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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简单说两句,顺便抗议酱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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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说两句,顺便抗议酱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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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5 09:3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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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俺对酱油二哥用真名发表看法的勇气 表示倾佩,但作为酱油所处的位置,比如最终的评委,我作为一个观众,也许也算一个反方的支持者,表示抗议。
因为酱油的回复很多时候站在正方的一面,我承认这代表他内心的真实想法,但是出于评委的位置,他的做法伤害了反方的感情,{:soso_e113:}。为什么不像独偶和春江大佬那样沉默,或者换个马甲说说真话?人家显得多么的公正公平,至少在态度上。
没时间,偶尔瞟一眼,没看仔细,对彼此争论的观点只了解了大概,那就顺便说两句,顺便梳理一下愚夫的二辩,也给反方三辩一些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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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3-15 09:35 |只看该作者
小女人的思维,站在你的立场上就公正公平了?{: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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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3-15 09:39 |只看该作者
首先愚夫指出了正方一辩的错误,在于走得太快,我们还在谈合不合理,他已经在说可不可行,愚夫也指出了野妞的错误,从认知上存在根本问题,依然是属于歧视的,貌似高尚的公正的态度,“娼”“妓”等歧视性语言屡见不鲜,可见,正方本身在对卖淫者的认知上尚存在很大的差距,所以谈合法化就有点显得虚假。然后抛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假设,再联系到历史上关于娼妓的认识,得出结论。解决卖淫的问题不是合法化,而是祛除贫穷,提供就业,惩治罪恶,这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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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3-15 09:43 |只看该作者
对方三辩一直在谈卖淫者的悲惨命运,谈人的欲望是正常的,谈卖淫自古存在的,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但是它避开了卖淫的原因和国情吧。卖淫者主要是因为经济原因,因为经济愿意,解决之道是经济,卖淫者主要是由于被胁迫,因为胁迫原因我们谈如何惩治罪恶,卖淫者自古有市场,比如农民工或者其他由于性方面的原因,农民工可以想解决农民工的办法,比如浆糊的提法,性怪异者也可以考虑性怪异者的帮助,比如前面有人提到。其他的望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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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3-15 09:46 |只看该作者
我想说的是,卖淫和嫖娼一定是对等的,就像有受力者,一定会有施力方,既然卖淫合法化了,那嫖娼就基本上是合法的,那在我们当前的国情下,虽然公务员嫖娼已经是一个不可遮掩的事实,那么一点立了法,那我们国家再出示提议:一旦公务员嫖娼或者包二奶,就取消公职,那不是公然与自己立的法作对,以自己的矛对抗自己的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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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5 09:5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金花婆婆 于 2013-3-15 10:02 编辑

反方的态度不是说不承认卖淫这样一个事实,而是说一旦立法,也会有更多问题出现,这些问题的解决,你们也可以说一说,所以灰色地带自古存在,不一定事事都要合法化,而目前卖淫出现的很多罪恶和问题,可以有其他的解决办法,不能解决的办法是,政府或许投资太多,提供就业岗位压力大,而很多卖淫女其实根部不喜欢工作,喜欢好吃懒做---胡说了一些,这个问题关注得不太多,所以也漏洞百出,抛个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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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3-15 09:52 |只看该作者
我是潜水的 发表于 2013-3-15 09:35
小女人的思维,站在你的立场上就公正公平了?

{:soso_e113:}俺们潜水总打击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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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3-15 09:52 |只看该作者
金花婆婆 发表于 2013-3-15 09:39
首先愚夫指出了正方一辩的错误,在于走得太快,我们还在谈合不合理,他已经在说可不可行,愚夫也指出了野妞 ...

先抛开你的意思是否代表着愚夫的意思这一层,首先你的意思是不提倡卖淫合法化,而是让他们永远生活在阴暗角落里,这就是高尚公平了?你这才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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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3-3-15 09:53 |只看该作者
球球,暮雪{:soso_e181:}{:soso_e178:}战友{: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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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3-3-15 09:53 |只看该作者
俺忙去了,玩一下{: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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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5 09:56 |只看该作者
金花婆婆 发表于 2013-3-15 09:46
我想说的是,卖淫和嫖娼一定是对等的,就像有受力者,一定会有施力方,既然卖淫合法化了,那嫖娼就基本上是 ...

你的意思是不提倡卖淫合法化,原因是为了让公务员心安理得地嫖娼去,不用担心会被解除公职。这是为他们免除后顾之忧啊,你可真能为虎作伥啊。{:soso_e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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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5 09:57 |只看该作者
金花婆婆 发表于 2013-3-15 09:52
俺们潜水总打击俺

{:soso_e113:}不怕!我帮你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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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5 09:59 |只看该作者
刀粉一号 发表于 2013-3-15 09:52
先抛开你的意思是否代表着愚夫的意思这一层,首先你的意思是不提倡卖淫合法化,而是让他们永远生活在阴暗 ...

{:soso_e113:}你想把阴暗的东西合法化,那么杀人,偷盗,拐卖。。。也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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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5 09:59 |只看该作者
楼主这是一边设身处地为卖淫者叫屈,一边又悄无声息地支持公务员高枕无忧地去嫖娼。这不是自相矛盾吗?{:soso_e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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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5 10:00 |只看该作者
来自水星球 发表于 2013-3-15 09:59
你想把阴暗的东西合法化,那么杀人,偷盗,拐卖。。。也合法化?

