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场车祸善后……
工山飞月
十年前大年初一晚上,我突然接到弟弟的电话,说侄女儿在东北出车祸了。简单收拾行李,下楼走进纷飞的雪花中,和弟弟汇合,登上了开往东北P市的列车。
新年车厢里全是人,返乡的,探亲的,脸上都喜气洋洋。唯有我和弟弟忧心忡忡,他不停发信息,打电话,和P市那边联络,关注着抢救动态。而我已有不祥预感,侄女儿是随未婚夫到老家去过年,假如不严重,人家是不会在第一时间告知车祸的,起码等伤情无碍,生命无虞,再说不迟。
在J州火车站,我们见到了举牌接站的男孩的姑父姑母。从对方的神色,我察觉到了他们欲言又止的强作镇静。惨白的车灯光柱撕破了黑暗,瞬间又合上了。
到了男孩家,一屋子的人在等着我们。齐刷刷跪下来好几个,哭喊着:“对不起,对不起,孩子……没了……我们有罪哦……”弟弟懵了,脸刷地白了。我忍住悲痛,叫跪着的人赶紧起来,有话慢慢说。原来,两个孩子驾车外出兜风,从东向西经过一十字路口时,和一辆由南向北的出租车相撞,翻落路边沟塘中。家里得知信息,已经四个小时以后了。侄女当场死亡,男孩子送医院抢救无效,也亡故了,遗体均已送殡仪馆。
我们的亲戚一大帮人,纷纷赶到了P市,针对善后处理,几乎异口同声,倾向性意见是,一要严惩肇事者,二要向男孩子家讨说法,三遗体不火化,便于交涉。我很冷静,知道一着不慎,矛盾就会升级。
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论定为3:7,肇事方为3,男孩为7,侄女为无过错方。得知这一结果,男孩家亲戚情绪失控,当场和肇事方发生肢体冲突。庭外调解无法进行下去,只好暂时搁置。
次日,我作为女方授权代表,和男方授权代表,在事故调解科,和肇事方授权代表面对面接触。调解科的同志,比照有关文件规定,指出肇事方至少经济赔偿20万元以上。而肇事方家境并不宽裕,愿意给予赔偿,但承受力有限。作为事故主要责任人的死者男孩家,赔偿数额更大。然而,他们本已失去亲人,再赔偿,无异于雪上加霜。
我说服弟弟,打电话又说服弟媳,再说服来的亲戚,以及说服男方,相信相关方面会依法办事,首先火化了两孩子的遗体,入土为安。接着和肇事方多次约谈,主动提出包括丧葬费用等在内,一次性付清20万元。肇事方想不到我非但不漫天要价,还通情达理给予宽容退让,很快达成了协议。
我没有追究男方的责任,将在他家吃用的开支,多多地从赔偿款中剔出交付清楚。剩下的部分,二一添作五。弟弟接受了,男方感动万分地接受了。
十年来,失独家庭的弟弟、弟媳几次远赴东北扫墓,同样为失独家庭的男方,都热情接待。他们也来南方作客,成了相处甚密的亲家。在孩子们的墓前,几次竟然都看到肇事方送的鲜花。天堂里的两个孩子有知,一定也欣慰吧!
车祸是不幸的,只有妥善处理,宽容谅解,不让悲伤、仇恨和金钱乱了方寸,才有和谐的后来。
今天依然为自己十年前的做法而无怨无悔。
张怀珊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佳盛花园8号楼102室
邮编:21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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