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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三味书屋 胡汉三又回来了——编外助兴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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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汉三又回来了——编外助兴点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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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发表于 2015-11-12 16:0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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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胡大嘴 于 2015-11-12 18:11 编辑

     我,老叶子,胡汉三,胡大嘴,喜欢婆婆妈妈的老光棍又回来了。
     喜欢我的请敲锣打鼓夹道欢迎。
     讨厌我的赶快朝我吐口水放臭屁吧!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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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11-12 16:1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我表示欢迎。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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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11-12 16:2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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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5-11-12 16:28 |只看该作者
看我这回写不出我亏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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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5-11-12 16:28 |只看该作者
欢迎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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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5-11-12 16:42 |只看该作者
女神的传说(小说)

                                                 文/莫零

           一大早就接到同学渣子打来的电话,说他已经在火车上了,中午一块儿去看江平的妈妈。我以为他开玩笑,就揶谕他:“你家大情人小情人能离得开你?”
          他在那头哈哈大笑,说:“莫爷你真是太逗了,不知情的真以为我是个人渣呢。”我也乐了,他老婆和他刚出生两个月的女儿被我称之为大情人小情人,没办法,我从小就这么腹黑。
          我昨晚才打电话给江平的,他说他妈妈还在重症监护室,我们这时候去不是给他添乱吗?我自己的父亲年初才患病去世,我知道住院的忙碌。
         渣子呵呵一笑:“我跟你说啊,我这回下了血本来见江平,带了女神一起来。”
      “女神?哪个啊?”我一下子有点懵,渣子说:“女神你都不知道啊?莉莉啊,吴莉莉。”
         哦,她是女神啊?我略微有些失望,吴莉莉在我们班女生里真不算漂亮的,不过就是皮肤白了点,跟她说不了几句话就爱脸红而已。不过,上学的时候我们班的洪鹏华倒是疯狂追求过她。
       “吴莉莉也过来吗?你怎么能请动她啊?她天天在家当贤妻良母的。”
         渣子又乐:“我怎么请不动她啊?我们俩是老乡,还是哥们儿。你先别跟江平说莉莉去,给他个惊喜。”
      “好吧!你这个禽兽,江平妈妈病成这样,你还要策划惊喜,喜的起来吗?”我数落了他几句才挂电话,这男人和女人真是不一样,古代人说养儿防老,其实养女儿才能防老呢。男孩子哪个不是娶了媳妇就忘了娘?
        我打开衣柜开始翻衣服,吴莉莉不晓得现在是什么样子?记得上学的时候她爱穿一件枣红色的夹克衫,还戴着一付高度数眼镜,说实话我真没看出她哪儿像女神,男人们的审美观就是奇怪。我翻了半天,决定穿一条白色短连衣裙,我平常老被这班坏孩子喊莫爷,今天莫爷偏要女人一次。于是我特意梳妆打扮了一番才出门。
       到了医院,江平下来接我,看到我这身打扮差点没认出来:“莫爷,你来个医院,这样盛装出席是要我犯错误吗?”
        我捶了他一拳:“去你的,你的女神又不是我。”
        江平听了这句话居然羞涩起来,一本正经的回忆:“想当年,吴莉莉坐在我斜对面……”
     “咳,咳……快别恶心我了!上去看看你妈去。”我拖他上楼,到了重症监护室门口,趴在门上面的小窗口上,我看到他妈妈瘦的跟床单融为了一体,浑身插满了管子。我一下子伤感起来,强忍着眼泪跑进了卫生间。唉,这么善感,怎么做莫爷?我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心情,刚准备出去,手机响了。
     “莫爷,还不快喊江平下来迎接一下女神?”渣子在电话里大呼小叫。
     “你不是要给他惊喜吗?我来接你们。”我恨他恨的牙痒痒,扰了我黛玉葬花的心境!
       大老远就看到瘦成了电线竿的渣子和一男一女走过来,女的胖乎乎的,走近了一看才认出是吴莉莉,男的居然是洪鹏华。
       “嗬,渣子,”我表情阴险的看向渣子,渣子读懂了我的表情,促狭的解释:“没办法,我们从火车站打不到车,就给鹏华打了个电话……”
         鹏华不敢看我,因为我知道他是从池州赶过来接他们的。昨天我还跟他老婆qq上聊天来着,他家二宝跟渣子家女儿差不多大,正在老家带孩子呢。
         我没有揭穿鹏华,亲热无比的挽住了吴莉莉那圆润的胳膊,恭维她:“莉莉气色越来越好啊!”
        她还挺聪明,立刻反应过来:“莫爷,你就直接说我长胖了就是。”
        我嘿嘿直乐,一边阴损的说:“没有,没有,杨贵妃就胖成了四大美人。”
      “莫爷!你这张嘴!”吴莉莉说完这一句,饱满的脸庞上立刻泛出了两朵红云,这样一来,吴莉莉真成了个人面桃花的美人儿,把身旁的洪鹏华看傻了。
       江平早在电梯门口候着了,电梯门一开,他首先认出的就是吴莉莉,激动的不能自己:“莉莉,你怎么来了?”
       渣子在一边使劲咳嗽:“嗨,嗨,还有我们三个大活人呢,你就光知道莉莉。”
       吴莉莉又闹了个大红脸,脸红的莉莉看起来是多了几分姿色,我恍然大悟,无怪乎人人喊我莫爷,脸皮太厚,从没脸红过,就算脸红了,也是里头红,外头一点儿看不出来,这怨谁呢?天生就不是当女神的命。我忽然想起了王菲的几个男人评价王菲,都说最喜欢她脸红的样子,难怪人家是女神,我只能当女神经。
       中午吃饭的时候,渣子故意说:“谁想跟女神坐一块儿?”我抢着说我,渣子白我一眼,“一边儿去,你挨着我坐。”
       我故意问为什么?他对我做了个色迷迷的表情,说:“莫爷,你是我的新女神。”我轻车熟路就踹过去一脚。
       结果江平却没跟洪鹏华抢着坐,他坐在了吴莉莉对面。渣子说江平这是转性了?江平厚颜无耻的回答:“坐在对面才看得到女神的脸啊!”原来如此。
       洪鹏华有点尴尬的看了我一眼,挨着吴莉莉坐下了,却不敢扭头多看她一眼。这么多年了,他心里还有她,这让我很震动。
       洪鹏华从前在班里是出了名的坏学生,打架,旷课都有他的份儿,我那时候是个愤青,对他这种行为很不齿,所以未与他有过交集。他追吴莉莉是光明正大的,不像班上其他男同学只敢偷偷摸摸递个纸条啥的。那时候大家都穷,他用的方式是每天给吴莉莉买早点。
       我们那时候都喜欢吃一种叫萝卜丝饼的早点,五毛钱一个,一般是两个饼,一碗稀饭,一块三毛。我们一个月生活费都在一百五左右,早点吃一块多算是奢侈了,他天天雷打不动给吴莉莉买两个萝卜丝饼,自己饿肚子不吃早饭,或者抢人家一个馒头吃。
       我们班其他女人那叫一羡慕啊,这男生多实惠?比收情书划算多了。吴莉莉吃了人家的嘴软,果然对洪鹏华低眉顺眼了不少。
        后来毕业了,大家各奔东西,很多恋人们都不了了之了,我以为洪鹏华肯定也这样,隔了两年多见到了他,才知道他还在惦记吴莉莉。他那时在工地上当水电工,天南海北的跑,只有过年才有点空闲,他在家吃个年夜饭,其他时间都泡在铜陵,就住在渣子家。渣子就是那时候跟吴莉莉处成了哥们儿,天天给洪鹏华当跑腿的。洪鹏华自己不见她,没完没了让渣子给她捎东西,从吃的喝的到用的,就差没直接给存折了。
        我问过他,为什么不让吴莉莉等他几年?他说他那时混的不好,怕莉莉跟着他受苦,后来莉莉家人给莉莉介绍对象,订婚那天,他还让渣子替他去瞅瞅这人咋样?对莉莉好不好。
       渣子说那天他硬着头皮去的,一屋子都是两家亲戚,就他一个外人,吴莉莉说是她认的弟弟,但一屋子亲戚没一个给他好脸,只有那准新郎,对着渣子嘘寒问暖的,渣子挺感动,回去告诉了洪鹏华,洪鹏华点头说这男人能嫁。
       现在,吴莉莉女儿十岁了,洪鹏华家大女儿五岁,小子刚出生。我猛然间有点唏嘘这样的结局,我故意怂恿他俩合影,镜头里吴莉莉落落大方,洪鹏华却一脸尴尬。江平也嚷嚷要照,一只手搂过吴莉莉肩头,像是情侣,他喝酒上脸,脸红的像猪肝,吴莉莉笑的面若桃花,还真有几分女神的模样。
       一顿饭下来,吴莉莉只是轻启朱唇沾了几滴啤酒,我倒是没轻没重跟这班老爷们拼了不少。吴莉莉去卫生间的功夫,我不死心的问:“你们为啥封她当女神?恕小的眼拙……”
       渣子被我逗的乐个不停,语重心长拍拍我的肩膀,对我身边几个空酒瓶呶呶嘴:“莫爷,你喝这么多脸都没红,所以你永远当不了女神。”
       那边江平也一本正经的教导我:“女神最重要的优点就四个字,脸红矜持!”
    “靠!”我又打开一瓶啤酒,倒满了敬洪鹏华,他结结巴巴说:“我,我没说你不是女神……”
      我摇摇头,对着他媚眼如丝的说:“你对莉莉才是真爱,莫爷敬你!”

