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碎红如绣 于 2014-10-31 13:20 编辑
我这次回乡,是应邀参加老同学Q的婚礼。因为嫁了大户,排场上的讲究是少不得的。那日亲朋如麻,且事事要亲历亲为,Q便只与我打过招呼忙碌去了。
酒店内人声鼎沸,听说光布置席位就占据了整整两层的餐馆。在喧天的热闹中,我慢慢踱到窗口,推开窗子透气。这时一个苍老的声音说道:
“小姐,请挪一挪,我清扫一下。”
我听那声音几分熟悉,边向左斜跨出半步,边朝他望了两眼。伊穿着一件宽大的蓝色工作服,袖口和脖颈都磨得有些发白。他佝偻着身子,垂着头,将拖把在水桶里浸了浸,提起,扭干,又对我说道:
“小姐,这边,也让我拖一拖吧。”
“你是不是——何XX叔叔?”我犹疑着问他。
这时他抬起头来了。他的两鬓斑白,额上刻着一道深深的川字纹,像镌了一汪悲苦似的。他的混沌的眼睛倏而发亮了,然而疑惑地盯着我:
“是,我是。你——”
“我是XX,从前住你家楼上。五层。”我急切地解释,希望他能马上回顾起来。
“噢,似乎是的。有这么一个人,”他把拖把插在水桶里,定在那里,黝黑的脸上似乎有光芒闪过。“似乎,姓叶,对吧?你父亲。你母亲叫张什么来的?”
“赵。我母亲姓赵。”
“唔,是这样。我是老了——你家人,他们都还好吧?”
我并不介意他忘却我家人的姓名。但他仿佛确实是苍老了。那时候我们住在旧房,七十年代建的房屋,五楼。下面一层听说原来住了位教师,被抽调去乡村学校任教,便置空出来作为厂办宿舍。何叔叔就是这时被安排住进四楼的。
他初来时十分豪爽,欢喜走东窜西地朝邻居家跑。嗓门又大,还没进得门大老远就喊一声:某某某我来了。开了门,他也不客气,往方凳上大刺刺一坐,端起凉茶喝一大口,然后从口袋里掏东西分发给我们:有时候是几粒糖,有时候是一堆枣——说:“拿去,都拿去。”倘若我们不在,他便丢在桌上,和父亲说:
“给娃娃们分了。”
我们很欣喜来了这样一位邻居。他长得漂亮,周周正正的,浓眉大眼。身形又高大威猛,和他粘在一块,根本不必担心黄毛小子的欺侮。最重要的是,这位新来的神奇叔叔,拥有一整套全世界最酷(孩子眼里)的架子鼓。
我们第一次摸那架子鼓,好像摸飞机的羽翼一样兴奋。小薇就说:
“飞机肯定也是这样做的。我敢担保——都这样光,这样亮。”
何叔叔不说话,望着我们笑。这个时刻他是最安静的,在青灰色的傍晚,我们一群娃娃们围着他的架子鼓,显现出膜拜的神气来。何叔叔说:
“想不想听听世界上最美的音乐?”
“想——”大家拖长了声音,异口同声地回答。
何叔叔笑着坐到那堆大大小小的鼓当中。“咣啷”,他这里敲一下。“咣啷”,他那里又敲一下。“咣咚咚咣咚咚啪啪”他一连串地拿小槌击打鼓面。此起彼伏的声响交织着逶逦着,组合成一组奇妙的音乐。他敲击的姿势很另类,一只脚探伸出去,另一只脚踩在架子上,身体随敲鼓的幅度左右摇摆。我们都端端正正地坐着,听得入迷了。
“好不好听?”何叔叔问。
“好听——”我们齐声答道。
“还要不要听?”
