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北斗六星!·百事通·查看新帖·设为首页·手机版

北斗六星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自荐知己版块首版者报名
查看: 14497|回复: 6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自荐知己版块首版者报名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楼
发表于 2015-4-30 14:3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搜索本主题
如题
72小时无人接手撤版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沙发
发表于 2015-4-30 14:46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还是撤版吧,昊哥已经把知己的人气带去执手天涯论坛了,知己已经一盘散沙了,该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5-4-30 14:49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以前知己几易版主,柳二也曾龙袍加身,换来换去,昊哥一伙人,已经把知己糟蹋了。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5-4-30 14:50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知己昊哥及柳二之流的玩法,已经在六星没有市场了。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5-4-30 14:54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再说了,其他人来接这个版也不合适,真想建功立业的人,与其接一个废版,不如开一个新版。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5-4-30 15:02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支持撤版,墓歌威武!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5-4-30 15:05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5-4-30 15:12 |只看该作者
还是让二子重穿马褂.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5-4-30 15:30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牛芒 发表于 2015-4-30 15:12
还是让二子重穿马褂.

不赞同,理由是以前让他穿过,收效甚微。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5-4-30 15:34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牛芒 发表于 2015-4-30 15:12
还是让二子重穿马褂.

已经被历史检验过的无效的办法,不必重启。不能老走历史老路,观众也有审美的疲劳。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5-4-30 17:45 |只看该作者
媳妇锅 发表于 2015-4-30 15:34
已经被历史检验过的无效的办法,不必重启。不能老走历史老路,观众也有审美的疲劳。

小西,你知什么叫欺师灭祖吗?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5-4-30 22:38 |只看该作者
偶来报名。过把官瘾

知道不会被批准,但,想想也是那么爽啊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15-5-1 09:34 |只看该作者
牛芒 发表于 2015-4-30 15:12
还是让二子重穿马褂.

老牛说得好,支持柳2官复原职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15-5-1 11:31 |只看该作者
起得晚了,才看到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15-5-1 11:32 |只看该作者
我是魔扇,我自荐!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15-5-1 11:40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身份不明,而且现在是围炉元老,所以——
我是第一个自荐的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15-5-1 12:10 |只看该作者
已经有两个人想接手了,墓哥说话要算数啊。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15-5-1 14:57 |只看该作者
牛芒 发表于 2015-4-30 17:45
小西,你知什么叫欺师灭祖吗?

牛芒哥哥为何不接手?以哥哥的为人处世对付一小小论坛足矣。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15-5-1 15:06 |只看该作者
牛芒 发表于 2015-4-30 17:45
小西,你知什么叫欺师灭祖吗?

所有的事物必须先有继承才能传承,必须先继才后有传。哥哥试想,知己版块此时若不接手就会消失(当然最终还是会消失),一旦消失朋友们就散了,再聚就更难了。哥哥接手,随朋友们怎么闹,人呆久了自然知道秉性,喜欢吵的或爱找吵的聊骚的都可不必理会,是他们自己的事,权当给六星贡献GDP,告状也不理,他们都是成年人,吵闹不与任何人相干,大可认为是他们自己为了证明自己的存在感。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15-5-1 20:15 |只看该作者
建议柳2接手。
1,精力时间充沛。
2,对上,虽有“前科”,想必已有“斗争”经验。对个别网友的做法虽有争议,但实在找不到更合适的人选,略有瑕疵总比没人好。

使用道具 举报

21
发表于 2015-5-2 00:1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牛芒 发表于 2015-4-30 15:12  还是让二子重穿马褂.

牛啊,墓歌说的是自荐而非举荐。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2015-5-2 00:1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牛芒 发表于 2015-4-30 17:45 小西,你知什么叫欺师灭祖吗?
脑残的人,知道也会干那事。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15-5-2 00:2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吸烟有毒 发表于 2015-4-30 19:54  建议保留,二傻子牛虻CC都可以上任首版。慕大钦此不?

又一个看不懂就发言的小鬼。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2015-5-2 00:23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4-30 22:38
偶来报名。过把官瘾

知道不会被批准,但,想想也是那么爽啊

你应追随山人,到处睁眼说瞎话去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2015-5-2 00:2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偶是来看墓阁的 于 2015-5-2 00:24 编辑
找不到词儿 发表于 2015-5-1 11:40 偶是来看墓阁的——身份不明,而且现在是围炉元老,所以—— 我是第一个自荐的
切,啥叫身份不明?你才身份不明呢。有人说你是小西马甲。偶还六星元老呢,嘿嘿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2015-5-2 00:24 |只看该作者
雨灵雨灵 发表于 2015-5-1 09:34
老牛说得好,支持柳2官复原职

这活,还就得他干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2015-5-2 00:26 |只看该作者
息心 发表于 2015-5-1 14:57
牛芒哥哥为何不接手?以哥哥的为人处世对付一小小论坛足矣。

谢谢息心抬爱.
不过我真不是那料

使用道具 举报

28
发表于 2015-5-2 00:28 |只看该作者
息心 发表于 2015-5-1 15:06
所有的事物必须先有继承才能传承,必须先继才后有传。哥哥试想,知己版块此时若不接手就会消失(当然最终 ...

不能散,
让二子攒这局正好

使用道具 举报

29
发表于 2015-5-2 00:3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牛芒 发表于 2015-5-2 00:23  你应追随山人,到处睁眼说瞎话去

牛啊,偶何时说瞎话了?请举证。可别自己抽自己的嘴巴,睁眼说瞎话哦。你的妹妹们可是看好你的为人处世的哦。

使用道具 举报

30
发表于 2015-5-2 00:34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墓阁的 发表于 2015-5-2 00:31
牛啊,偶何时说瞎话了?请举证。可别自己抽自己的嘴巴,睁眼说瞎话哦。你的妹妹们可是看好你的为人处世的 ...

你睁眼说瞎还少啊?
在六星可能只你可与山人有一比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北斗六星文学网所有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言论,本站不对其内容承负任何责任。

Copyright ©2011 bdlxbbs.cn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发帖投诉   

平平安安
TO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