      胡大嘴评语:几个走向社会的往昔同窗亦或恋人,找了一个借口相聚,觅得了短暂的情感回归。聚会的借口冠冕堂皇,但却少了人情味,作者为什么要如此安排?这是我找不到答案的一个疑问。基于此,这篇小说无论如何努力也不可能写成佳作,因为根基出了问题嘛。
      作者要表达的无非还是一个“我爱你,你却爱着他”的主题,偏偏要生拉活扯的往“回归”上靠,结果越写越凌乱。
      本文我只欣赏两点:1 叙事流畅,语感舒服。2 描写传神、生动,比如“ ……我看到他妈妈瘦的跟床单融为了一体,浑身插满了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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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5-11-12 16:46 |只看该作者
三棵树! 发表于 2015-11-12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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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5-11-12 16:46 |只看该作者
北原 发表于 2015-11-12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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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5-11-12 16:47 |只看该作者
锦瑟 发表于 2015-11-12 16:28
看我这回写不出我亏大了~

我不相信你写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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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5-11-12 17:07 |只看该作者
2015年2月14日

  感觉时间就像头发,看着觉得好多,但是却捏不紧,手一松时间就像头发一样流逝了。这是阿信我一起过的第二个情人节,第一个情人节还记得给阿信折了一朵花,今年就改成写信吧,我觉得情书这两个字有点老土了,何不给他取个新名字,我觉得情信就不错,又有那种文绉绉的感觉,又能准确描述出信这种文体,不是很好么。

  今天北京的天气特别不错,有太阳呢,啊,就在刚才,我一抬头,无意中看到被我放在书架里的海洋宝宝,那些小东西因为我的没有浇水还是像阿信送我的时候那么大,还是像阿信的胸一样小小的,太阳照进书架,玻璃罐里面亮晶晶的,就像阿信的笑容一样,非常温馨可爱,但是和阿信熟的人都知道阿信是个不折不扣的脾气信。我最喜欢的脾气信就是在我惹阿信生气的时候哭笑不得的脾气信,那种又想笑,又拼命忍住的样子让我心里更加觉得阿信的天真无邪。

  我欠阿信好多东西,比如阿信和我说的每去一个地方就要给阿信带个东西,这次温泉就没有带,我觉得没有借口。阿信给我买了早餐,给我巧克力吃,我也就给阿信买过现成的面包而已。阿信坚持写了一个冬天的日志,我只是默默的路过,有些阿信对我的体贴可能在我的脑海里从来就没有闪现过等价还给阿信,我只是默默接受阿信的关心,我觉得我是个不懂人情世故的人,阿信对我的好我有时候会忽略,我对阿信生气时脑海中没有浮现出阿信对我那么多的好,在今天想来真的是让我愧疚不已。

  但是如果说我真的绝情,那倒也不见得,阿信在大一的时候给我送的那个生日礼包盒我到现在还没扔,那时候的湿巾纸现在就在我的书桌上我一直没舍得用,估计得过期了吧;还有那包云南白药的邦迪上面还粘着阿信送给我的那些字,“当然送这个是希望你不要受伤。^ ^”一字不差,我还记得那时候任彬问我借创可贴,他看到了这包就拿过去,我好不容易抢过来,自己跑到南广路上的药店买了一盒给他,就是心里有千万个舍不得,我希望阿信的心意能只用在我身上,阿信送的创可贴只用在我的伤口上。所以到现在都没拆封,也可能是因为阿信祈祷的关系,到现在都没什么伤口需要用到这包创可贴;阿信记得那时候送我的两包燕麦片么?许厉乘我不在的时候拿走了,问他要他就是不肯还,为了拿回来还请他吃了一顿大餐;阿信还记得那时候我在工程训练里面做的一个象棋么,上面刻着我和你的名字缩写,记得上次拍照给你你都没认出来。还有寒假前送我的巧克力我到现在一块也没吃,因为想到时候和阿信一起吃,和阿信再见面的时候一起吃呢。其实还有好多好多事情我都记得住,但是好多事情我都没来得及说,每次吃谷物早餐的时候都会想一下阿信,每次在寝室外卖用阿信送的调羹吃的时候都会想一次阿信,每次经过心情路天桥的时候都会想到那时候穿着黑色短袖肉色裙子把头发全部盘起来的阿信,只是没来得及说而已。

  写到这里我有点被自己的伟大文采感动了,好像有些下雨了呢。随手拿过一张纸想擦一下,发现那是一张蓝色的纸“提神小伙伴对你说阿卫加油!”原来阿信给我的便条早就已经在我的生活里扎根了呢。

     可此时此刻,信中的阿信正在迷恋阿卫的表哥李冰。因为自从见到李冰,在她眼里比自己小1岁的阿卫就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而对自己不冷不热的李冰却充满了神奇的魔力,尽管李冰也只把她当成小朋友……

     2015年2月14日的傍晚,还是有点冷,阿信正傻傻地站在寒风凛冽的立交桥上,她知道往左走,是回归。往右走,有可能迷路……
  
      胡大嘴评语:看完,感觉就是一篇“三无”产品——无主题、无情节、无故事。而且通篇没有一个像样的词,更别说成语了。以上问题明白无误的告诉我一个秘密:作者是个小说的初学者。
      只能算作者倒霉,这是我最严格的一次点评。碰到了,只得学会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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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5-11-12 17:39 |只看该作者
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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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5-11-12 18:0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胡大嘴 于 2015-11-12 18:06 编辑

