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花花 于 2013-3-15 11:21 编辑
卖淫合法化,这是多么可怕的字眼。
其实同等社会环境中,同等竞争条件下,甚至同等自身条件下,有人会以肉偿卖身方式获得利益,权色交易,钱色交易。这属于非感情纯交换方式。
究其真正原因,心态决定行动。 女子,不管其貌不扬,抑或相貌出众。如果出卖身体,借机上位。以此获得特殊待遇,获得金钱和权利。那能有啥心态呢,无非是不想靠自身价值和能力吃饭,走捷径,不劳而获,这是中国特殊的生存景观,中国有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深厚底蕴和滋生土壤。你情我愿,只要祸国殃民没有到极端地步,甚至权利范围能控制,依然不受法律制裁。
进一步说,妓女,他们没有在社会环境的光环下生存,是社会黑暗一角中存在着的一种生存状态。靠纯出卖身体获得利益,比权色交易、钱色交易更没有技术含量。她们没有什么值得可怜的。
试想,一个自然人,没病没灾,能够自食其力养活自己很难么?家政服务、刷碟子洗碗、扫地捡垃圾、这个不同样没有技术含量么?即使捡破烂的工作,无本获利,对社会对人类会有夺大的贡献哦。难道这个比做妓女还要难么?
进一步说。那些同情甚至为卖淫推波助澜、寻找合法途径的人是啥心态呢?
1、肯定不是出于自身需求?色情场上换来的能是什么,推断能知:皮肤病、性病、艾滋病等传染疾病的源头。。
2、肯定不是出于同情或支持?如果是,请问一个洁身自好、勤勤恳恳、靠双手捡垃圾吃饭,美化社会环境的捡破烂女子,和一个见男人就上的卖淫娼妓,你是同情和支持前者还是后者?
3、肯定不是出于自愿心态,两种都不具备,还摇旗呐喊,擂鼓助威。那是一种啥心态呢?
佛曰:种瓜得瓜、佛又曰:因果报应。 想什么做什么就会承担什么?卖淫嫖娼都是不受社会支持、违背道德底线的不良行为。不应予以支持和鼓动。更不宜以身试之而一失足成千古恨。可怜、支持卖淫的心态是没有啥心理依据的。
我认为,杂谈的男银,都是好男银,杂谈的女银也不是啥坏女人。被迫走上为卖淫合法化推波助澜之路,全是因为被动上位,即使侥幸强词夺理,获得胜利,也没啥光彩;有幸大获全败,也是被诱用奸杀的结果,虽死犹荣。
可叹,杂谈这位大英雄啊,咋总是给视点当炮灰呢 叹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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