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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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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2 09:5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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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书

前几周北斗六星散文隨笔版面“淡淡一片云”,想请我去当一个小小滴版主。我诚惶诚恐万分激动,但才疏学淺(真正的),推卸了。按规定一稿不能两投,我的违规,早已引起争论,后怜我年迈老朽特准。不过在纷乱争论中有幸认识了雷老三,听说我一稿多投之因是为了出我那本回记录,想找一个人帮忙校阅。他便自告奋勇连续几个昼夜,在网上校了一遍,纠错百余之多。说真的,我与印刷商签约半年有多,一直拖起,其原因就是感到错误太多,羞于见人。文稿中一会儿是12345,一会儿又是中文数字,这点基本知识我也没有,错误可想而知。最后又请雷老三亲临家中修订,并与印刷方商讨制版等诸多事宜,让我大大松了一口气。

散文随笔版面是我先去的地方,既然不许一稿两投,而我又完成了我的宿愿,本应早日回到那里。但在一些纷争中突然离开,显得不厚道,像个逃兵。于是我又暂时留下来了。现在真的走了,而且再不回来发我未完的臭回忆录了。走之前留下几句:

第一,感谢各位,特别是版主对我的关照。

第二,有幸听听各种不同的声音。我在序言中写道:“……我是一个瘪三的“电影”剪辑师,零零落落,繁杂不堪地剪辑着我的片段人生。难看也可,笑人也吧,我还是把它记录下来,也算是人生流水帐吧!也许这是对许多难以忘却的往事的最好纪念。我的一生中犯过许多许多的错误,因为这样,在反刍的回忆里,不但充满着甜蜜,也饱含着忧伤与怀念。

也许有一天,当你酒醉饭饱,茶余饭后闲得十分而又万分无聊之时,不经意地翻开我这欠得太多的人生流水帐,务必请诸翁、太太小姐不要笑得喷饭,小心呛倒。同时也望嘴上手上留情,少骂两句,少批几笔。不过话又说回来,真正到那时,我又不知跑了多远。也许耳也聋了,高声骂也听不见;眼也花了,批的什么也看不清。更有可能我已经跑完了人生终点,啥也不知道了。有打油诗赞曰:

东一语,西一句,点点滴滴都有趣。

前一篇,后一页,分分合合皆有味。

实荒唐,笑与泪,乱七八糟谁相信?

传非传,记非记,真真实实人生戏。”
稿未成书能听到许多意见,真乃幸运。遗憾的是只集中在那小小的一点。也许这是时兴花边新闻的缘故。

关于那篇,各种分折结论也有,毫不奇怪,因为这本身就是一个有趣的问题。我能坦然地,赤裸裸地把自已摆显出来,这就是有敢于解剖自已的勇气。

我之所以赞赏“临窗独饮”网友的观点,不仅仅是他还我一个公道,而是他真正读懂了我的心,我报复的丒恶变态内心。首先我不是失恋而报复她,我坦率承认,我爱
她,七情六欲人皆有之,鲁迅说:无情并非真豪杰。在道德与爱面前,我选择了道德,我主动迴避她,而且希望她自尊自强,我们相安无事了多年,早已没有什么情,什么爱了。但当我关门歇业后,相见形若路人,这却激起我的愤怒,这是产生报复的基因。万水山千网友质疑地问临窗独饮:
楼主看的挺细,不过还漏掉一个细节,大年初一吧老伴放家里跟人家去跳舞了……”

这典型的断章取义,我文章的原文是“她会跳交谊舞,就主动来教我,每天上午我们一拨人就在老年舞厅跳上一两个小时。初学跳舞呀,劲头特别大,在那靡靡之音中陶醉,在那舞步中忘怀。开始我也动员老伴去学,她去了几次,不感兴趣不去了。就这样她成了我的老师与舞伴。记得一九九七年大年初一,我将老伴一人留在家中,与她去跳舞了。时隔两年后,老伴不满地旧事重提,我才恍然大悟,深深忏悔。”万水千山还说:有一天下午我到了她家,她丈夫也在家,但刚坐下,他丈夫推说有事就走了。我稍坐片刻也就离开。出我意料的是,出门后我见她丈夫在街边上无聊地闲蹬着,好似来了客人让位。”其实我最不喜欢的是这一段,我不怀疑它的真实性,但是我怀疑梅老所揣测的人家的动机,人家的丈夫为什么要躲出去,是想成全好事?还是讨厌梅老这个人呢?

