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莫零 于 2015-11-25 15:22 编辑
电饭锅陪我度过漫长岁月 文/莫零
前几天看娱乐新闻,周迅周公子监制了一部电影,叫做《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几个主持人假惺惺地吹捧说:哎呀,安东尼这个名字好洋气啊,要是改成陪赵四度过漫长岁月,那绝对土掉渣渣了。现在的所谓“青春作家”,动不动给自己的书取些无病呻吟,雾里看花的名字,内容呢?风花雪月,爱情至上,不是富二代,就是官二代,实际上呢,大多数都是裹着棉袄啃着榨菜猫在廉租房里对着电脑敲字的键盘狗,偶然被郭小四挖出一个来签约,就鼓励成千上万的键盘狗们飞蛾扑火,前赴后继。
我偏就俗气到底了,今儿个来写一篇《电饭锅陪我度过漫长岁月》,嘿嘿。 在我的记忆里,电饭锅是陪伴我度过漫长青春岁月里唯一的家用电器。无论我走到哪里,一只电饭锅总是随身携带的,在我的心目中,有了电饭锅,就有了家的温暖。
十九岁,我刚出校门,一个人租民房住,一个月五六百块钱,每天吃饭基本就是工作餐,快餐,方便面。每个月休假回家的那两天,我基本上是面露凶光地捧着饭碗,恶狼一样地霸占在饭桌上的。发了第二个月工资,我妈打电话来说,要不你买只电饭锅吧,这个月别往家里交钱了。嗯,于是我买了人生中第一只电饭锅,三角牌的,六七十块钱吧好像。我记得第一次自己用电饭锅煮饭,我就着榨菜吃了两大碗,大概只有南方人会理解我对于新煮的米饭那种热爱,真好吃啊!
渐渐地,我学会了用电饭锅煮粥,煮玉米,煮红薯,炖汤,我的胃在异地他乡被一只电饭锅呵护着,它陪伴我度过了许多的艰难岁月。
合租房子时,有公用的厨房,大家公用一个电磁炉,还能炒点菜,但自己单独住,不想搬家时搬灶具,基本上就不会在家里做饭。我有一段时间肠胃炎常犯,在外面一吃饭就上吐下泻,人瘦得不行。于是每天乖乖地守着电饭锅解决一日三餐。早上煮一锅粥,中午买一根肋排剁碎了用开水焯过,电饭锅加多点水,摁到煮饭模式烧开,然后再打到保温——它不会自己跳成保温的。到了晚上下班回家,你就能喝上排骨汤了。我一般会把吃剩的粥倒进去,再撒上点葱花和盐,养胃又美味。肠胃炎居然很久都不再犯了。
在北京住地下室时,一开始不给用电磁炉,怕会跳闸,我们就会把饭店打包回来的水煮鱼汤放在电饭锅里涮粉丝和大白菜吃。有一回无比怀念红烧肉,狠狠心去超市买来一条精品五花肉,耐心地在电饭锅里煸出肉香再调味,看完两集电视剧,一锅香软酥烂的红烧肉出锅了,左右隔壁的小伙伴们一人夹两块,连口汤都没剩下。
发展到后来,我的电饭锅厨艺突飞猛进,一个人的饮食也可以丰富多彩。最常做的是香肠青菜饭,青菜切碎了和生米一起煮,我妈灌的香肠切薄片铺在米上面,一锅有饭有菜,就点老干妈,一顿就解决了。
那只三角牌电饭锅我用了七八年,从北京回来时嫌累赘就送给了隔壁的室友。很多单身女孩子们都不爱做饭,包括我当时的左邻右舍们。我觉得看一个人是不是热爱生活,就看他爱不爱做饭。一个连自己饮食都懒得料理的人活得多没有生活情趣啊?整天衣着光鲜地进进出出,华服里包裹着空腹的灵魂。
所以罗富贵就爱上了这样一个有烟火气息的我,也许是俗气了些,但务实啊,踏实啊。天天打扮精致着高高在上又有什么用?明星般的生活不是我们这些凡人们能消受的。我向往的生活状态就是守在炉子旁熬一锅好粥,膝头放着一本喜欢的书,脚边伏着一只蜷着睡觉的猫,等着外出的人儿回来,一同吃饭,聊天,洗漱,然后相拥而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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