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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消费者投诉携程网预定酒店存在严重的霸王条款,下面为投诉信息。 投诉者信息
姓 名:汪家哲 电 话: 1830360****
被投诉对象信息
投诉对象名称:携程旅行网 联系人:携程网 电 话:0216113****
地 址:长宁区
投诉内容(事实 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根据行程安排,我原计划预定三间8月24日夜晚十一点多的酒店,在携程网上选定了北京西客站南广场的7天连锁假日酒店。电脑操作过程中,由于个人粗心, 订成了23日夜晚十一点多到店,房间保留至次日即24日12点以前,用的是信用卡担保。
2 4日夜晚十一点多赶到酒店时,才被酒店告知订的是前一天晚上的房间,且房费已被扣除。在此期间,酒店和携程网既没电话询问客人为何不来入住,也没告知客人将在担保的银行卡上扣钱,而且酒店值班的前台服务人员态度恶劣,连寄存行李都不让,这样的服务态度如何赢得顾客回头?真是浪得虚名!
订错房间我们认了,房费既然扣了,那出具发票是消费者的正当要求吧,但酒店服务员称房费系携程扣除,让与携程联系。我当即与携程交涉,携程也是同样答复,称房费已经扣过,无法退还;如需发票,携程可以出具。
回来后,8月25日晚,我们再次与7天连锁酒店联系,酒店客服人员称用信用卡担保视为已经交钱,他们不会再询问客人是否去住,这就是你们的服务吗?只管收钱没有服务?只有利益没有质量?试问打个电话有那么难吗?又和携程联系,客服人员刚开始说订单量大,不可能一个一个去核实客人有没有到店,有没有入住; 后来又说7天酒店管理严格,不好协调。客服人员说话不难听,就是不解决实际问题,一个字,推,两个字,不行。
鉴于他们的态度,8月25日21时52分,笔者一气之下在网上发了篇微博,携程的反应还是挺快的,26日早9时46分回复称将认真处理此事。27日下午18时15分,工号760194的客服回电话,在沟通的半小时中,态度虽然不错,但仍然没有解决实际问题。我们有四点疑问:
1、担保金是否存在霸王条款?我们承认自己有错在先,何况担保金还能接受1000余元,扣除我们的担保金我们也认了,但携程为何不在24日中午12时扣除房费后通知我们?如果事先通知了,我们会重新预定房间或者及时更改行程,而不至于半夜12点到店后才被告知订错了,既耽误行程又影响心情!试问如果顾客通过携程预定的酒店,到达目的地后发现携程预定的酒店客满或其他原因无法入住,携程如何赔偿顾客损失?(因为这种原因投诉携程例子在网上一查吓一跳,比比皆是。)
2、发票是否应由携程出具?顾客通过中介携程订的酒店,但实际是在酒店消费的,当时我们虽未入住,但房费被扣除,视为我们入住,有权要求携程为我们出具酒店正常住宿发票,而携程客服给的答复是,如需酒店发票,必须重新去酒店刷卡,酒店出具发票后,携程才能将扣除的担保金返还卡上;要么直接由携程出具携程的酒店住宿票。试问我们到底消费的是酒店,还是消费的是一个中介机构?携程作为一个旅游中介,能够出具酒店住宿发票吗?这样的发票具有合法性吗?
3、告知的权利义务是否平等?如果顾客去晚了或者取消行程了,携程规定顾客要提前给携程打电话;而携程扣除顾客的钱却不告知,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等吗?
4、携程作为一个全国知名的旅行商,从事的是服务行业,服务意识较差,表面态度挺好,就是不解决实际问题,笔者用自己的亲身体会印证了网上的说法:携程处理投诉就是打太极、踢皮球。
现有证据:有短信和电话。
现有图片证据:
投诉请求:因我们有错在先,可以按照房费的5%到20%扣除担保金,请携程退还剩余款项,并就相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
投诉者: spring200737
投诉时间:2013-08-28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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