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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6-1-25 05:24 编辑
督察的上周六来找我,说有人投诉我不作为。
投诉我的,是一个医生的老婆和他的高干岳父,两人理直气壮,投诉的理由是他们家那位医生曾向公安机关提供证词,现在被揭发的坏人出狱后,威胁到其全家的人身安全,而我却不采取措施,使他们一家成天提心吊胆,惶惶不可终日。
为啥医生自己不来投诉,却让亲属们来投诉呢?
事情是这样的:
有位周老革命,从黑龙江一农场副场长任上离休后,回到武汉度晚年,现在已经九十一岁了,身体不太好,长期在医院的高干病房里住着,反正费用全部由农场报销,成了医院的一棵摇钱树。
周老革命育有一儿一女,虽说混得都不咋的,但对周老革命还算孝敬,隔三差五的,轮换着来医院探视,一来二往,便与医生们混熟了,顺带着有时也找医生们给自己看看病,补补牙。前两年,周老革命的儿子带着一摞医院的票据回黑龙江农场,报销了周老革命的二十多万医疗费用,后来被卫生部门发现有问题,结果,当地内保警察过来找医院调查取证,证实周老革命的医疗费用里,有十三万多根本就不是用于周老革命的治疗的,而是其儿女补牙、看病的费用,其儿子涉嫌诈骗,被抓去判了两年有期徒刑。
现在,小周刑满释放了,依旧经常来医院陪护,闲着没事儿,同时也是心里不平衡,就开始带着律师找医生们索要证词,准备翻案,医生们东躲西藏,避而不见。小周五大三粗,嗓门大,脾气也大,科室里找不到,就上家里去找,吓得有一个家属跑来报警。
你报警就报警呗,不,人家一来就是指着鼻子质问:你们警察办案,我老公提供证词,你们是谁把这事透露给犯人的?啊?现在,犯人找上门来打击报复,你们管不管?都快过年了,现在我们全家都不敢在家过年了,都准备去香港躲着过年了,你们这样算是让人民满意吗?
我让她坐下,问明了事情原委,对她解释:这个案子,是黑龙江警方办的,连案情我们都不大清楚,怎么会泄露证人的情况呢?再者,依照《刑事诉讼法》,人家的律师是可以阅卷的,庭审时,是要公布证人证言的,人家知道证人是谁,并不就一定是警察没有保密。另外,如果这个诈骗行为属实的话,你老公出具的报销凭据也是其诈骗得逞的一个关键,你老公明知来看病的不是周老革命,却把报销凭据开成周老革命的,是不是有共犯嫌疑?你不要一口一个证人的,你老公并非是检举揭发,而是协同他人诈骗,必须如实向警察提供事实经过,明白?现在,人家因为诈骗坐了牢,而你老公却没事儿,和你一起享用着诈骗所得,你还理直气壮?你们先回去,等我们调查后,再给你们答复。
后来,我查了,此事已经发生三个多月了,医院方面并未向我们反映,毕竟不是啥光彩的事情嘛。通过调查,我认为,当初,小周和其妹妹来医院,是医生以可以出具老周的报销凭据来诱导他们做检查、看病的。这个从补牙一例即可看出:小周的妹妹补牙需要三万元,嫌贵,是牙科医生主动以“可以组织对老周假会诊,将补牙的三万元,分解为老周的三项口腔治疗去报销”,这样才诱使其同意补牙的。因此,医生们提供的说是小周主动要求出具老周的报销凭据的证词是与事实不符的,因为“牙科会诊、分解成三项口腔治疗”这种专业的办法,并非是小周们所能想的出来的。
据此分析,此案应该是医生们为了创收,诱导患者亲属合谋,诈骗医疗费用。患者亲属获取了免费医疗,医生们则获取了医疗费用,二者共同损害了公共利益,侵犯了国家财产,黑龙江警方仅追究了小周一方,是疏漏了院方医生的共犯责任了的。
现在,小周找医生们扯皮,纯属共犯们一个受到了打击,另一个却没事儿享用着赃款的心理上的不平衡,应该是狗咬狗。我估计这个小周的目的也不是真要去翻什么案,而是要让医生们把非法所得吐一些出来,为他坐的两年大牢找补找补,不给?那就上门要!反正打的是要求提供真实证言的旗号,嘴上不是说的要钱,你和我一起犯的事儿,反过来说是我诈骗,我还不能找你理论理论?
小周上门讨说法,只是敲门找人,并未入室威胁,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这种扯烂污的屁事,让我采取什么措施?不得安宁?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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