你的臆想与辩题无关,小屁孩,一边玩去,别瞎起哄。{:soso_e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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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3-3-15 10:01 |只看该作者
刀粉一号 发表于 2013-3-15 09:56
你的意思是不提倡卖淫合法化,原因是为了让公务员心安理得地嫖娼去,不用担心会被解除公职。这是为他们免 ...

不提倡卖淫,就是要打击公务员嫖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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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3-3-15 10:02 |只看该作者
刀粉一号 发表于 2013-3-15 10:00
你的臆想与辩题无关,小屁孩,一边玩去,别瞎起哄。

{: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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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3-3-15 10:0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金花婆婆 于 2013-3-15 10:06 编辑
刀粉一号 发表于 2013-3-15 09:59
楼主这是一边设身处地为卖淫者叫屈,一边又悄无声息地支持公务员高枕无忧地去嫖娼。这不是自相矛盾吗?{:so ...


没有立法,嫖娼就不是合法的,国家就有出示政策惩治公务员嫖娼的办法,一旦立法,公务员嫖娼就合理合法了,国家在这一点上无话可说,那再换个角度说,公务员嫖娼也是符合人性,那公务员嫖娼一旦合法化,有什么不好的后果没,望大家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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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3-3-15 10:05 |只看该作者
来自水星球 发表于 2013-3-15 09:59
你想把阴暗的东西合法化,那么杀人,偷盗,拐卖。。。也合法化?

顶球球,有力{: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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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3-3-15 10:05 |只看该作者
金花婆婆 发表于 2013-3-15 09:46
我想说的是,卖淫和嫖娼一定是对等的,就像有受力者,一定会有施力方,既然卖淫合法化了,那嫖娼就基本上是 ...

呵呵婆婆,这个不矛盾,比如俺们国家改革开放以来,基本不允许公务员经商;合法的东西不是允许人人可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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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5 10:06 |只看该作者
重磅企鹅 发表于 2013-3-15 10:05
呵呵婆婆,这个不矛盾,比如俺们国家改革开放以来,基本不允许公务员经商;合法的东西不是允许人人可为的 ...

额,还是企鹅{: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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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3-3-15 10:07 |只看该作者
俺忙去了,不再看了哈,谢谢大家{: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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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3-3-15 10:08 |只看该作者
鹅兄,还是不对,不许经商,那是因为经商不是立法上的事,而卖淫合法化就是法律上的事,一旦合法化,再出示一个政策,不许公务员嫖娼,就自相矛盾,就是违背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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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5 10:10 |只看该作者
重磅企鹅 发表于 2013-3-15 10:05
呵呵婆婆,这个不矛盾,比如俺们国家改革开放以来,基本不允许公务员经商;合法的东西不是允许人人可为的 ...

{:soso_e113:}卖淫,还是偷偷摸摸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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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5 10:12 |只看该作者
来自水星球 发表于 2013-3-15 10:10
卖淫,还是偷偷摸摸的吧

合法夫妻睡觉也没有追求公开化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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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3-3-15 10:13 |只看该作者
金花婆婆 发表于 2013-3-15 10:04
没有立法,嫖娼就不是合法的,国家就有出示政策惩治公务员嫖娼的办法,一旦立法,公务员嫖娼就合理合法 ...

你的意思,只要有立法,嫖娼就合法了,除了限制公务员不能合理合法地嫖娼外,其他人都是可以的,合法的。艾哟,大姐,你这不是赞成卖淫合法化吗?{: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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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3-3-15 10:13 |只看该作者
重磅企鹅 发表于 2013-3-15 10:12
合法夫妻睡觉也没有追求公开化嘛

{:soso_e179:}{: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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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3-3-15 10:2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重磅企鹅 于 2013-3-15 10:29 编辑
金花婆婆 发表于 2013-3-15 10:08
鹅兄,还是不对,不许经商,那是因为经商不是立法上的事,而卖淫合法化就是法律上的事,一旦合法化,再出示 ...

其实辩论里也有个误区:合法化,不一定就是要立法。以前我们不允许赌博,比如麻将聚赌,我认识一位市长就是因此被罢了职。后来公安允许一定数量的小赌,我们可以美其名曰“小赌怡情”,那市长冤啊;彩票行业也有类似情况,叫法不同而已。

也许有一天“小嫖怡情”也深入民众心了{:soso_e113:}

在吾邦,经商问题可是立法上的大事,早先养鸡鸭种自留地都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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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3-3-15 10:41 |只看该作者
婆婆,抱歉啊,才看到。
首先你得承认,咱六星人手不太够,咱是要貌似公正的冷清,还是要不按套路出牌的热闹呢?
我也想过用马甲发言,但那样并不好玩,再说我的马甲只有一个,叫“清酱”,还是酱油的意思。
所以,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就是不按新加坡大专辩论赛的套路出牌!
其实色妞妞也一样,她是主持人的身份,但小身板结结实实地倒在了视点一方。
我想,我俩算是动态的平衡。春江和老独憋着不说话,那算是一种静态的平衡。
有正有反,有动有静,婆婆,你说这多有意思啊!
至于做评委,我几斤几两,我自己知道,所以跟色妞推辞了几次,最后推辞得我自己都腻味自己了。
我承认我为正方说话,犯了一个评委的大忌,如果大家不信任我,那我现在就辞职吧,或者我流着眼泪一步三回头地退出辩论赛。
婆婆,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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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3-3-15 10:54 |只看该作者
其实,我最重要的指导思想是:大家一起热热闹闹、无拘无束地玩,以此庆祝两会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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