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在田园
无缘都市作市民,只堪乡野为乡民,喟叹之余,给自己找一个活下去的理由! ——题记
生活在城乡之交的小县城,纵有千般不好,仍有一样好,就是自己可以批或买块地皮,修一座传统的独门独院民宅房。如今为了集约用地,小城的建筑越来越向高空发展,小区楼房也修了一处又一处。可是我还是赶住末班车,修起一处宅院。
曾经从别人手里买了一院二手房,因种种不适宜,又恰好赶上房屋价格成倍翻长,头脑一热,便将旧房卖掉,脱皮掉肉折腾起了新房。美中不足的是出了城,到了类似城市的近郊农村。尽管从县城中心的机关步行回家也就半个多小时,骑摩托车只需十分钟左右,可毕竟偏远了些,购物办事没有在旧居时方便。可凡事都是辩证的,若论远离喧闹,耳根清净,安静恬适,却最合适不过。这或许是自欺欺人的自我陶醉,但我还是愿意陶醉在这种良好的自我感觉中。听人说不俗即仙骨,神静乃佛心,这里恰恰就占了一个“静”字。
新房在两道山岭交接的腋窝处,一个很小巧的盆地,除东边一个出口外,南、北、西都是圈拢来的山岭。梯田沿山坡一层层叠上去,入春后汪一洼绿色,秋来时飞满地霜叶,田园味很浓。我的房屋建在盆地最北,背靠青山,庭接绿野,晨起一片鸟叫声,至晚仍有蛩鸣唱,眼中长岭绿如黛,更闻山花扑鼻香。夏日,经常有蝉落于房屋墙壁,肥硕的屁股一翘一翘咿呜咿呜鸣唱。秋夜,萤火虫飞到院中来,在眼前划出一道道绿光。偶尔,有野鸡在房后山坡上嘎嘎亮嗓,在盆地里荡起一波波回音。家在田园,时刻可体会与自然的肌肤相亲:想放纵眼目了,一撩腿便上了山;想换换口味吃点野菜了,到田地里采挖些就是。冬雪消退大地解冻之时,还可学古之林泉之人,房前屋后,种瓜种豆,再红枫绿柳倚院栽,几枝青藤扶上墙,将“田园居”的风味装点得足足,觉得自己也有了几分陶公的范儿。
妻随我进城二十多年了,可至今仍恋着手执稼穑田垄事。恰好离房屋不远有城中一经商人家的半块田地弃而不种,妻子花一百元小钱租了过来。春暖花开后修整了,种些玉米、山药、瓜瓜豆豆。太阳初升和西斜后光线不再灼人时,便去摆弄,短不了也拉扯上我,锄锄刨刨,挑浆担水浇灌那些娇瓜嫩豆。土地最是投桃报李,吃到没有农药、化肥的新鲜蔬菜,以及现掰现煮的嫩玉米,自然不在话下。
左邻右居不少是农村出来或进城定居的农民,把村里人的生活习惯也携带来,好扎堆,热心肠。于是时常捧着饭碗与邻人围坐门楼阴凉下,浴着田野吹来的习习凉风,边吃边聊村里的城里的各路消息。偶尔男爷们也来杯小酒,一盘拍黄瓜一杯清茶相佐,惺忪世俗外,微醺酒话长,满惬意满情调的。
小盆地里多系新修房户,路面还没有来得及硬化。背剪着手优哉游哉出去,脚踩在松软弹性的土路上,呼吸着含草香味的翠绿气流,不由就哼起小调,脚下也带了舞韵。这光景,也不大不小一个神仙了。最喜欢于晨起、傍晚时带了贴身警卫的“黑脸”去转悠,美其名曰“锻炼身体”。我跑不动,我也不想跑,我就那么不疾不徐自由散漫地遛跶着走,态度虽消极了点,却没有谁能奈何了我,更不相信谁敢打死我。
“黑脸”是家里人给起得没文化的名字,不过倒也十分贴切。小家伙比小板凳大不了多少,一身金黄皮毛,于嘴头起泛起黑色,透进眼圈,滑稽得像马戏团的小丑。却机灵得似能看懂人的心思,没事就虎坐在你面前,背起菊花般乍挲的尾巴,瞪着两只乌溜溜的大眼睛捉摸你,研究你。因我平时对它百般呵护,所以和我的关系最铁,最哥们,有我在,绝不摇尾乞怜于其他家庭成员。每每欲出去遛跶,它便撒欢跳脚想跟了去,或者感觉到了该出去遛跶的时间,便哼唧有声做出提示,再不理便哈儿哈儿吠着对我提出抗议,直到我站起身,兴奋得三蹦两跳跑出去。我也乐得带它出去,因为它的淘气与灵动,除带给我心头的愉悦外,还带给我大王起驾、卫兵在侧般的虚荣与情趣。
