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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愚弄百姓 无赖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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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弄百姓 无赖至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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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5 18:3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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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5-12-15 18:45 编辑

                                 发改委暂缓下调油价:运用价格杠杆治理大气污染
  • 发布时间:2015-12-15 17:06:09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吴起龙

 


   中国网财经12月15日讯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今日发出通知,决定暂缓下调油价,以运用价格杠杆治理大气污染。

  

    发改委指出,根据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有关规定,暂缓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我国环保形势日益严峻,一些地区以臭氧、灰霾污染为特征的复合型污染日益突出,机动车尾气排放是造成空气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充分发挥成品油价格杠杆作用,是促进资源节约、治理大气污染的重要手段。低油价时,保持国内成品油价格基本稳定,有利于抑制石油消费的过快增长和能源结构调整,促进环境保护,改善空气质量。国家将统筹考虑各方面因素,抓紧完善新形势下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油价高时怎么不限制石油消费?
     承诺过国际油价涨,你们涨,国际油价跌,你们跌。现在国际油价跌狠了,你们却不跌了,也就算了,何必找些冠冕堂皇的理由呢?当老百姓都是傻瓜呀?  还有点公信力吗?纯粹一帮赖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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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12-15 18:41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晚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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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12-15 18:4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牢骚太盛防肠断,再有墓大关黑屋。(*∩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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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5-12-15 18:46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5-12-15 18:41
牢骚太盛防肠断,再有墓大关黑屋。(*∩_∩*)。

我、我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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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5-12-15 18:54 |只看该作者

随地吐痰。罚款:5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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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5-12-15 19:42 |只看该作者
不是无赖 是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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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5-12-15 19:53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5-12-15 18:54
随地吐痰。罚款:50元,人民币。

给你一百,让我再吐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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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5-12-15 19:57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2-15 19:53
给你一百,让我再吐一口!

你大爷的。有钱就任性?
甭吐了,满大街乱吐,还以为你怀孕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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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5-12-15 20:02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5-12-15 19:57
你大爷的。有钱就任性?
甭吐了,满大街乱吐,还以为你怀孕了呢。。。

那闲散还喷了呢,莫非也是怀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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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5-12-17 00:16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5-12-15 18:41
牢骚太盛防肠断,再有墓大关黑屋。(*∩_∩*)。

    暂停调价没有法律依据
  
      现行油价管理框架是2008年确立的,随后发布了《石油价格管理办法》,2013年进一步调整油价管理政策,缩短油价调整周期等。且不论政策调控油价是否合理,单论政策本身,既然有《石油价格管理办法》,油价的调整就应该依据规则来制定,原油价格跌,就应该降成品油价格。
  发改委声称是“根据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有关规定,暂缓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从《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的条文来看,唯一有可能授权的条款是第六条,条文规定“当国内价格总水平出现显著上涨或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国际市场油价短时内出现剧烈波动等特殊情形需对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控时,依法采取临时调控措施,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国务院批准后,可以暂停、延迟调价,或缩小调价幅度。当特殊情形消除后,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国务院批准,价格机制正常运行。”
  很明显,发改委可以动用该条款的依据是“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发改委提出了雾霾等环保诉求,但是,华北地区的雾霾已经延续多年,显然不是突发事件,从事件的重要程度来看,也非重大,因为今年以来,全国的红色预警仅有北京一个城市发生过一次。这个理由根本不够授权发改委行使“暂缓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的权力。
  如果要针对雾霾变更油价调整的规则,那也应该先有规则后有油价,在新规则未出之前,应该执行现有的油价调整规则,而不是暂停现有的规则,再“抓紧完善新形势下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发改委怎么可能将正在执行的政策未经程序修改,就直接暂停执行,置政府信用于何处?政府的权威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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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5-12-17 09:3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5-12-17 00:16
 暂停调价没有法律依据
  
      现行油价管理框架是2008年确立的,随后发布了《石油价格管理办 ...

这事确实过分,嗯,应该张贴大字报,直接贴到发改委的大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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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5-12-17 09:48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5-12-17 09:37
这事确实过分,嗯,应该张贴大字报,直接贴到发改委的大门口。

[size=0.875em] 2013年修订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国内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进行调整,调价周期为10个工作日。12月15日的24时,刚好是又一个调价窗口。该办法还规定,当国内价格总水平出现显著上涨或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国际市场油价短时内出现剧烈波动等特殊情形需对成品油价进行调控时,由国家发改委报请国务院同意后,可以暂停、延迟调价,或缩小调价幅度。


[size=0.875em]  近年来,全球经济增速放缓,美国页岩油气开发取得突破,国际市场石油供大于求,油价持续下行,近期更是快速下跌?截至12月13日收盘,纽约商品交易所轻质原油期货价格六连跌,报收每桶35.62元,创下今年以来最大单周跌幅;12月14日,全球基准布伦特原油价格盘中跌至每桶36.33美元,为7年来最低……这或许符合国际油价短时内剧烈波动的条件,成为发改委暂停调价的依据。不过“剧烈波动”并不是一种精确的表述,震荡幅度达到多少才算是“剧烈”?并没有公认的标准。


