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6-12-4 10:33 编辑
今年四月,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曾组织几个法学专家做了一期节目,其中,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曾就聂树斌案发表过自己的看法:证据链完整、定性准确、量刑恰当、不可能翻案。
但是,现在聂树斌案却翻案了!
于是,闲大喷子又义愤填膺了,又挺身而出充当正义使者了,攒足一滩浓痰,蹦起脚来,对着洪道德教授的老脸,猛啐一口:呸!你不是说不可能翻案吗?哼,看见了吗?正义总是会到来的,你洪道德根本就不道德!
哈哈,充当事后诸葛亮,谁不会呀?如果你闲大喷子早已料定聂案就是个大冤案,绝对能平反,你咋不在这冤案形成后的二十多年里蹦出来为聂家呼与喊呢?你参与现场勘查了吗?你握有此案的证据吗?你仔细审阅过案卷吗?哈哈,显然你不可能有,你也不过是和洪道德一样,都是根据媒体的报道和定调来做出自己的判断的吧?只不过洪道德是在翻案前,你是在翻案后,仅在时间上有个前后区别而已!因此,你说洪道德不道德,改判是正义的到来,我不敢苟同。为什么呢?因为你俩都是依据媒体的报道在做结论。
对聂树斌判死刑的,是法院;判无罪的,也是法院。那么,哪个判决才是对的?这得看法院所依据的证据, 对吧? 既然仅凭聂树斌的口供是不能认定其犯有强奸杀人罪行的,那么,仅凭王书金的口供,不是也同样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吗?现在,那些你闲大喷子认为做了无罪判决的、有道德的法官们,除了王书金的口供之外,又是依据哪些铁证认定此案就是王书金所为而非聂树斌所为的呢?
再蹩脚的警察,在侦办强奸杀人案的时候,都知道要在勘察现场时搜集、提取死者体内的精液、衣裤上可能附着的精斑、指甲里与案犯搏斗时可能遗留的皮肤残屑以及现场的毛发、血迹等证据。这些证据,通过刑事侦查科学技术的分析、鉴定,能提供作案者的血型、DNA等比对材料,能通过对嫌疑人采集样本的比对,来认定作案人。这些物证,结合案犯供述和证人证言等形成的证据链条,才是铁证!
然而,按媒体所披露,无论是判聂树斌死刑的,还是判其无罪的,都没有拿出铁证来让大家看看,都依据的是口供,仅凭王书金能说出现场有串钥匙而聂树斌没有提及钥匙,就否定聂而认定王,这能保证不会又是一起错案吗?数年后,万一又蹦出一个人来,说案子是他干的,并且,除了钥匙之外,又说出了钱包、手绢之类的物件,岂不又该为王书金翻案了吗?体内精液的鉴定和对比结果何在?为什么两个判决书都不提及?
我认为聂案的平反,同样证据不足,仅是某种形势下的偶然结果。如果掌管河北政法的张越不倒台,聂案能翻案吗?因此,没啥道德不道德、正义不正义的,也没啥值得高兴的。
如果你闲大喷子没赋闲,也端着别人的碗,吃着人家的饭,同样会人家让你喷谁你就喷谁的,哪里会顾及什么道德呢?对吧?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再说了,那么多直接参与办案的、阅卷的、会审讨论的警官、检察官和法官、政法委书记们都他妈的不顾事实,翻云覆雨等闲间,你却不敢喷,专拣一个只能通过媒体提供的材料而人云亦云的可怜的教书匠来喷,你就道德了吗?
所以,你闲大喷子也不要遇事总去抢占道德制高点,乱喷别人不道德!有点自己的独立分析判断能力,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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