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5-5-22 13:58 编辑
在一个正常的法治社会,有一条基本的公共原则:“对于个人来说,法无规定即自由;对于公权机构来讲,法无授权即禁止。”其中“对于公权机构来讲,法无授权即禁止”应解读为:一切公共事务都应当在现有法律的框架内进行。2015年两会上,李克强总理也强调过“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但现实中,总有一些领导,为了政绩不断“创新”,罔顾法无授权即禁止的原则,不断人为扩大警察的职责范围,提出什么“有困难找警察”之类的口号,致使群众对警察的期待居高不下,但警力、装备、待遇又跟不上,弄得警察,特别是基层民警苦不堪言,却又屡受责备! 结果:法无授权成主业,法定职责无时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