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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3 00:00 海峡都市报
新车莫名起火 索赔起纠纷
车主称是自燃,4S店认为是纵火导致,起火原因不明让车主维权受阻
本报记者 张志宏
本报讯 买了一年多的轿车,在没有发动的情况下,莫名起火燃烧,福州市民洪先生遇上了这样蹊跷事。是质量问题导致自燃,还是其他原因?事后,洪先生与销售该汽车的4S店交涉,10多天过去了,至今没有结果。
车主:自燃和质量有关
据洪先生介绍,车辆起火发生在3月1日的凌晨1时许,前一天的中午他就把车停在台江延平路旁的停车位上。到了凌晨突然接到警方的通知,说他所登记的车辆发生了自燃。洪先生的家就在附近,急忙赶到现场,只见自己车的右后侧车灯及周边的位置已经烧毁,尾部的玻璃也碎裂,保险杠也烧得严重变形,车内的坐椅和地毯等物也被烧焦,而旁边的其他车辆则安然无恙。
洪先生说,自己的车刚买了一年多,行驶的里程不多,保养得很好,也没有对车的电路做任何的改装。根据警方的出警记录,他认为着火的原因应该是与车自身质量有关,但4S店却要求他证明起火原因才能协商赔偿。
4S店:现场发现可疑燃烧物
在发生“自燃”事故后,洪先生的小轿车就被拖进位于五四北路的4S店进行评估,目前估价受损2万余元,洪先生在此年度并没有购买自燃险。由于就原因和责任问题还未明确,车辆还暂时停放在维修车间,还未进行维修。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4S店。据该4S店售后服务郑经理介绍,根据他们的调查,这款车的主要电路线都在前部,起火点除了尾灯外,并没有分布在其他电路上,加上当时车辆是熄火停车的状态,尾灯没有通电,因此短路起火的可能性几乎没有。此外厂方的工作人员还在现场发现一些燃烧后残留的绒布,因此他们初步断定是由于外来的原因导致起火,简单地说,就是纵火导致。
基于他们的判断,因此他们不认为是车辆质量问题导致起火,拒绝洪先生赔偿的要求。
律师:应先判定起火原因
就车辆为何起火的原因,双方僵持不下,对此,福建省信德律师事务所郑宝胜律师认为,汽车自燃原因很多,如车内橡胶件及塑料件老化龟裂造成电路短路,行驶中机油挥发造成机件磨损,或是私自安装车内电器致使接触不良产生高温等等,关键还是得划分事故责任。在一般情况下汽车发生自燃,消防方面会调查并出具原因,但洪先生的车子损坏没有获得事故原因鉴定,这样就很难判定赔偿责任。
郑宝胜律师建议洪先生可要求4S店提供排除自燃的报告,要求警方调查此案,一旦消防部门介入并开具了鉴定结果,如果事故责任鉴定为厂商生产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4S店连同生产厂商也有责任承担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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