当开始飘落的时候,亦梅感觉自己轻得像一片叶子。洁白的长裙在夏日微凉的晨风中发出鸟儿扇动翅膀的声音,亦梅就想,飞翔的感觉就是这样的吧?亦梅一直都羡慕鸟儿,飞翔,飞翔,自由自在。
    多好,我终于也可以飞翔了。亦梅张开双臂,有风钻进脖颈,顺着长裙流过全身,像兰轩的手在轻轻抚摸,兰轩……
    这家小两口起的好早,女人坐在床上给婴儿喂奶,厨房里一个男人健壮的身影在忙碌,多温馨的画面。亦梅想,我也曾经如此幸福过的,依偎在妈妈怀里,听爸爸讲小红帽的故事,还有小兔儿乖乖。可是为什么这样的日子如此短暂? 亦梅一直都不理解,高大和善整日里笑容可掬把亦梅抱在怀里的那个人,怎么说没就没了。妈妈说,爸爸去了天堂,天堂里开满了鲜花,我们该为爸爸高兴。可是我不高兴,爸爸为啥不带我一起去天堂呢?我也喜欢鲜花。长大以后,当亦梅慢慢懂得妈妈的话,亦梅依然这样想,爸爸当时为啥不带我一起去天堂呢?天堂里开满了鲜花,爸爸自己去了天堂,却把我留在了地狱。可是那些面对继父和继父带来的小弟弟的日子就是地狱吗?亦梅晃晃头,飘扬的长发也随之水波样飘动起来。
    这家的俩人真不谨慎,做爱连窗帘都不拉的吗?哦,是了,这是几楼啊?二十层?十八层? 不记得飘过几层了,但是肯定不多,感觉才刚刚张开翅膀呢。这么高的楼层,前面又没有楼房了,不拉窗帘也没关系。
    男人宽阔光亮的后背和女人脸上奇异的绯红让亦梅心生柔情。爱情多么美。亦梅唯一留恋不舍的就是兰轩的怀抱。兰轩每次携云握雨酣畅淋漓之后都会紧紧抱着亦梅,抱得亦梅都快喘不过气了。兰轩总是边亲吻着亦梅的额头和长发边喃喃着:亦梅,亦梅……每当这种时候,亦梅都不说话。亦梅小猫样蜷缩在兰轩怀里,感受肌肤贴在一起的温度,感受兰轩的唇在额际缓缓游走,酥酥痒痒的,亦梅总是想尽力记住这些,然后在长长的等待中慢慢回味。全世界都叫我小三也没关系,只要还有这些可以感受,可以回味。
    可是亦梅舍不得看到兰轩脸上的愁苦。兰轩说,亦梅,我们走吧,我不能没有你。亦梅吻住兰轩的唇,任泪滑过脸颊,不语。亦梅知道,逃到哪里能逃得了亲情?逃到哪里能逃得了责任?亦梅舍不得把兰轩分成一块一块的,可是亦梅也舍不得爱情,爱情多么美。
    那么只有这样了,人远天堂近。给兰轩留一个完整的世界,我带着我的爱情去天堂。亦梅感受着风儿越来越迅疾地掠过脸庞,露出了微笑。
    这家是什么情况?好像是老爷爷正扶着老婆婆的胳膊试图扶她起来,老婆婆的眼里笑意浓浓,多么温暖,所谓的白头偕老相濡以沫就是这样的吧?妈妈骂过亦梅的,找个靠谱的男人嫁了安安稳稳过一辈子不好?偏偏像个狐狸精一样去招惹个有妇之夫。可是当个狐狸精有什么不好呢?那些美丽的狐狸精们,妩媚、善良、独立、执着、聪慧,为爱而生,为爱而死。她们付出的,明明是爱,而不是魅惑。
    可是亦梅还是很高兴看到这对老夫妇,爱情原本就不该生如夏花死如彗星,如果可以,亦梅多想和兰轩这样牵着手走到地老天荒。
    小区绿地已近在眼前,有早起锻炼的人在远处悠闲地走过,小狗儿蹦蹦跳跳地钻进树丛又钻出来,生活原本可以如此宁静,可是我们为什么要爱,又为什么要爱而不得……
    随着一声闷响,亦梅的世界陨落了。
    小区坚硬的预制板路面上,红的艳红,白的雪白,一地梅花开。

          胡大嘴评语:我不得不承认,这是我最喜欢的小说类型之一,在我眼里,只有如何看待爱情的态度,没有以何种身份介入爱情的对错区别。
      小说第一句话就完全把我的心抓起来了,而且,我知道她肯定是为了爱情。但是,故事本身一点都不让我觉得有什么不妥,反而让我产生了极强的看下去的欲望。
       这正是我要说的作者讲故事的能力,炉火纯青的能力!
       作者通过故事女主角在通向天堂——其实是死亡,为了迎合作者营造的唯美氛围,我也承认是天堂吧——之旅中的触景生情,令人心酸、心痛、心软地完成了女主角之所以选择如此结局的前因后果的交待。所有的理由——深爱的父亲的早逝;继父的不愿言说的隔膜甚至虐待(这些尽可以猜想);第三者的无力处理和安放却又别无选择的情感纠葛。一切的一切,透过表面波澜不惊一笔带过冷静极绝的描述,我们却可以看到一幅充满喧嚣焦头烂额心力憔粹的现实画面。
      总之,作者为死者回归天堂找到了足够多的理由:亲情在招唤、爱情在微笑。
      换了我,我也乐意以向下的姿势来一次飞翔!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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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5-11-12 18:0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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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5-11-12 18:33 |只看该作者
这次胡大嘴点评那是相当严格,按罗贝尓奖的标准,还没点评到我心就咚咚要跳出口了,莫急,我去喝碗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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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5-11-12 20:38 |只看该作者
胡大嘴 发表于 2015-11-12 17:07
2015年2月14日

  感觉时间就像头发,看着觉得好多,但是却捏不紧,手一松时间就像头发一样流逝了。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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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5-11-12 20:39 |只看该作者
胡大嘴 发表于 2015-11-12 17:07
2015年2月14日

  感觉时间就像头发,看着觉得好多,但是却捏不紧,手一松时间就像头发一样流逝了。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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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5-11-12 21:0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胡大嘴 于 2015-11-12 21:09 编辑


     詹姆斯正处在一个职场上升期,合资公司里的外国人又特别多。为了讨好上司,也为了自己今后的发展,詹姆斯往上建议,是不是将公司里的外国职员凑成一个班,送他们去学汉语?詹姆斯的上司是一枚如假包换的外国人,叫威廉姆,他十分赞同詹姆斯的建议,立马就拍着他的肩膀让他先去调研一下各类对外汉语学校,要找就找一家靠谱的学校,要找就找一位精英对外汉语老师来教这帮外国人!
     詹姆斯屁颠屁颠开始在各大对外汉语学校旁听课程,被各种专司销售的课程顾问当祖宗爷爷一样追着捧着的感觉那是相当好受,和詹姆斯在单位里老是要把外国人当祖宗爷爷一样追着捧着,那滋味真的是天壤之别!只有一位课程顾问,不知好歹喊他“贾仁先生”,这让他有点来气——但其实詹姆斯本来就叫“贾仁”!贾仁当然是一个中国男人,而且是一个有着蛮多恶习的中国男人,比如嫖娼。
   詹姆斯早就结了婚,和太太感情还不错。可一对夫妻感情好,并不代表这位丈夫就会身心忠贞。男人一般都认可这样的观点,与太太感情好和我在外面嫖个娼,这两者并不矛盾。尤其是像詹姆斯这种在合资公司里做的金领,金钱的获得与压力的承受历来成正比——赚得越多压力越大!因此,詹姆斯觉得,我偶尔嫖个娼只是缓解一下压力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詹姆斯却不愿意再往深里思考一步,如果他太太君美也由于工作压力太大,私下偶尔招个牛郎来减压,他本人感觉怎么样?如果詹姆斯理解并支持他太太,那他大概也算一个了不得的好男人吧?

   二
  闲言少叙。

   詹姆斯对那家对外汉语学校的课程顾问喊他的中文名字“贾仁”感到有些懊恼,他决定耍一耍他。于是詹姆斯提出了要求试听。一般来说,客户提出要试听课程,就说明下单买课的意向很明确了。但詹姆斯早就打算好了,试听完之后就走人,托辞很简单,就说老师上课质量很差,反正他要达到的目的就是让那个喊他“贾仁”的课程顾问空欢喜一场。
詹姆斯走进教室。他看到讲台上那位穿中国水墨画旗袍上课的女老师,忽然愣了一秒。好眼熟啊!有点像张曼玉啊!女老师也看见了詹姆斯,优雅地请他找位置坐。她的眼神和他的对上了,但转瞬就逃开,仿佛碰到了什么灼烫物品。詹姆斯在教室里坐下来,喘匀了气息,他现在百分百确定,台上的对外汉语女老师,就是他曾经嫖过的一个小姐,他连她的名字都想起来了,她叫“杰西卡”。杰西卡当然是个哄鬼的名字。现在这社会就是个鬼哄鬼的社会,但凡是个中国人,不管是外企的还是卖淫的,莫名其妙都取个外国名儿。

    这位杰西卡小姐,哦,不杰西卡老师,上的是跨文化课。她台风优雅,无论是中文还是英文都发音流畅,吐字清晰。她结合中外语言差异和文化差异,有的放矢,将一堂课讲得绘声绘色,风生水起!詹姆斯当然看得懂也听得懂,知道杰西卡的课上得很好,但让他困惑的是,一个当小姐的,怎么忽然又当了老师?既然有当老师的资本,干嘛当初要去当小姐呢?既然当了小姐,就冲杰西卡的身材和五官,想必赚头也是极好的,又何必回转头来当老师呢?——管你什么科目,老师历来都是清贫的职业,和销售顾问是不好比的,和小姐那更不好比!即便课时费与时俱进涨了,但课时费和出台费,那绝对是两个概念!詹姆斯走神走得很厉害。

    试听完之后,课程顾问兴奋屁颠地候着詹姆斯下单买课。詹姆斯沉吟良久,提出要和刚才讲课的老师单独谈一谈。课程顾问连说“可以可以,没有问题……”就脚不沾地地去叫老师了。

    三
   杰西卡端坐在詹姆斯面前,她的情绪有一点点抵抗和凌冽。

  “杰西卡……”詹姆斯轻轻地开口,生怕碰碎什么似的。

   “对不起这位先生,我叫叶云清。我是汉美对外汉语学校的老师,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她客气地张牙舞爪,企图保护自己。

    静默良久。

   “叶老师,你课上得真好。但是……我认得你。”詹姆斯自己也觉得奇怪,为什么一定要去撕下别人的面具呢?这世上谁又不戴面具?他贾仁—詹姆斯,不戴面具么?