[size=0.875em]  此外,现行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划定了三个调价区间:“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也就是说,只规定了成品油可以不调价的国际油价上限是每桶130美元,却没有规定不调价的下限。所以,现行办法规定难以支撑发改委此次不调油价的决定。



为环保还是另有“苦衷”

[size=0.875em]  发改委以环保的名义暂停调整油价,并表示将“抓紧完善新形势下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或许也考虑到了近期严重雾霾的情况。但国内空气污染严重并非近来才有的事,机动车尾气排放是造成空气污染的重要原因,这一点也早已是全社会的共识,但国家此前没有将成品油价格与空气污染指数挂钩,已经充分说明,单纯提高能源价并非遏制环境污染的有效手段。以前为发展经济牺牲环境,现在再以“环保”的名义干预市场价格,是因噎废食,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也违背了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精神。


[size=0.875em]  有专家指出,美国是世界上成品油消费量最大的国家,今年9月以来,全美油价保持在所谓“1美元时代”(即汽油单价低于每加仑2美元)达半年之久,比中国油价低了一半,但美国的空气质量却好过中国。


[size=0.875em]  退一步说,即使要针对雾霾变更油价调整的规则,也应该先制定规则,在新规则未出炉之前,应该继续执行现有的油价调整机制。就像各地禁止抢生“二孩”一样。


[size=0.875em]  事实上,国家能源咨询专家委员会常务副理事长周大地已经撰文道出了发改委此次不降油价的“苦衷”——避免国内石油企业进一步大幅度亏损。周大地在文中称,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石油消费国,而且是世界最大的石油净进口国,石油对外依存度高于60%。为提高国内供应能力,我国早已开始对属于非常规的高成本油气资源进行开发,国内石油的平均生产成本已经明显高于40美元一桶(当前国际油价已跌至40元以下),国内原油生产进入亏损状态。


[size=0.875em]  不过也有舆论质疑,既然国际油价这么低,为何不干脆多进口石油,减少国内油田的开采?对此,中国石油大学教授董秀成给出了解释:从技术上看,正常生产的油井一旦人为关闭,不仅已投入的大量设备和资金将废弃,而且会破坏地下的资源储存系统?从能源安全的角度来说,为防止石油对外依存度过快上升,我国也需保持必要的油气勘探开发投入,维持油气行业正常生产运行?


[size=0.875em]  其实,现行成品油价格机制自2013年推出以来,已经有过国际原油价格下跌达到调价幅度时国内油价暂不调整的先例,当时是财政部“出手”,上调了成品油消费税。消费税计入成品油价格,税率上调,部分抵消了油价下跌的幅度。2014年11月到2015年初,在国内成品油价格因国际油价下跌而出现“十二连跌”的情况下,消费税于45天之内三次上调。此次发改委暂不调油价的特殊之处在于,并没有伴随着消费税的调整,因而被称为真正意义上的“不调整”。



保护环境 燃油品质更重要

[size=0.875em]  现代社会,在没有更清洁的能源普及之前,石油仍是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和进一步发展的刚需。对石油相关产业来说,要最大程度地保护环境,单纯使用油价杠杆和提升油品质量,哪一个更合理、更有效,答案是显而易见的。测试表明,一些城市空气中PM2.5的20%左右来自机动车尾气。环保部科技标准司曾表示,经过测试,即使现有汽车不作任何改造,使用符合最新的国五标准的汽油和柴油,汽车尾气中的有关污染物排放也将减少10%。


[size=0.875em]  应该正视的是,中国油品质量一直受到诟病。即便目前最高标准的国五,与国际汽油标准相比也有较大悬殊。而根据我国成品油质量升级的最新时间表,从2016年1月起,才在东部11省市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全国范围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则要等到2017年1月。在全国全面供应国四、国五标准普通柴油,也要分别等到2017年7月和2018年1月。


[size=0.875em]  除了油品质量标准偏低,我国油品生产、批发、零售环节的质量监督力度,也亟需进一步加强。业内专家指出,我国对成品油质量的监管比较分散,生产环节由质监部门负责,准入由商务部门负责,而流通环节则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管成本很高。此外,除了中石油、中石化,我国有相当一部分炼油能力来自地方炼油企业,在地方保护主义的壁垒之下,很难实现有效的质量监管。尤其是,油品市场上还有大量灰色存在的调和汽油,商家利用各种化工原料以及汽油半成品调和生产汽油,质量更是参差不齐。据媒体披露,近年来多起“汽油门”事件矛头均指向调和单位的调和油。


[size=0.875em]  总之,如果没有油品质量的提升,以及质量监管体系的完善,消费者即便付出高昂的成本,也只是在保护油企的利益,而不是真正的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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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7 16:0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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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7 16:03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5-12-15 18:54
随地吐痰。罚款:5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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