表着不祥和邪恶。现在在他眼里,我竟然成了那种女人?
好吧,我可以不在意他叫我小妖,我却必定会在意他前妻叫小妖,他看着我,却在叫他前妻的名字!
我抄起手上的一本《浮沉》狠狠地向他砸去。他哀嚎了一声,倒在地上,周围的目光都看过来,我站起来,一时手足无措,管理员是个年龄约40岁左右的女人,戴着眼镜披着长发,看上去清清瘦瘦,无论什么时候,她都面无表情地坐在那里,这会儿,却冲着我鬼魅般地笑了一下。
他受伤了。眼镜掉在桌上又顺势钻到我的湖蓝色裙摆下面。他眯缝着眼,一手按着额头,一手要来撩我的裙子,我飞起一脚,正好踢在他的肚子上,“哎哟,疼死我了!”他捂着肚子蜷缩在那里,象一只猪。“您要减肥了,狐狸先生!”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从地上拖起来。而他哼哼即即,倚在我的怀里,任我用纸巾重重地给他收拾创口,可怜极了,无辜极了……
只要打开头,动手就成了家常便饭,就因为一个“妖”,我要降了他心中的那个“妖”。在打打闹闹的日子里,他只要一有空闲,就会约我一起去青春图书馆。一起享受那里的安逸与宁静,释放浮躁的心情,追求那种与世无争的唯美。他会在旁边傻傻地看着我在书里哭在书里笑,我也会一脸崇拜地盯着他在书桌上挥墨疾书,我会听他的话拿起纳博科夫的《洛丽塔》,打开,合上;又打开,又合上……偶尔有风,掀动浅绿色的窗帘,我们会不约而同地看看书架上整齐的书,看看窗外一点灿烂的阳光,看看彼此的眼睛,然后相视一笑。有时候,他会搂着我的腰,让我靠在他肩上,给我讲故事。也有时候,我们会为一本书,一句话,一个词,争得面红耳赤,然后拉起手跑到广场上去吵,有时,我会让自己无所顾忌地滚到草地上……
他喜欢抽烟。看书时喜欢叨着一支烟懒懒地吞云吐雾。我可忍受不了每天在烟雾弥漫的环境中被动地吸烟,有时呛的我喘不过气来,衣服、头发上全都是烟味,胃里也一阵阵的恶心难受。于是,我一而再地提出反对。可他总是嬉皮笑脸地说:“人家女人总是喜欢淡淡的烟草味。”我毫不客气地反击:“你这还是淡淡的烟草味么?只有你从此不抽烟了,身上才会散发出淡淡的烟草味!”于是,我开始给他吃我那种带圈圈的薄荷糖,同时还教给他我独门自创的最好玩的吃法:轻轻地含在嘴上,一边用舌尖悄悄地钻那个小小的圈圈,一边用舌根细细地品味那股清清凉凉的甘甜,味道好极了!当然吃的时候要格外小心,一不留神,那个圈圈就会破掉,那就不好玩了。
薄荷,幽素凉婉,纯粹干净,虽然又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小小忧伤,引人无限的怜惜与惆怅。一如我和他之间的那些情愫,在某个起点激发,在某个终点结束,然后淡去,消失。
三年后的某一天,我开着车,看到一个邋遢的男人从车前匆匆走过,然后一头撞到一个女人身上。
小妖!他惊呼了一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