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短诗致敬
文/张作梗
也许与自己的急性子有关,我素来就对长诗没有好感。细究起来,好像还不是耐心的问题,而是与对诗歌这门艺术的认识有关。诗歌,确乎应该如柏拉图所说,是“那轻盈而带翅膀的神圣之物。”记得二十年前读但丁的《神曲》,我几于花了大半年的时间,头都读大了。后来,读聂鲁达的《马楚·比楚高峰》,艾略特的《荒原》,我都只读到一半就放弃了;而待再捡起来读完,已是断断续续的多年以后。我总认为,诗歌的优势在于“短、平、快”,一蹴而就,一剑封喉。至于对那些繁复题材的处理,自有其他门类的艺术载体。 早在一百多年前,爱伦·坡就在《诗的原理》中肯定地说,“我认为长诗是不存在的。我坚持,‘一首长诗’这么一个短语,不过是措辞上明显的矛盾”;“我无需赘述,一首诗的称号,只是由于它以灵魂的升华作为刺激。诗的价值和这种升华的刺激,是成正比的。但是,由于心理的规律,一切刺激都是短暂的。一首诗必须刺激,才配称为一首诗,而刺激的程度,在任何长篇的制作里,是难以持久的。至多经过半小时,刺激的程度就松驰——衰竭——相反的现象跟着出现——于是这首诗,在效果在事实上,都不再是诗了”;“纵然是天下最好的史诗,其最后的、全部的、或绝对的效果,也只是等于零。而这恰恰是事实”。 曾听到一种鼓噪得很流行的谬言,说鲁迅后期在上海,如果不是老写那些杂文,而是腾出时间和心境,写一部长篇,就更为伟大了。我当时听后很是感到可笑。而时间流转,恍而到了又一个世纪的初叶,诗坛上却出现了同一种腔调的劝告,说什么一个写诗的人,不要只顾写一些短制(言外之意,好像写短诗的都是在玩雕虫小技);如果一个诗人一生没有写得一首长诗,他终究是不完整的……靠!什么逻辑?一母生九子,九子还各不同咧。为什么非要写诗的人一定得去长诗的炼狱里走一遭呢?当然,如果他确实对写作长诗情有独钟,那自然是另当别论了。 向短诗致敬,不仅仅在于短诗比长诗更易于流布/流传,也不仅仅在于短诗像闪电,一下子就能把人的眼睛/思维俘获;在我看来,短诗更是人的智慧/智力/智性浓缩的精华。而写长诗,非得有跟进式的挤压弹簧的功力,绵延的亢奋指数,统领全局的能力不行;否则,只是稀释或人为地拉长一首短诗而已。想想我们的老祖宗,五绝,七绝,七律,顶多古风,何其惜墨如金?布拉得利说,诗歌的一个作用就是能给我们印象。而读现今刊载于某些纸类或网上的所谓长诗,除了看到一大堆或精致或粗鄙的词语,我们又能得到什么印象呢?倒是偶或见到的几首令我们眼睛一亮的小诗,能让我们缓解对艺术堕落的焦虑,触摸到文字最初的绚丽和体温。 因此,我毫不隐讳地说,我是一个短诗主义者。短,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握紧拳头,迅速出击;短,才能在虚无中立马铸一个容器,灌装并封住我们喷涌/鲜活的精气神,以免被耗散和流失;短,才有望达至四两拨千斤的神境……因为“在文学中留下许多未说出的事物是重要的。”(卡内蒂)只有上帝命令我们唱的时候,我们才有权利和信心说出知道的一小部分被叙述遮蔽的抒情。 2014-10-18 二稿於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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