    “是,我也认得你。您是我以前的一位嫖客。”昨天的杰西卡,今天的叶云清,忽然就放弃了抵抗,赤裸裸地直接与詹姆斯相认。

   “你是不是特别讨厌我要以这种方式与你重新相认?”

    “没关系。好奇和窥伺也是人性的本色之一。你不用一一提问,我自动来回答你。当老师一直是我的理想,我大学读的就是对外汉语专业,但那年我毕业找不到工作,对外汉语那时候还是个冷门。我在餐厅打工都不够付我在上海的房租,即便我每顿吃馒头也不够……”

   “所以你就当小姐了?你可以回家,为什么一定要在上海呢?上海对你的诱惑到底在哪里?你们这些虚荣的……”詹姆斯突然入了戏。

   “住口!我要当老师,我要当对外汉语老师,除了上海,你以为我在我们那种小地方,有实现理想的可能么……”叶云清也提高了声音。

   “杰西卡,请允许我喊你杰西卡,这不羞耻,你曾经离开了,但你又归来了……”詹姆斯入戏入得很深。

   “如果说当对外汉语老师的理想是我心中的圣地,那么,我可以很坦然地说,我从未离开实现理想的轨道,从—未—离—开!我只不过绕了多艰而丰盈的一步而已。谢谢今天我遇见了你,让我学会不避讳自己曾经的经历。希望你也是。”叶云清忽然掉头将了詹姆斯一军。

   詹姆斯的脸渐渐腾起热意。他把左手搭在右手上,两个大拇指纠结地绕来绕去转了很多圈。

  “现在做对外汉语老师没有……”他斟词酌句。

  “是,没有当小姐赚得多,但付房费够了,也不用每顿都吃馒头。”叶云清笑了。

   “我会跟公司申请,尽量给你较高的课时费,不过前提是你一定得把那帮歪果仁的汉语教好……我还有一个问题。”

   “后面半截才是您要说的主要话题。”叶云清又笑了。

   “你对嫖客的身份怎么看?”詹姆斯爱上了这样赤裸裸的交谈。

    “没有嫖客,小姐也就没有生存空间。嫖客就是顾客的一种咯。本质上和你今天的客户身份,没有什么不同。”叶云清用了上课的语气。

   “小姐不会没有生存空间的,一个男人一生没有当过嫖客,也挺遗憾的。那你对已婚的嫖客怎么看?”

    “有法律责任和情感责任的男人,原则上不宜充当嫖客的身份。”叶云清继续上着课。

    “那如果当了呢?”

   “当了就当了呗,只要嫖资悉数付清,没有惹下性病和情感后遗症,那就此结束——就当是去别处旅游了一回,归来做人。”

    “那……那如果他时不时还想当呢?”詹姆斯奓着胆子问道。

    静默半分钟。

   “这个问题不属于我的应答范畴,如果非要我回答,请原谅我给您失去理性的答案——让他去死!”

    四

   叶云清成为詹姆斯所在合资单位的某个汉语密集班的汉语口语老师。

    詹姆斯说话算数,向威廉姆大力吹嘘这位貌美的对外汉语女老师课上得如何如何精彩,威廉姆只觉得女老师的身材在旗袍的包裹下凹凸有致非常精彩——不管如何,他挥舞着一支雪茄般粗大的笔,就开出了一个像模像样的课时费!

    不久,威廉姆又再次挥舞那根雪茄般粗大的笔,詹姆斯的职位就升了一级。

   詹姆斯偶尔约叶云清出来喝咖啡,眉眼之间尽是欲言又止的意思,有时候斗胆把手伸出去想盖在她手上,叶云清却忽然开了口,“下次请你太太一起出来,我们三人都做好朋友。”

    有时叶云清也会开玩笑,“贾仁,你咋这么不长进呢?就不能坚持做正人君子啊……”詹姆斯讪讪地笑笑。

     做正人君子有时是需要非常人之勇气和毅力的。但詹姆斯很庆幸,自己总算行在回归正人君子的途中。他真的很想把“贾仁”这个名字永远扔掉。
                                        啼妃  字于2015.10.20
     胡大嘴点评:啼妃对待文字的态度之认直和严肃,在网络上属少数人之列,这一点给我留下了极好的印象。最近我在六星很少有时间看文,但看得最多的就是啼妃的,她的字和标点符号,很难找到一个错误的地方。
   啼妃的这篇参赛作品,在人物身份的设置上带有很大的冒险精神。
   文章通过一个妓女和一个嫖客以工作的名议邂逅,揭示了生活充满戏剧性和谎唐的一面,也映谢了现实生活的艰辛和身处其中的某一类道貌岸然者令人不齿的一面。
   很显然,作者并非要对这些人进行道德层面的抨击,而是试图对他们尴尬的命运和处境给以适当的解析和理解。这一思想让我看到了啼妃的创作中是非常注重人性体验的,这是一个难得的写作素养。
   而且,啼妃甚至在他们身上寄于了在我看来有些过于高大的精神回归的品质,事实上,妓女和嫖客在精神上能不能有效回归?怎样回归?这本身依然是一个值得商榷的现象,但作者在文中却明白无误的让女主叶云清和男主詹姆斯进行了一次好像可以证明自己在身体和灵魂上都完全皈依了的谈话。正是这一段对话,它说明不了小说人物心灵回归的问题,反而暴露了作者其实还没有找到可信的塑造人物的手段。
    申明一下,我的这段评论相对于其它参赛作品来说,更像是一次作品研讨,因为我不是正规评委,也因为我对啼妃更愿意坦诚相待,所以我评得更深了一层。
    不过,作为这样的命题写作,这一篇算得上是成功的。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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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5-11-12 21:1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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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5-11-12 21:11 |只看该作者
罗柏林 发表于 2015-11-12 18:33
这次胡大嘴点评那是相当严格,按罗贝尓奖的标准,还没点评到我心就咚咚要跳出口了,莫急,我去喝碗凉水。

小心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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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5-11-12 22:2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胡大嘴 于 2015-11-12 22:26 编辑