我是一个有自尊心好强有血性的汉子,活了几十岁还看不懂一个人的表情,真的笑话。最后附上一篇:

人之本性与道德和法
   
被儒家尊为幼儿开蒙经典之作,也誉为小纲鉴的《三字经》,开头就讲:“人之初,性本善”。这里所讲的“性”,也就是本质的东西。人之本性是什么?我想不仅是人,一切生物均有共同的性,一是食欲,二是性欲。前者为了生存而需要的物质补充,后者为了生命的延续而繁衍的本能行为。两者之间,食欲为先,性欲次之,所谓饱暖思淫欲,贫穷起盗心。
   
但在长期社会进化中,这两个本性,却为了争夺而不停地相互撕杀。总不能因食欲需要而随意侵食不属于自已的东西。也不能因个人性欲的需要而对别人强行占有。为了保证一个社团,即: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能有序地生活,从而慢慢地产生形成了相互尊守的规则,这就是“道德”。各地区各民族的风俗习惯不同,道德观也不一样。有的民族妇女外出必须缠纱巾,将头面遮得严实,否则视为淫邪。而有的地区则认为坦胸露背为时尚。有的男女私通是不齿于人,有的视情人为身份高贵的象征炫耀。有的除暴安良为替天行道,有的则认为刼匪之乱当诛。有的对有戴高帽游行为是“好得很”的革命行动,有的则认为侮辱人格,士可杀不可侮。
  
随着生产的发展,人际交流的广泛,旧的道德观也在不断地受到冲击与改变。过去的“三从四德”,早被人唾弃。在两性中起媒体交换作用的金钱、权利,从古至今已成为道德沦丧的主要对象。钱、权是可相互转化的,清朝可以捐官,现实生活中不是也有卖官的吗?官者权也。权可以对那些意志薄弱者转化为钱,所谓以权谋私,贪赃妄法。
  
法是道德的延伸,法的基础是道德,当道德败坏到不可容许的严重程度,必须用强制手段维护道德,对违犯者给予制裁时,于是就衍生了法规。
  
法律有庄严圣神的条文,用它维护社会的秩序各个方面,打击严重违背道德的犯罪行为。法律既是维护社会的章程公约,也是统制集团的工具。各个时期,不同阶层有不同法律,正如四川省新都县宝光寺一付楹联:“世上人法无定法然后知非法法也;天下事了犹未了何妨以不了了之”。只有今天人民的法律,才能代表人民的意愿和利益,但也难免出现一些合理不合法或合法不合理的情况。最近看到一则新闻:其兄因患狂犬病医治无救,痛苦难忍,也怕其行为难以控制而伤亲人,要求弟帮助上吊自杀,弟从其兄意。兄死后,经勘察本人难以攀高上吊,系他杀,问其原由,弟如实陈述,医院也证明其兄最多也只能活一天,其弟行为实属帮助其解脱痛苦。但按法律条文,也是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被判刑。现在一些国家实行陪审员制度,就是为了较好地处理合理不合法的矛盾


在公正执法的同时,我想加强道德法制教育更为重要,未雨绸缪,防患予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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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11-22 10:05 |只看该作者
祝老先生健康。人无完人,不管是网络还是现实,都会有人对自己的行为举止诟病。我认为只要知道守住自己的真心就行了,多余的,没必要解释。无论别人说什么,一笑了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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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0-11-22 10:40 |只看该作者
当初是我邀请梅老来杂谈玩的,如果说梅老在杂谈受到了伤害,我本人向梅老道歉。

论坛是一个开放性的公众平台,谁也不会无缘无故地去故意伤害谁,不过是对一些文字的不同见解罢了。梅老既然喜欢我行我素,那就更没有必要选择离开。其实也根本无法离开,文字即使不发杂谈而发到散文,就不会有人说三道四了吗?呵呵。

还望梅老以后多多支持杂谈,不吝赐帖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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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0-11-22 10:50 |只看该作者
尽管梅老很生气,但是我还要最后说一句:

大家对《粉色的陷阱》一文反响这么大,肯定是那篇文章有问题,梅老也不用一遍一遍再解释了,其实都明白您也不是恶意,不过在行文方面显示了一些对女性的不尊重,尤其堆是跟自己曾经有过一些感情的女人,要尊重。这是我个人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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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11-22 11:08 |只看该作者
人生阅历是宝,胸襟气度是福。
有了宝有了福,方能谈笑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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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11-22 13:22 |只看该作者
人生阅历是宝,胸襟气度是福。
有了宝有了福,方能谈笑人生。
红尘散仙 发表于 2010-11-22 11:08


    梅老是告别杂谈……不是告别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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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11-22 13:28 |只看该作者
梅老是告别杂谈……不是告别论坛
雷老三 发表于 2010-11-22 13:22

哈,是吗,那挺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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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11-22 14:52 |只看该作者
老爷子说不玩了。。。。。。。。。。。。

红尘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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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11-22 14:57 |只看该作者
哈,是吗,那挺好啊。
红尘散仙 发表于 2010-11-22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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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11-22 20:49 |只看该作者
流水的兵啊流水的兵,看来又一个要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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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0-11-23 00:16 |只看该作者
玩 玩接着玩 人生都是在行走中。。走着玩 玩着走,,,不然突然想起来,,会想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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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0-11-23 00:23 |只看该作者
看到告别 眼泪哗哗哗 哗哗哗地流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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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0-11-24 16:42 |只看该作者
惋惜,又杀掉了一个勇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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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0-11-24 17:08 |只看该作者
眼泪哗哗哗 哗哗哗地流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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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0-11-27 14:42 |只看该作者
我才来,你咋就告别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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