“要——”
“要听,掌声响起来。”
于是稀稀拉拉的掌声响起。何叔叔很受用,立即摇头晃脑地又投入到他的音乐里去了。
何叔叔是厂宣传科的,却没怎么见他写板报。父亲曾说他的字很漂亮,骄若游龙,我不曾历见。母亲却对他的亲眷比较感兴趣,问过几回,父亲也说不出个所以然。仿佛那一方很不满意他的作为,认定他不务正业才分居的。
“那么,孩子总是有的罢。”母亲问。
“总是有的罢。像他那样的人,”父亲摇头,“谁知道。”
但初秋过后,何叔叔竟然牵了个小姑娘回来。黑瘦,并且不漂亮,长得不像他。她也只是很文气地站着,眉宇间颇有几份倔气。我们同她讲话,她只是一概不理,躲到她父亲的身后去,拿一双极灵活的眼睛好奇地打量我们。何叔叔说:
“究竟是乡下住久了的。上不得台面。”
她叫淑娟,原是随外祖母生活。母亲也不时常看她,养就了怕生的恶习。便是与父亲一道,行为仍是拘谨,吃东西偷偷摸摸。何叔叔说曾有一天半夜醒来,看见她偷吃厨房的菜。他喊了她一声,结果她吓得立在那里直打哆嗦。
“这个不争气的东西。”他气起来便骂她,“没有教养。”
也有欢快的时刻。淑娟秉承了何叔血脉里乐感的这一部分,不用教便懂得如何用节拍给她老爹伴奏。后来他索性给她买了对沙球,抖动起来“索索索”地很好听。何叔叔只在这时会表扬他的女儿:
“到底是我的子嗣。”他说,“天赋高哩。”
淑娟咯咯笑起来。她笑起来竟也非常好看,脸庞边浅浅的一对酒窝装满了月光。
那些年在我的记忆里异常深刻。似乎整个童年,都兜着一些快乐的音符,在不停地旋转和奔跑。从小学到中学,再到中学肆业,何叔叔与他的女儿淑娟乃至他们的音乐,一直陪伴着我,直至我离开故乡。
再回乡土,正是八月盛夏。父亲正忙着搬家,嘱托我照看好旧屋的财物。我便趁机去看望淑娟。然而她家的大门紧闭并无人声。问起母亲,才知道淑娟进了七院疗养去了。
七院是我们镇上唯一一所精神病院。我很诧异,追问起根源,母亲说:
“也是怪何XX,一个大老爷们,怎么就不懂体谅儿女。况且又不是淑娟的过错。”
“到底发生什么事?”
“是这样。淑娟去给她班里同学挑选礼物,不知道怎么地,礼品店的老板娘硬要说淑娟偷了她的车。双方争执不下,你是知道淑娟那娃娃的,原本就不会说话——她问起车的情况,她只是缄默。后来老板娘大抵是想到什么记号了,叫来公证人撬开一看,果然如此。更理直气壮些。便逼着淑娟给家里打电话。何一到,听说了始末,劈手一巴掌就抡了淑娟,他们说都抡到地上去了,你想想那个气力。淑娟不服,嘟囔了几句,他偏偏不愿意听,又踹她几脚,说:
你这狗改不了吃屎的贱骨头。居然学起做贼来了!
他们说当时周围围观的人很多。都认定是淑娟偷了车被抓现行,一个站出来帮腔的也没有。她坐在地上愣愣地,脸上发青发白,终于跳起来咆哮了声,朝江边冲去。当时大家一门心思扑在热闹上,也没去注意她,只当她是发发脾性转道便好的。谁知道到半夜,她还不回家。再着急起来,叫我们去寻。太晚了,找到的时候,人刚被渔船救上来,却一句话也不会说,只顾发怔的了。”
母亲舒一口气,接着说:
“到后来,情形是好些。只反反复复念,我不是贼,我没有偷东西。看人也迟滞。送到医院去,说是精神受了极大刺激,已经患了精神病了。可怜那娃娃,唉——”
“车,到底是怎么回事?偷还没偷?”
“她怎么会偷车呢。原是班里的另一个同学家送的。他父亲花七十元从收破烂的手里买来,她再送给淑娟的。”
我沉默了半晌。问:
“何叔叔呢?”
“他现在也是后悔。悔有什么用?人都那样了。老婆更不原谅他,说是他害的淑娟。现在大概是在喝酒吧,借酒消愁。”
“他不去看淑娟吗?”