爷爷,你小时候真的记忆力超群吗?孙子媳妇拉着爷爷的手,一脸灿烂地问。
    孙子媳妇是个好孩子,听婆婆说爷爷最喜欢讲从前的事儿,所以闲了就来医院,听爷爷一遍一遍讲述他从前那些故事,好多故事都已经耳熟能详。但是爷爷讲着高兴,让他多讲几遍又何妨?
    爷爷听见问,从病床上欠了欠身子,笑呵呵地说:那还用说……
    唐风一直坐在靠窗的椅子上,看到爸爸从床上欠起身,赶紧过去给爸爸身后垫了个枕头,然后默默地坐到床边。那个故事,爸爸在医院里都至少讲过十次了,但是唐风每次都安静地听着,什么都不说。有时候,脑子里还出现当年的那个小药铺,一个十多岁的小男孩儿踮着脚尖站在柜台边,一边等着包药,一边斜着眼睛偷觑到一张秘方,然后兴高采烈地回家对自己的爷爷说,爷爷我记住那个方子了。结果是,那个方子由秘方变成了公开的方子,而秘方的主人不但没有怪罪,还认定了爸爸是个天才,坚持要把自己的大女子嫁给爸爸。
    爸爸一讲起这些,就有点眉飞色舞,可是唐风还是感觉到辛酸,毕竟,爸爸的身体越来越虚弱,而就这样虚弱的日子,也不会长久了。医生已经下了结论,接下来的一切,都变得很简单,那就是,等。
    等,多残酷的字眼。有的时候,等,是希望,可有的时候,等,是多么无奈,多么绝望,因为除了等,我们什么都不能做,而等来的结果,注定是我们不想要的。
    讲累了,爸爸坐起来说要小便。唐风弯下腰要去床下拿便壶,爸爸固执地摇摇头,在唐风和孙子媳妇俩人的搀扶下下了地,拿起放在病床边的拐棍,一手拄着拐棍,一手扶着床边,慢慢向卫生间挪过去。爸爸始终不肯承认自己已经拄了十几年的东西叫拐棍,爸爸说,这叫文明棍,或者叫手杖,是一种文明和身份的象征,虽然爸爸拄着它的作用,真的仅仅只是支撑。唐风紧紧跟在爸爸身后,他不敢搀扶,爸爸不让,只要能自己做的事儿,爸爸从来不让别人插手,八十多岁了,依然要强如此。
    自从爸爸查出这个病,唐风就决定,无论多忙,都要陪爸爸走完最后一程。其实,自己也到了快退休的年龄,有些事情,想开了,也就放下了。自己这么多年的坚持,是不是也和爸爸一直以来的期望有关系?爸爸要强,自己要比别人做的好,自己的孩子也要比别人的孩子做得好,唐风从小受到这样的教育,所以一直以来就是这样努力着。
    从卫生间出来,唐风扶着爸爸回到病床前,在窗边的椅子上坐下来。爸爸喜欢坐在那里,看着窗外人来人往车来车去,有时候一坐就可以坐上一个钟头。每当这时候,唐风从来不去打扰爸爸,只默默坐在病床上,想爸爸的一生,也想自己的一生。可是现在,坐在那里的时间已经越来越短了,只一会儿,便筋疲力尽的样子。
    唐风知道自己等的那个结果已经近在咫尺,可是当那一刻终于来到的时候,他还是有点不知所措。
    那天医生从重症监护室出来,对守在门外的人说,进去看看吧,这会儿还清醒,一个一个进去啊。唐风不顾马上哭起来的妹妹和妻子,第一个冲了进去。爸爸看到唐风进来,脸上竟然绽出了笑容。唐风忍住泪,可是忍不住喉头的哽咽,一时说不出话。爸爸看着唐风,口齿不清地说真不想走啊,孩子们都这么好。唐风的泪就忍不住了,唐风抽噎着说,爸,不走,我们还要孝顺你很多年呢。爸爸轻轻回握一下唐风一直抓着他的手,却是一脸释然。
    那天晚上唐风自己守灵,晚上十点多,妹妹过来陪他。妹妹把纸钱一张张填到火盆里,略显憔悴的脸上已经很平静,妹妹说,哥,你知道爸最后跟我说的什么?唐风想起爸爸说的舍不得走的话,泪又涌出来,可是妹妹说:爸说,妈已经在那边烧好饭,他要回家了。
    葬礼很简单。唐风抱着爸爸的骨灰一步步走向墓地的时候,浅秋的风正凉爽爽地吹过旷野,整个墓园静谧安详,间或还能听到小鸟在树间鸣唱,唐风的心里也一片宁静,一个声音从脑际缓缓飘过:
    ashes  to  ashes,and  dust to dust;in the sure and certain hope of the resurrection unto eternal life……

        胡大嘴点评:才评到第五篇,就出现了两篇把死亡写得视死如归般平静的作品,因此我也把思维延展了一下:命题比赛实在是有局限性的,如果参赛的人太多,思想撞车的作品肯定不会少;命题比赛实在是有集中性的,如果都往精里写,同一题材肯定能出不少有深度的作品。
     这依然是一篇写爱情的小说,如果起一个通俗的名字,可以叫《爸爸的爱情》。
     小说最大的优点就是从容。人物个性从容,作者表达从容。让我一时搞不清是因为人物性格沉静,所以才让讲述显得不慌不忙?还是因为作者讲述平静,所以人物性格才显得平和?
     小说的另一个特点是关于对待死亡的态度,它充满了哲理或者说禅意。把死亡看成是回家吃饭那样的一种幸福,并非每一个人或每一个家庭可以随便享受得到、体验得到的境界。它只为心中有爱的人准备。
     爸爸临终的那句话,“妈已经在那边烧好饭,他要回家了”,我们既可以把它看成爸爸面对死亡时的坦然,也可以把它理解成爸爸为了减轻我们的痛苦而故作的一种轻松。但是不管怎样解读,它都能彰显出一个一生自重、自强、不到万不得一不愿打扰别人、就算离世也不愿给后人留下伤悲的慈父形象;更能障显出一个内心因为装着浓烈的爱情而把死亡看成是一种回归的幸福的父亲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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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5-11-12 22:42 |只看该作者
小芙姐姐要结婚了,日子定在元宵节这一天。我们几个当年的闺蜜去帮她收拾新房,看到婚纱照上俩人幸福甜蜜的笑容,都不禁感慨,虽然历尽磨难,却也是好事多磨啊。
    我毕业那年,小芙姐姐正好在人力资源部做档案员,我入职的一应手续都是小芙姐姐给办的,办完之后还热心地带着我们一起分配来的几个学生看宿舍,安排办公室,并带着我们进行新员工培训,十几天下来,已经成了我们的知心姐姐。
    工作后的第一个年,只在家里待了五天就匆匆返回公司,因为公司比较忙,另外也想好好表现。回到公司就听说,我们部门又新来一个大学生,据说还是个大帅哥,于是急急忙忙跑去办公室“观光”。一看之下,果然名不虚传,唇红齿白眉目如画,活脱脱就是一个贾宝玉,看到我们几个花痴的样子,竟然害羞地红了脸。
    接下来是元宵节,我们这些住宿舍的孩子们凑到一起狂欢,帅哥陈明就成了我们主要的调笑对象。酒至半酣,小芙姐姐推门走了进来,手里还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进门就喊:给你们送汤圆来了,元宵节快乐啊。我们一片惊呼声,我们都喜欢小芙姐姐,小芙姐姐也是处处想着我们呢。
    正当我们叽叽喳喳围着小芙姐姐的时候,不知谁忽然喊了一句:陈明帅哥,你能不能别这么赤裸裸啊?我们一齐把目光投向陈明,只见他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小芙姐姐,而小芙姐姐也在瞬间羞红了脸。我们趁机起哄:这分明就是一见钟情嘛。
    后来才知道,还真是一见钟情。陈明报道那天,也是小芙姐姐办的手续,俩人在办公室对视了至少十秒钟,才蓦然惊醒,然后各自红了脸。
    虽说小芙姐姐比陈明帅哥大了两岁,但是看起来并不像,俩人站在一起,绝对的金童玉女,这是一段被看好的爱情。
    时光匆匆,三年过去,我们当中已经有三个相继恋爱结婚,这两个人还是恋得超凡脱俗,不论婚姻。其实我们都知道,他们不论婚姻,是因为受到了来自陈明家里的阻力,陈明妈妈坚决不同意陈明娶一个比他大两岁的女人。 而小芙姐姐又不想让陈明为难,就这样一直拖着。
    又过几年,陈明不堪忍受来自妈妈的越来越大的压力,提出与小芙姐姐分手。其时,小芙姐姐受到的压力也不小,单亲爸爸对小芙姐姐舍不得说舍不得骂,可是随着父女两个年龄都越来越大,爸爸眼里的忧虑和口中的叹息都让小芙姐姐心疼莫名。分手就分手吧,既然不能在一起,又何苦彼此拖着后腿。
    小芙姐姐的相亲生涯我们都是见证了的。来自朋友的、上级的、亲戚的甚至网上的,相亲无数,都无果而终。陈明还是经常会到小芙姐姐家里帮着干些家务,照顾老人,任小芙姐姐如何拒绝都毫无效果,陈明说,小芙,等你找到个合适的人嫁了,我就结婚。陈明妈妈手里攥着好几个跟陈明的结婚对象呢,只要陈明点头。
    陈明妈妈中风是大家始料未及的,因为陈明妈妈一直都精神健旺。可是那天突然就中风了。陈明接到邻居打来的电话的时候,正在会议室开会,手机震动个不停,挂断一次又接着打来,陈明无奈,只好道了歉到会议室外接听。小芙看到陈明回来后的一脸凝重,但是陈明没看她,只跟主持人悄悄说了句话就走了。
    接下来陈明的日子可想而知。一直都是妈妈照顾陈明的生活,而今,妈妈一病不起,陈明一下子变得手忙脚乱。
    小芙知道陈明妈妈不喜欢自己,很多事情没办法提陈明分担,但是小芙真的看不过去陈明的日渐消瘦。小芙除了在工作上替他把能做的都做了,也慢慢试着替他买买菜做做饭打扫一下房间。
    陈明妈妈其实对这些心里明镜儿似的,而且,她在中风之前就已经没了心劲儿,既然儿子认定了她,十多年不变,大两岁又如何呢?可是这么多年反对下来,让自己忽然改口,却有些抹不开面子。这一拖,就变成现在这样了,自己不能走不能动的,好像更加说不出口了。
    好在陈明妈妈的中风发现的早,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略有起色,借助拐杖,生活基本可以自理,陈明也就轻松了许多。
    那天晚上,陈明照顾妈妈吃过晚饭,要扶着妈妈出去散散步,妈妈说,今晚不去了,你坐下,我有事跟你说。陈明就心往下沉,陈明说,妈,你放心,我肯定会结婚的,你看哪个好就是哪个,但是现在不行。妈妈沉默半晌,说,那我要是看莫小芙好呢?
    生活总是没什么悬念。可是生活又总是充满了悬念。看到小芙姐姐没事经常去照顾陈明妈妈,我们都悄悄问过,要不是她,你们何苦苦恋十多年,你不恨她吗?小芙姐姐就笑,恨什么呢?爱儿子有错吗?

