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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三味书屋 平邑“自焚”谁在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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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自焚”谁在说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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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8 06:5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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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15-9-18 06:58 编辑

                                                         平邑“自焚”谁在说谎

       发生在山东平邑的拆迁烧死人的事件依然在发酵,悲剧是如何发生的?悲剧之后我们看到了什么?悲剧之后让我们想到了什么?这样的悲剧我们该如何面对?一些无法回避的疑问,继续笼罩在这个悲剧事件的上面,如同烧死当事人的那罪恶的火,那邪恶的烟,都好像在无比狰狞的讲述着一个让我们不寒而栗的故事。

       关注这个事件的真相,是因为在一起起此类的事件里,我们看到的是很多让人无法释怀的困顿和愤怒。

       一个号称法制的国,要依法治理的国,此类事件层出不穷,真的不知道到底是嘲讽了谁。

       人死在暗夜深处,死在火海之中,然后当地官方迫不及待的出来解释,死者是“自焚”,一个“自焚”的说辞,是不是就能把这个悲剧事件的成因掩盖的一了百了?而官方的解释和村民们的目击为何大相径庭,自焚之说是如何定性出来的,一个有房有屋的人,一个本该是这个国家《物权法》保护的人,为何会在一个秋夜里,选择如此极端的方式,就算这个“自焚”说成立,请问,谁逼死了他?

       说谎说得太俗套,太陈旧了注定属于了无新意。这个“自焚”背后到底有多少需要揭开的黑幕,而事发之后,当地官微急于洗白式的,带着威胁语气的表达,都给了人们以不正常的感觉。

       越描越黑很好玩吗?太拙劣了。

       按照官方文字的说辞,事发时死者的妻子“有事不在现场”,这个“有事”两个字的背后是什么?“他们的车停在路边,我想着一拐车就绕过去了,下来几个人抓着我的头发把我拉到车上。”死者之妻潘进慧如是说。潘进慧亲属称,孩子同学的家长也看到有人抓着潘进慧的头发进了车里。

      这就是官方表达里的“有事”,是有事,还是刻意制造的事端,相信谁都有自己的判断能力,不必多说。

       9月15日下午,多个发布平邑拆迁致死的微博被标识为不实消息。这真的是令人瞠目的一件怪事,事情发生之后,一直代表平邑官方表态发声的官微居然是在“造谣”,那么请问这个官微到底是谁制造出来的?谁在发声?

    “当时有50多个20岁上下的年轻人围着张继民家院墙一圈,有人往里面扔石头、砖块,还有装着黄色液体的瓶子,西边院墙那有铲土机在推墙。”孔庆珍说。

     “一直往里面扔东西,里面的人根本没办法出来。”高树平称,不一会,院子里冒起了白烟,又过了几分钟冒起了黑烟,后来蹿起了四五米高的大火,“着火后,那些人继续往里面扔东西。”

       孔庆珍和高树平均表示,50多个人围着院墙,禁止村民靠近。村民无法救火,只能看着火越烧越大。“这些人来的时候,车上放的有灭火器,后来他们还抱着灭火器喷东西,但火越来越大,这些人都跑了。”

       这是事发地目击村民对事件的描述,这是“自焚”?我们是不是该修正一下我们的词汇表达了?

       9月16日,就网曝山东平邑一村民因强拆致死一事,山东平邑新闻中心通报称,初步认定,排除他人人为纵火,火灾系死者张纪民自身行为所致。对于该通报,死者妻子今天下午告诉法晚记者:“我丈夫不是自焚,我们基本已经同意拆迁了,他怎么可能去自焚?”

       一面是所谓官方的“自焚”说辞,一面是村民目睹的几十个人围攻放火,到底谁在说谎?到底要掩盖什么?

       欺人易,欺天难,人在做,天在看。

       面对重重疑点的平邑强拆死人事件,还需要隐匿什么?

       今晨读报看临沂市“平邑9·14”事件调查处理工作组有新进展。经调查初步确认,该事件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魏运波(地方镇党委副书记)、管彦省(地方镇东崮工作区书记兼东崮社区党总支书记)、高群(地方镇政府工作人员)等已由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把真相告知世人的意义不仅仅意味着对事实的尊重,也是对生命的敬畏。

       悲剧本不该发生,却以如此惨烈的方式出现,而试图掩盖真相,那就是两个字:

       卑鄙!
      
                                                          2015年9月18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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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9-18 08:07 |只看该作者
中 国式的拆迁,世界独一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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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9-18 09:40 |只看该作者
暴力拆迁,是当前各地政府所做的最目无法纪、最令人深恶痛绝的行径,严重损害着政府的威信,令民众对法制彻底失去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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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5-9-18 10:07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9-18 09:40
暴力拆迁,是当前各地政府所做的最目无法纪、最令人深恶痛绝的行径,严重损害着政府的威信,令民 ...

好好的房子,自己花钱买的,房产证土地证都有,早晨起来出去一看,被人写了个,还没处说理去,哪还有法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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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5-9-18 10:14 |只看该作者
疯老爷子 发表于 2015-9-18 10:07
好好的房子,自己花钱买的,房产证土地证都有,早晨起来出去一看,被人写了个拆,还没处说理去,哪还有法 ...

