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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三味书屋 十七岁那年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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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岁那年的来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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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6 10:5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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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秋水老师的《果园来信》
                       文/深圳,子在川上曰

          <>果园来信
    中午    阳光透过玻璃窗
    射在褐色的窗台上   你的
    来信中   又一次提到姑苏城
    提到苏州河倒映的晚春,纱窗后
    掩着的女红   花雕酒
    你数到十七岁    就停下来
    回头看看竹林中
    被折去的春天   鸟鸣和重聚的月光
    那些赶往城里的我们
    再次因为晚餐    因为
    窗外击打石板的雨水相聚
    而这信中的我们
    已经各奔东西   连同月色
    连同曾彼此紧紧相握的手指

    我每天都有读一些网络诗歌。只是我不习惯在阅读后,跟其他的朋友一样,在后面留下诸如“阅”,“读”,“文笔不错”,“喜欢”,“文笔潇洒”,“顶”等言简意赅,千篇一律的评语。也正因为如此,很多人说我傲气,不懂得礼尚往来。但是,我还是坚持自己的习惯,读了就读了,不喜欢就跳过去。喜欢的话就多读一遍,更喜欢的话就再读一遍。不管诗歌是幼稚还是成熟,唯美还是沧桑,读到有让我共鸣,或者手舞足蹈的诗,就兴奋地写上几百上千字,拟上标题发给朋友分享。但是,坚决不直接发给诗歌的主人,免得让他以为欠上了我的人情,硬着头皮,也点评我的某首不成器的诗歌。我认为,这样写字读字的自己,才是最自由最潇洒最迷人最风情万种的老夫子。

    这次,我选秋水老师的这首诗来点评,首先是因为秋水老师的这首诗确实很优秀,很有特色。其次是五年前,我也写过一首关于十七岁的诗歌《那年春天你十七岁》:

               “那年春天你十七岁
              手中举着一束刚采的野花
              蹦蹦跳跳地走在山中的小路上

              有人在背后叫你
              叫第三声的时候你回过头来
              回过头后  
              手中的花便悄悄地谢了
              脸上,少女的红晕渐渐褪去

              你说,我刚应了一声
              就迈入了大雪纷飞的冬季
              你可千万别回头
              一回头,就已七十岁”

    说实话,我的这首诗没有秋水老师写得好,我写的是一种生命的悲壮和宿命的轮回。秋水老师则是把他十七岁破碎的青春和爱情,一一捡起,组成了一幅唯美的江南画卷。

    在这个画卷中,有中午和煦的阳光,有江南的姑苏城,有晚春的苏州河,有临河的窗台,有纱窗后刚完成的女红,以及女孩儿出嫁才能喝的花雕酒。然后,他的记忆如信使,穿越到了十七岁那年,把更多的一些碎片拾捡起并串联起来。于是,在画卷中,又多了竹林,以及竹林中的鸟鸣,多了朦胧的月光,多了如书信般折叠起来的春天。

    他用颤抖的手把折叠的来信打开,用力地抹平记忆的折痕,这时,我们就看到了画卷中的春天,发生的那个青涩而又美好的故事:那个雨天,我们手中的雨伞,雨水滴落在青苔石级上的小巷,以及小城里的美丽的相约,还有,那个难忘浪漫的晚餐。... ...诗人写到这里,却没有继续渗透下去,又把这封刚刚打开,我们还没有全部读完的来信折叠起来。笔锋一转,把我们从美丽的画卷,从美丽的故事中拉回了现实,不无伤感地写道:一不小心,我们就弄丢了那些年朦胧的月光,以及我们月光般圣洁的恋情,我们松开了曾紧紧相握的手指... ...

    我们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美丽的十七岁,我们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美妙美好的初恋。特别是当我们人到中年,我们的枝头结满了成熟的果实的时候,我们更是惊觉,我们离堕落已经只有一步之遥了。这个时候,想起了我们当年蓓蕾初绽的时候,那些故事,那些情节,是那么的清晰,那么的纯洁可贵,那么的唯美动人,那么的让我们刻骨铭心。

    所以,有太多的诗人都情不自禁地写了自己十七岁的雨季十七岁的故事,每个诗人所表达出来的情感基本上都是很相近的,只是表达的方式各有不同。秋水老师的这首诗的特别之处,在于他另辟蹊径地通过不断添加的密集意象,美好而伤感地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个故事的截面。而所有这些破碎、零碎的截面之间留下的空白,完全靠我们的想象来填补。所以,我们每个人读到的故事都是不同的,感受也是不同的。同时,他还通过诗中穿插的“果园来信”这个意象,反复地拉近和推远了十七岁的我们和现实的我们之间的距离。有了距离,才有不同的美感和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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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1-26 11:24 |只看该作者
我每天都有读一些网络诗歌。只是我不习惯在阅读后,跟其他的朋友一样,在后面留下诸如“阅”,“读”,“文笔不错”,“喜欢”,“文笔潇洒”,“顶”等言简意赅,千篇一律的评语。也正因为如此,很多人说我傲气,不懂得礼尚往来。但是,我还是坚持自己的习惯,读了就读了,不喜欢就跳过去。喜欢的话就多读一遍,更喜欢的话就再读一遍。不管诗歌是幼稚还是成熟,唯美还是沧桑,读到有让我共鸣,或者手舞足蹈的诗,就兴奋地写上几百上千字,拟上标题发给朋友分享。但是,坚决不直接发给诗歌的主人,免得让他以为欠上了我的人情,硬着头皮,也点评我的某首不成器的诗歌。我认为,这样写字读字的自己,才是最自由最潇洒最迷人最风情万种的老夫子。——————有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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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1-26 11:27 |只看该作者
比如我吧,想写点评,可惜没墨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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