  胡大嘴点评:小说就是讲故事,小说的故事来源于生活,但绝对不是生活的照搬。作者的讲述还停留在照搬生活的层面。建议多找一些《小小说选刊》学习一下。写小说,都是从学习开始的,而学习就是多看相应的作品,多写相关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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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5-11-12 23:45 |只看该作者
他说:老虎住在山上———我扑哧就乐了,就像一个淫荡的小狐狸,四脚朝天,毛发毕现———他愣住不说了,嘴脸活脱是粘了老虎毛的憨豆。
  其实他身后没有老虎画轴,没有翡翠白菜摆件,也没有放尼康相机的星巴克旗帜,当然也没有KFC的肯德基老头霓虹灯箱,天空没有阴霾低垂,星星要出来没出来,树叶子哗啦啦响,火烧云就像一只沉睡的马桶没有水的冲动,微风里有萨克斯的吟唱……这些都不至于让我笑,但我笑得不行,找不到任何理由,别人说我的笑神经基因排序变异大概是真的,是病,得吃药。
  我是听着小王子或十八个小矮人入睡然后踢开童年时光的,而他是听月奶奶白光光或小小子坐门墩长大的,所以我的笑让他似懂非懂,但有一样他是懂的:上床,亲吻,抚摸,出汗,心跳,流水,粗野,尖叫……然后,他像给女纳粹温斯莱特阅读的金发少年样情痴,或者像给黑手王山努亚讲故事的遮面少女山鲁佐德样恐惧,而我,要瞌睡了。
  他小名叫老虎,他父亲小名也叫老虎,他爷爷小名居然也叫老虎,甚至他要讲述的他老爷惊世骇俗也叫老虎。我这个小猫咪躺在老虎堆里,不瞌睡还真麻烦了。他说老虎住在山上,一定暗指他老爷,其它那俩老虎毫无悬念早就没了山上的意思。
  老虎说:我爹说,我爷爷当初跳井自杀太傻,他那个县饿死人不少不假,他觉得愧对老百姓也是对的,说不配做他们的父母官这种反省也很好,但至于跳井?那么多人不是还厚着脸皮坐主席台,把饿死人责任一股脑推到老毛身上嘛。我老爷听说了跳井但没敢下山,只说了一句:他说让我去城里享福呢,食言了他。
  我说:你爹不是进去了嘛,啥时候跟你说的?睡前讲故事?
  老虎脸红了,喃喃说:其实我妈也说过……
  我说:你妈不是也进去了嘛。
  老虎脸更红了,喃喃说:我姑也说过……
  我说:你姑妈和你小姨不是也进去了嘛。
  老虎脸发白,厉声说:你能不能让我说完!我赶紧趴在他怀里搂住他,啥也不说了。他们进去就进去,我的老虎不进去就好。反正他说他老爷早就看出来,他想进城享福是没门了。他爹做了上山虎,上山前呼后拥的抖威风,后面还跟着几只玉面狐狸。他老爷后来说了好几遍说:你爹变了,你离他远点,看来我老死于斯,下不去山了。这些,都是老虎与我颤颤巍巍战战兢兢枕边耳语,那话语之气息绝非任何一位28岁老人能拿捏出如此威风。
  老虎他爹老虎被宣布那些日子,老虎突然没有了幽默。我不敢让他讲荤笑话黄段子让我某个地方泉水叮咚响然后像埃及艳后一样稍微淫荡一下,心想两个老虎毕竟打折骨头连着蛋。我们那时候不太熟,还不到可以嬉笑天下苍生的程度。睡是睡了,但防范意外怀上一头小老虎那种担心,而且老虎窝是不是要坐落老鸹窝那种我愁肠百结惆怅满怀,老虎进去不进去毫无蛋疼必要。后来我挣钱养活我的老虎,贱女范儿带响。我贱是贱点,但不至于不让老虎上身就得去花痴病院或者看见站街女就得眼圈发红。我的老虎受了委屈,我露出胸怀抱着就是。一个程序员无端被开了,这不是老虎的错,而是老虎的错。去辩论劳动合同细节去伤筋动骨撕破脸皮,那样不优雅,不讲政治,也没必要。心想,一个IT天才被一个六星级酒店前台迎宾小姐包养完全可以载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挺来劲儿的。竹子龟壳都买好了,就差一把锉刀了。
  我决定要一个小老虎,据说男人这时候的精子PH值最符合优生原理。我买了情趣内裤,买了情趣香水,甚至准备了佐佐木希鏖战九男的A片,老虎却不干了。也不是一点没干,干了三天居然烦了。其实我明白那是前戏,真正欢迎卵王子进包厢是今明两天,老虎不解风情让我难过。我温柔地说,我强硬地说,我像柳巷小小给金龟枪客说,我像约瑟芬给拿破仑说,我像孝庄太后给多尔衮说,我像肥肥环给安禄山说,射电,射电——老虎只做不说,但我感觉到了金苹果落地。那一刻,我欢天喜地就像喜儿见到大春那样,就像露丝见到杰克那样,打着滚哭,打着滚乐。
  老虎那汪泉水潺潺流过心田,而我憋得膀胱别扭也不敢去撒尿,我怕清凌凌的泉水流出来洇湿史记篇章。甚至有好几个屁也被憋回去了,我知道它们是食物不屈的灵魂要冲出来游行示威却被我无情镇压了。我后来吃蛋糕许愿时候真心诚意给它们道歉了三遍,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闺蜜说我那不叫贱,应该叫空前绝后厚颜无耻朽木可雕的贱。
  我解释说,我家老虎上山了,万一不回来多惋惜。
  闺蜜说,领证了吗,有窝了吗。
  我又解释说,领证多麻烦,万一离婚还得领证,一加一等于零多无趣,零就是个零才有趣。窝窝是个问题,借咱几个元宝呗,又不是不打算还。
  闺蜜没消气,跑到电玩室打死一万多个老怪又跑到超市捏碎十八包方便面才罢休,然后恶狠狠打来电话说:我不承认你是我老婆了。我哭出来说“上帝佛祖真主都不同意你走”也没用。后来怀孕反应大,闺蜜屁颠屁颠才跑来了,头一句话就是:我得承认我贱,离不开贱人。我只管笑,傻笑才有傻福。
  老虎回来时候,本宝宝刚生下虎妞,哭音嘹亮似有虎啸。刚还笑着给丫头喂奶,一见老虎来就泪如尿崩,想说“你死哪儿去了啊”,却变成“亲爱的想死你了想要你”老虎却冲虎妞傻笑,没搭理我,这太不像话了。
  边上的护士听见了不免多嘴:你可别乱想,坐月子坐不好后患无穷。
  我说:乖,不会说点俺家老虎能来一下那秘法吗。
  小护士说:亲,一忍千秋事,岁月万里长,这是孟姜女说的,乖哦。
  小护士抱着虎妞一走,老虎赶紧插嘴说:我想好了,卖包子,我老爷说了行。
  我说:嫩去抢银行,俺也拎着爱马仕跟班,嫩想好了那一准就是极好的了。
  老虎说:我老爷说了,你不用想赚钱,钱才会来,慢点来,钱才会快点来。
  我说:老爷是燕京哲学系的?
  老虎说:正经说是小中专,黄埔军校的。
  我说:那我知道,是在上海吧。你老爷还说什么了?
  老虎说:他说了,以后有孩子了,不准再叫老虎。
  我说:偏不,一门五虎,威风,霸道,强悍。
  老虎包子店在一条小街,第一个月不行,第二个也不行,第三个更不行了,我抱着孩子累成金毛了,老虎也累成维也纳黑背了,请了十八个小闺女,也都说亏了,这活儿得加工资。
  我说:放心,我家老虎下山,没有吃不掉的狼虫鼠豹。
  后来有人举报说我家包子馅里有罂粟壳有迷迭香有印度神油。后来专家辟谣说真没有。而我却敲着勺子吆喝,俺家包子有罂粟壳,俺家包子有迷迭香,俺家包子有———老虎,啥油——对了,印度神油,滋阴壮阳,专治不孕不育,不吃不要钱,都来吧。
  包子就这样卖疯了。
  老虎说了老爷交代的秘方,其实也不是啥秘方:猪肉要用养了十八个月以上的猪宰杀,长不大那不算肉;葱姜蒜要用山姜山蒜山蒜,街上卖的串味;花椒茴香八角豆蔻要自己种,铺里卖的不能用;面粉要种麦子来磨,亩产高于三百斤的麦子统统喂猪;锅碗瓢勺要用陶制,金银铜铁家伙会夺了鲜味。还有——别说了,你吆喝啥,这是秘方啊。
  老虎说:不怕,别人知道了,他们也没有这个耐心。我老爷说了,秘方不是方子有秘诀,而是人心有秘诀。老爷还给我画了两幅挂轴,一个是老虎上山,一个是老虎下山。
  我毫不犹豫选了下山虎,吃饱喝足只养膘,饥肠辘辘才精神。
  老虎说:还有一个秘密——我打断他说,你没看我色眯眯光溜溜香喷喷的,一泓清泉出墙来了,磨磨蹭蹭的会辜负明月沟渠——他脱着衣裳说:风来不触摸,且等第二波,我来也!
  晃动,还是晃动,思绪碎片零散却完整有序———老虎遗传基因莫非真有他大爷的变异排序?一个IT大才无奈之下居然能把猪肉包子他大爷的卖疯,这让王母娘娘怎么看?如来佛祖怎么看?灶王爷怎么看?八戒怎么看?我又一次大笑不止,毫无出处,毫无道理,说不清楚,脑壳发懵,俩宝宝也摇摆麻木了……