“那边不让,说淑娟被他害得已经够惨的了。大概还是去的,他们时常在七院那边见着他。”
我不再言语。只觉得一块很沉很重的石头慢慢压在心上,透不过气来。
晚上和朋友聚会回来,倒是遇见了何叔叔。其时我在楼道上,他行走在我的前面,步履踉跄,几乎就要跌倒。我便上前扶他。他也不谢,整个身子倚在我的肩上,像一团稀薄的泥。走到门前,他抖索着去摸钥匙,旋开门拉亮灯,我才得以仔细打量他:他已全然不是那个爽朗的何叔叔了,他浑身散发着酸臭的酒气,面色青灰,眼皮由于过度饮酒而浮肿,胡子拉茬,一进屋就扑倒在地上。
第二天一早,我们又在楼道相遇。他的酒似乎清醒了些,也换了一件干净的衬衣,将胡子刮掉了。见到我很卑懦地笑着:
“你这回回来多久?嗯,昨晚真不好意思,叫你见笑了。”
“不要太难过,”我不知怎么劝慰他,只好转换话题,“何叔叔还敲鼓吧。我记得小时候最喜欢围着听你敲鼓。”
“鼓么?”他很尴尬地笑了笑,“早就不敲了。自从出事后,就不再敲了。都是我的错,那事情。诺,我有去看望她,那边不让。诺,她可能恨透了我。我只好每天爬在窗口上看。看一看也是好的,也是心安的…..鼓么,你喜欢的话,送给你好了。”
我来不及阻止,就被他拖进了房间。架子鼓安安静静地摆放在那里,原封未动。上面蒙了薄薄一层灰。
“诺。”他说,指着架子鼓,手有些颤抖,声音也有些哽噎,“喜欢的话,只管拿去罢。她不会再给我伴奏了,“沙沙沙”,“沙沙沙”,没有了,都没有了。诺,你要是喜欢,只管拿去。”
我不知道怎么应对他的语无伦次,最终还是两手空空地逃了出来。
阔别故乡多载,没想到今天会再遇到何叔叔。他明显削瘦了,脸颊上密密的颊纹像一潭正在晃动的池水,而黯然的眼睛布满血丝,眼白也略略黄了。他站在那里,撑着拖把,像撑着他生命的桨舵和支柱。
“你们,都还好叭?”他说,“那会儿,你们都是小不点。成天围着我,叫叔叔叔叔。淑娟更小,瘦骨伶仃地,躲在我身后不肯见人。她怕生。一转眼,你都这么大了。”
“淑娟,她怎么样了。”
“去了。正月里。被同病室疯子掐死的。那天我就寻思着,怎么心神不定,没想到是她。唉,若是我去看看该多好,她就不会死。都怪我,要是我去看看……”
“您别太伤心。”我又一次感到面对这个老人,我是多么手足无措,“或许这才是她的选择。才是她最好的归宿。”
这时候手机响了。原来酒席已经开始,朋友正四处找我。我便匆匆辞别了何叔叔,赶赴宴席。但坐在席间,不知为何,脑海里老是浮现出何叔叔握着拖把,佝偻着身躯的样子。故而筵席一散,我便又到楼道里寻他。我站在他的面前,他依旧低着脸,小声央求我说:
“小姐,请让一让。”
“你不记得我了吗?”
他抬起头来,似是恍然大悟。
“原来是你。一转眼,那么大了,你父亲姓赵,对吧?你母亲叫什么来着,啊,我老了,记不清了。”
我忽然间觉得眼前的这位老人,确实是很老很老了。就像风中摇摆的一段残烛,连光芒都是微弱地跳跃着燃烧的。我也觉得我再无必要,勾起他那一段沉痛往事。我于是寒暄了几句,转身向楼下走去。走了一段,我又回头看他,他挥着拖把,正仔细地清除地面的污渍。而这时一轮淡淡的月光投射进来,包裹了他整个的影子,它在月光的轮廓里逐渐缩小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