一群建国初期从东北、上海等地来支援工业建设的老工人,改制后,几万元打发下了岗,所剩的就是60来平方的红砖职工楼里的房子了。他们面临地痞流氓组成的、政府雇佣的拆迁公司强拆时,报了警,但政府规定此类报警警察只许去拍照,不许抓人。那时,我心里很不是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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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5-9-18 10:2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5-9-18 10:27 编辑

大众网9月17日讯 临沂市“平邑9.14”事件调查处理工作组有新进展。经调查初步确认,该事件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魏运波(地方镇党委副书记)、管彦省(地方镇东崮工作区书记兼东崮社区党总支书记)、高群(地方镇政府工作人员)等已由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临沂市委书记林峰海:依法处置“平邑9.14”事件,坚决维护群众利益
  16日晚,临沂市委书记林峰海赶赴平邑县,督促调度“9.14”事件处置情况。林峰海指出,这是一起因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作风简单粗暴、强制拆迁引发 的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侵害的恶劣事件,令人痛心,教训深刻,要充分认识这起事件的严重性,依纪依法迅速调查处置,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公平正义。
  林峰海连夜召集专题会议,调度事件调查进展情况,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快调查处置工作措施:一、成立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纪委、检察、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的 “平邑9.14”事件调查处置工作组,组织精干力量,迅速查清张纪民房屋起火和死亡原因;查清拆迁过程中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违纪违法行为,是否存在严重侵 害群众合法利益的行为;查清张纪民家属被抓被打事实真相,以事实为依据,坚决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追究问责。二、以人为本,妥善做好家属医治、子女上学和 生活安排等善后工作。三、及时、公开、准确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回应社会关切,支持媒体做好事件报道和监督工作。四、平邑县地方镇东崮社区旧村改造项目拆迁 工作立即停止,进一步听取群众意见,切实做到政策到位、补偿到位、思想工作到位,依靠群众做好工作。五、全市上下要举一反三,全面梳理排查社会矛盾,特别 是拆迁引起的群众利益冲突问题,进一步改进作风,汲取教训,坚决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他妈的!不是官商勾结与民争利,会有暴力强拆吗?不是上级下任务、下指标、下进度,镇党委副书记会不择手段去去强拆吗?出人命了,惹众怒了,市委书记才出来装好人!难道你这个书记不应该被追究失察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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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5-9-18 10:26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9-18 10:14
一群建国初期从东北、上海等地来支援工业建设的老工人,改制后,几万元打发下了岗,所剩的就是6 ...

再不是滋味也得忍着,你敢依法办案,他就让你滚蛋。
有一次替领导开一把手大会,我们县委书记在大会上讲:告诉你们法院的,在本县谁敢犯罪,你们就给我往重里判,3至5年的判5年,5至10年的判10年,没有从轻减轻这一说。我想,最高可判死刑的是不是全部死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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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5-9-18 10:28 |只看该作者
疯老爷子 发表于 2015-9-18 10:26
再不是滋味也得忍着,你敢依法办案,他就让你滚蛋。
有一次替领导开一把手大会,我们县委书记在大会上讲 ...

位卑言轻,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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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5-9-18 11:5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百姓苦,万间房屋焦作了土。
将继续观注本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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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5-9-18 13:3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野妞 发表于 2015-9-18 11:58
百姓苦,万间房屋焦作了土。
将继续观注本事件。

我为此写过很多心声,现在不写了,惹不起,惹了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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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5-9-18 14:42 |只看该作者
疯老爷子 发表于 2015-9-18 13:33
我为此写过很多心声,现在不写了,惹不起,惹了也没用。

会越来越好的,毕竟,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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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5-9-19 21:12 |只看该作者
有个疑问,既然死者妻子说已经基本同意拆迁了,认为她丈夫不可能是自焚,那么另一方有必要兴师动众进行强拆吗?于情于理都说不通,究竟是什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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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5-9-20 16:52 |只看该作者
色妞妞 发表于 2015-9-20 16:43
暴力拆迁是这个时代最耻辱的一件事情。即使是刁民,他也有自己处置自己财产的权力。与暴力拆迁合作的当地zh ...

老右,闻着味儿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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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5-9-21 07:33 |只看该作者
死者下颌部可见一白色毛巾燃烧后残片覆盖,相应颈部皮肤未见软组织挫伤,符合火场中求生自救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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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5-9-21 22:48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色妞妞 发表于 2015-9-21 22:21
那是不是意味着“自焚”有待进一步查证吧?

暴力拆迁全国很多地方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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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5-9-21 22:49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色妞妞 发表于 2015-9-20 16:43
暴力拆迁是这个时代最耻辱的一件事情。即使是刁民,他也有自己处置自己财产的权力。与暴力拆迁合作的当地zh ...

说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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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5-9-21 22:50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野妞 发表于 2015-9-20 16:52
老右,闻着味儿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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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5-9-22 01:01 |只看该作者
色妞妞 发表于 2015-9-21 22:21
那是不是意味着“自焚”有待进一步查证吧?

从调查情况分析,死者曾购买散装汽油、煤气罐,并向人展示过燃烧瓶,过火部位也是室内大于室外以及目击者看到室内先起火冒烟的证言等,都表明火很可能是死者自己点燃的。但这不能定性为自焚,因为死者的这块毛巾正好说明死者在火中是有自救行为的,其被逼纵火烧房的目的,不是自焚,而是抵御暴力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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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5-9-22 18:21 |只看该作者

难得,柳二也得你一大拇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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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5-9-22 20:15 |只看该作者
回这类贴,心情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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