     胡大嘴点评:说句实话,在网络上,一起玩字的人,回头看一看,竟然只有红粉这个老头是与我相伴最久远的;再回头数一数,竟然在网络上我看的个人作品最多的也是这个老家伙的;再回头一梳理,留给我看不懂的作品数量最多的也是这个小小说的高产狂人……
    对红粉的小说,下什么样的结论都正确,也不正确。因为他正像一个诡计多端的魔术师,有时候是横空变出一列火车,让你惊叹不已;有时候却在空中胡乱一抓后扔给你一枚硬币,让你视为雕虫小技;更多时候却是变出一堆乱麻,让你无从理清,让你犹入身陷万丈深渊。
    这一篇便是一团乱麻,当然如果再看十遍,应该还是理得清爽的。但是我已经看了三遍了,却没有一次能看完,最后一次我不得不应用分解法——从中间看起——阅读,依然没法看完。
    所以我不能就本文再说出什么真正意义上的评论性语言。
    但可以就着这个话题说说红粉的创作意义。而且,也不能尽是表彰性的抬高,更不能不怀好意的随意贬损。
红粉的创作在网络上是一道奇观、一面旗帜、一个迷魂阵。
   红粉小说的数量,可谓奇观,我没作过统计,但我猜想可能上千篇了。也就是说,就算我现在奋起直追,而他可以停止不前,到八十岁时,我依然只可望其项背。
   红粉小说的语言,如果一句一句拿出来研究的话,它在精准、传神、写意、疑炼方面,已经超越了莫言。
   同样是红粉小说的语言,放在具体的某一段某一篇里,它就像一个迷魂阵,直把你弄得晕头转响如坠五里云雾。
    所以,面对这样一个奇怪的写手,任何人都不能为他的创作下一个精准的结论。
    但是,毫无疑问,红粉的创作在网络上是独一无二的,他已经形成了自己不可复制的风格。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很多写作者一生的追求,但是红粉早些年就已经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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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5-11-13 07:14 |只看该作者
用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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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5-11-13 10:08 |只看该作者
胡大嘴 发表于 2015-11-12 21:04

     詹姆斯正处在一个职场上升期,合资公司里的外国人又特别多。为了讨好上司,也为了自己今后的发展 ...

多谢先生分享并细心点评!啼妃鞠躬致谢,感谢您的用心阅读和用心评析!赛事重在参与与交流,从另一个层面上看,这篇小说的确瑕疵颇多,再次感谢先生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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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5-11-13 12:09 |只看该作者

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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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5-11-13 12:13 |只看该作者
啼妃 发表于 2015-11-13 10:08
多谢先生分享并细心点评!啼妃鞠躬致谢,感谢您的用心阅读和用心评析!赛事重在参与与交流,从另一个层面 ...

您太客气了。
真正的写手,如您一样,文字霸蛮,为人谦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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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5-11-13 12:5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胡大嘴 于 2015-11-14 17:21 编辑

木西县是个小县城,出租车从县城东头开到县城西头要二十分钟,从县城南头开到县城北头也要二十分钟。就是在这样方圆二十分钟的小县城里,每天也在上演着悲悲喜喜的故事。
    二姑当年是县城里数得着的美人,可惜好汉无好妻,赖汉娶花枝,二姑偏偏就嫁给了当时人人都不看好的街头混混。街头混混也还罢了,二姑自己喜欢就好,可是这混混混到四十多岁的时候,却在一次随船出海回来后一病不起,不久就撒手西去,留下二姑和十八岁的女儿凄惶度日。
    二姑自己也没啥固定收入,每天靠卖些花生瓜子矿泉水勉强维持生计,感觉无力再供女儿上大学,好在女儿本身也不好此道,于是二姑遂央了媒人,很快将女儿嫁了出去。
    奶奶病重住院的时候,因只有二姑是个闲人,于是大家出钱二姑出力,每日护理照顾的任务便大半由二姑承担了下来。
    奶奶的邻床也是个老太太,六十来岁,长得慈眉善目,儿女们来的少,每天差不多都是老伴来伺候着,端屎倒尿洗脸喂饭,都伺候得周周到到。有时候二姑有事不在,奶奶的事儿他也顺捎就帮着做了。二姑是投桃报李的人,时常做饭的时候就多做两个人的,病房里虽然两个病人都是重症,却也暖意融融。
    一个多月下来,奶奶的病渐好,邻床大姐却是沉疴难起。奶奶出院的时候,二姑跟邻床大姐依依不舍,约定了过段时间还来看她,让她宽心治病。过了十多天,二姑忽然想起这个邻床大姐,心想也不知啥样了,趁着天气晴好,不如真的去看看吧,一个多月的朝夕相处,还真是挺惦记的呢。到医院一看,却已经人去床空,小护士说,人没了,抢救了两次,终究是回天乏术。
    二姑不禁唏嘘了一番,随即也便放下了。人生如是,终究该来的来,该去的便去了。活着,还是得回家去好好经营自己的小日子。
    卖花生瓜子矿泉水的日子又持续了半年多,二姑的生活中发生了一件大事。二姑的手机上忽然开始收到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短信中的话让二姑脸热心跳。二姑是既不敢回又舍不得不看,几天以后,那个短信内容已升级到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二姑终究是当了一辈子美人的,嫁给小混混以前乃至当了寡妇以后,经过见过的大阵仗也不是没有,难不成五十岁了倒让一个短信吓着了?于是二姑拿起手机回拨了过去。
    二姑再婚在我家是个大事。其实那个混混二姑夫去世以后,我爸我叔们都是希望二姑可以再找个稳妥的人陪伴的,可是二姑并不领情,一个人虽然过的清苦,却也怡然自乐。所以二姑忽然宣布要结婚了,虽然让大家大吃一惊,但还是欢乐非常,尤其是奶奶,下了死命令,不管多远,不管多忙,二姑的婚礼都得回来参加。
    我就是那个最远最忙的人,正是升迁的关键时刻,奶奶病重爸爸都没舍得告诉我回来看看,但是这个婚礼,爸爸说了,必须回来。回就回吧,我也好奇是啥人竟然能赢得美人二姑的芳心。
    见到新二姑夫的时候,我也是眼前一亮。虽然白发依稀,可是这老头真挺精神,个头足有一米八,腰板笔直,小中分梳得一丝不乱,一身灰色西装穿在他身上显得再合适不过。
    见到我,新二姑夫一脸自来熟的样子,说,这丫头倒是越长越俊俏了啊。
    我搜索枯肠,虽然看着面熟,却怎么也想不起我曾经在哪个不俊俏的年龄段遇到过这个人。看到我一脸迷惑的样子,新二姑父就笑了,说当年朗诵比赛我给你颁的奖嘛,我记得你差点把奖杯掉了,还是我帮你接住的。
    童校长!我哑然失笑。人生真是充满戏剧性。也不过十几年的时间嘛,我怎么能把童校长忘得一干二净。我读高中的时候,童校长是出了名的风流才子,那份儒雅飘逸风流倜傥曾经让我们这些青涩少女有过多少关于白马王子的梦想啊。我脱口而出:童校长,你还是这么帅。
    我好奇退休的校长和卖瓜子的二姑是如何相识相恋的,问起来,二姑竟然羞涩地红了脸。新二姑夫搂过二姑的肩膀说,吃了你二姑一个月的饭呢,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么多顿饭的恩情,我只好以身相许啦。
    趁新二姑父不在,我悄悄跟二姑说:这么多年你清心寡欲,等的原来是这个人啊,童校长,你值得拥有。