出门可以向这边去,也可以向那边去,两边都可以转一个大圈返回。不过这边是上山而去,从既是公路又是城北大街再入巷口返回。那边则是从巷口出去,走大街再上山下坡返回。我喜欢以先上山的形式完成这趟脚程,于是至房后从一片庄稼地边过去,便踏上爬山的小路。说是路,也太抬举它了,只不过是行人踩踏出来的一道淡淡白痕,像一根挂在山坡的细绳子,宽不盈尺。繁茂的野草密匝匝拥于道旁,铺于路面,从上走过,满鼻子都是花草的气味,心情被染得通绿。路面的草尽管被反复踩压而残缺不全,但依然顽固地吐着新芽,丝毫不愿意放弃自己微弱的存在。
山不甚大,像一条头西尾东的巨鲸横亘于蓝天下。其实大不大无关紧要,“山不在高,有仙则灵”嘛,这不是我来了吗,我因山而壮,山因我而高,山与人相融,不是仙人也是山人哪!
山头狭长的山脊上,刨出许多鱼鳞坑,栽种了松树和侧柏,背坡有大片的沙棘林,茂盛得密不通风。春夏之交还开满金黄色的山刺玫花,以及好多叫不来名字的野花。所有空当处都摇曳了一层毛茸茸的碎草,踩上去软绵绵的,抬腿撩脚间,蚂蚱飞蛾惊慌失措地蹦跶飞窜。一路屁颠屁颠跑在前面的“黑脸”,被山野激发出埋在骨子里的狩猎天性,亢奋地在草丛里跑来蹿去,警觉地睃视搜寻。果然就惊起一只野兔,在我的助威声中,奋力地捯饬着四蹄追将去。那野兔是逃生的天才,靠此一绝招维系了种族的延续,岂能轻易败给一只比它大不了多少的宠物狗?于三蹦两跳间钻进密匝匝的沙棘林,不见了踪影。怕小家伙追进去迷失在里边出不来,赶忙厉声呵斥它回来。小家伙不得不听命,可依然一步三回头地四处观望,十二万分地不甘心。
山顶无路,却处处是路。我漫无目标在山头横竖蹀踱,左右徜徉。视线中,近处是山坡梯田为营造环城绿化带而栽种的杨柳、侧柏、山杏,远处是从城里淌溢出来的大片民居住房、楼房化了的城北街面,更远处是笼罩于暮色岚气里的村庄,以及太行山的重重峰峦。耳闻巧嘴的小野灰鹃发出的带花的啼啭,灰喜鹊互诉衷肠的戛戛声,心里便澄清透亮,自由得什么也可以去想,什么也可以不想。不由放浪了,就运动丹田之气野吼几嗓,将心中的积郁、烦恼统统发散出去;想品味鸟鸣山更幽的静谧了,便缄口禁语,什么声响也不弄出。我可以张牙舞爪放浪形骸如一个十足的浪子,也可以方步慢踱举止文雅得似修养到顶点的绅士。
奉行“天人合一”思想的古人告诉我们,人离自然越近,离疾病就越远。我们人类的老祖宗猴子从原始森林中脱离出来,虽然最少有几百万年时间了,但他们留给了我们依恋自然、依赖自然的永久性遗传基因,成为我们不可改变的生理、心里定势。家在田园,亲近着自然,这该是我之大幸。颜回一箪食,一瓢饮,我居一室,守一山,做一个简单的乡下人没有什么不好。于是,便想在这山顶结庐而居,做一个结跏趺坐的现世隐者,心动处心骛八极,神游万仞,凝神时人与天地,大同合一。于一晨一昏间,就在这山顶溜春秋大弯,练枯朽之躯,读山川大气,养豁达胸襟。
西边天际,红日衔山一日将终。对面山坡的小道上,有人小调咿呀,荷锄而归。我终究不脱俗,依然恋着俗世,看看一爿似黄似白的上弦月已高悬在天边,扭转身,归去也。待晚饭后,端一凳子坐在院子里,浴着清凉,仰看天河横,一身都是月。这光景,应该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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