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游戏专用张无忌 于 2015-2-10 22:34 编辑
敏敏:
我回来了。
今天我家三哥生日,我去二哥家做了一桌子菜。
请他去饭店他不去,他说他要吃我亲手做的。
说舞会的事。
敏敏,那个“雁过留声”的帖子,我是用手机发的,当时忘了换马甲,用醉笑的ID发了。
掉马甲了呵呵。
写那个标题的时候,我想说的是最近办的一件事。
我跟两个兄弟行走江湖,在一个项目中做中间人。
中间人的身份就是中介,有人遇到问题,我们找人帮着解决,赚居间费。
找我办事的,叫下家,我找的人,叫上家。前天我约上下家见面,签协议。
签了协议,事就算成了。
双方会面过程中,下家有个材料存在手机里,他要了上家的电话号,把资料传了过去。也就此留下了联络方式。
按说,这是违反游戏规则的。
上下家见了面,留了联络方式,很容易出现把中介踢出去的事情,在没有任何诚信的当今社会,这不算什么稀奇事。
我的两个兄弟担心了,说要采取措施阻止他们联系。
我没同意,尽管我相信我找的上家,不会把我抛开,自己去找下家联系,但也不能保证没有这种可能。
还有一个问题,一旦采取措施阻止,把话说穿,这件事就算黄了。
而且,上下家两方面的朋友,也就伤了,以后甭想再办事了。
我很想有一种中间状态,既不影响事情的进展,也不影响朋友的关系。
我很欣赏那样一种情形,就是在办事过程中认识的陌生人,不管事情办成办不成,最后彼此互相欣赏对方的人品能力,成为朋友。
人过留名,雁过留声。
我不希望事情没办成还损失了朋友。
利益固然重要,但信任更重要。
生活中,我们不断的跟人打交道每没次打交道,都叫对方讨厌你,这是一件很可悲的事情。
这件事到底应该怎么办,我也不知道。
说完了。
呵呵其实这件事跟你,跟舞会没啥关系。玩舞会,我也不会写些风花雪月的文字,聊聊天而已。
再说说掉马甲的事,其实无所谓,醉笑,张无忌,都是马甲。
某种意义上说,论坛其实也是一场舞会。醉笑陪君三千场,也是一件舞衣。
在论坛上且行且吟,也是在寻找朋友和知己。
在论坛玩这么多年,许多年以后,提起醉笑,大家会说些什么呢?
肯定会有人讨厌我,但会不会有人觉得这个醉笑这个人还可以,愿意跟我交个朋友呢。
白天一不小心掉了马甲,不是故意的,但现在作为张无忌,我还是愿意跟你走完这一程。
敏敏晚安。
无忌临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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