     胡大嘴点评:一个很平凡的老年人的婚恋故事,被作者描绘得春意盎然、其乐融融和幸福无边。显然,这得益于作者高超的讲故事的能力。我在前面一篇小说中说过写小说就是讲故事。就素材而言,这一篇跟那一篇相比,素材的故事性和渗透力都不及那一篇,但因为表达手法的恰当和叙事的娴熟,却能让读者读来心头一热眼前一亮。
    小说通篇采用侧面描写的方式,不动声色水倒渠成的完成了一对外表静默内心澎湃的老年人的择偶及婚恋过程。在我看来,作者在采用何种表现手法来推动故事发展上是作了一翻思量的。由此还能看出作者除了写作经验丰富之外,对生活的观察之细腻、对人物心理诉求在表达上之贴切,都是可圈可点的。作者紧紧抓住了老年人的婚恋观不可能还像年轻人一样风风火火和惊惊咋咋这一特点,信心满满不疾不缓地推动着故事向前行进。从而圆润而可信地完成了人物形像的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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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3 13:3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胡大嘴 于 2015-11-13 13:34 编辑

回到家几乎是倒头就睡,直到被一场噩梦惊醒,他抹去额头上的冷汗,定下了心魄,这才忽然听见背对着自己的妻子在低声的啜泣。
   “你怎么啦?”他好生奇怪。
    她却抖了一下肩头,似乎是要摆脱他的手。
   “你怎么啦?”他觉得有点好笑,打开床头灯,干脆将她抱在怀里反转成与自己面对面,却吓了一跳,女人的脸涂满了泪水,眼睛也红肿了起来。
   “你不爱我。”
    当忽然听到女人这句小孩子赌气般的话时,他几乎哑然失笑:“什么话呀?!都多大年纪了,还爱不爱的!”
   “你不爱我。”她却很执拗的坚持着。
   “好,好”他表示投降“你说说我咋个不爱你。”
    她却提出自己的要求:“你先反思反思去。”
    这个,他纳闷,难道自己说错梦话了么?还是平日有什么不对?想了一阵儿,也实在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只好软声温语的哄劝道:“你还记得咱刚认识那会,你说你想吃汉堡包?咱那小地方哪里有?我借辆破摩托跑百十里到市里去买,揣怀里到家还是温热的?”
   “嗯。”
   “还有那次出去玩,突然下了雨,路上满是泥水,我抱着你一口气走了二里多地……”
   “你还亲我了呢,借机会占人家便宜。”她笑了,反唇相讥。
   “我给你做早点,馒头夹煎鸡蛋”
   “那是刚结婚,你就勤快过那么几回。”她嗤之以鼻。
   “你看,这些年我还不够努力么,起早贪黑的,为了你。房子有了,车有了……”
    女人不爱听了,“都是你赚的。”她气呼呼的截断他的话头:“难道我没付出吗?这些年咱家的饭你做过?袜子你自己的洗过……我刚才说的是你不爱我,反正,至少没有以前在乎我。”
    他大笑了起来,望着她认真的小模样,觉得简直无赖到可爱。“这么着吧”他转移了话题“我给你讲讲我刚才做的梦。”
    “好像是又在咱村后边,有戏,可热闹了,人很多,是在夜晚,灯火通明的。我坐在一条粗树杈上,正看得高兴呢,忽然就听人喊,说蒙古兵打来了。然后就看见有一群骑兵手持火把和玩刀就冲过来了,看戏的人像苍蝇没了头,到处乱跑。那场面,真实得很,就跟看大片一样。”
    “我一跳,从树上下来就往村后的田地里跑,躲在一片坟墓后边,这时候看见咱家的那个方向火光冲天的。有人从村里跑过来,看见我就喊:还不赶紧跑,跑啊,在这等死啊。然后我就跟着他们跑进包谷地里,一直跑到后边的那个村,回头一看,咱村的火光小了,声音也听不见了,才停了下来。心里边那个急啊,难受啊,想着你跟孩子还不知道逃出去了没有,上哪去找你哩。一着急,吓醒了。”
    女人的反应真快,立马就指出了问题:“你看,平日里你光耍一张好嘴,这回露馅了吧?”
    他很不服气,“你这一棒槌又从何谈起?”
    她冷笑道“梦才是心底最真实的映像。你只顾着逃跑时,哪里还有我在心里?”
    他惊呆了。
    “还有,”她继续咄咄逼人的问“你可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
    男人崩溃了,心烦意乱气急败坏的吼道:“管它是个什么球日子!整天没事找事,老子死了你就不作,是吧?”话毕,抱一床毛毯就摔门而出。留下女人独自伤心哭泣到昏然入睡。
     又睁开眼,拉开窗帘时,才发现是个雾气弥漫的清晨。她郁郁不乐的打开卧室的门,迎面扑来一股熟悉气味,看过去,原来是灶台上有饭菜在冒出缕缕香气。打开来看,哦,有煎鸡蛋哟,只可惜煎糊了点。餐桌上还有留言的纸片,颇为工整的写道:对不起,亲爱的。我承认忽视了你,居然连你的生日也忘记。但我一直都是爱你的,不是吗?原谅我吧。唉!这生活就像驴拉磨,磨得人真是没脾气……
    她不禁莞尔,搜索的目光一直延续到窗台,忽然定格,窗户敞开的。她心一紧,赶紧冲到了窗前,楼下是无尽的白雾蒙蒙。她感觉嗓子发紧,喊叫不出来,身子瘫软,只好绝望的扶住窗台。
   正在此时,忽然听到身后门响,只见刚从卫生间走出的他神情慌乱的跑过来抱住她:“你怎么了,宝贝?”

    胡大嘴点评:看了这篇小文,我首先想到我自己。我也曾经有过这样的一个媳妇,生活本来已经够乱了,她居然还那么的无中生有。那时候我还年轻,脾气大火气高,再加上生活的压力,根本没时间去找寻她为何会变得这样的根源,只是一味的责怪她为什么要这样?而假若你以不合作的态度去要答案,她肯定比你更不合作,所以你永远得不到真相,而女人的这种心理变化只不过是在寻找存在感和以无理的手段确认自己在丈夫眼中的份量(我现在当然懂了,只是为时已晚)。所以,那时的我们内心爱得要命,行动上却南辕北辙,她一作我就发火,我一发火两人就吵架……就这样,我们最终累死在她的小浪漫和我的不解风情这片小小的沙滩上。
     虎师这篇小文,截取了生活的几个片断,烟熏火燎地还原了生活的本来面目。让我读来既心生惭愧又耳热心跳还追悔莫及:我把活生生的幸福当破抹布一样扔掉,不只无知,简值可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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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5-11-13 18:53 |只看该作者

不安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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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5-11-13 20:09 |只看该作者
胡大嘴 发表于 2015-11-13 13:32
回到家几乎是倒头就睡,直到被一场噩梦惊醒,他抹去额头上的冷汗,定下了心魄,这才忽然听见背对着自己的妻 ...

男人女人,其实简直不是一个星球上的动物,若不足够包容,那就很容易水火不容。若真爱,还是先有宇宙般的包容度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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