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的暮秋,窗外的树上,总是聚着几只喜鹊。早早的清晨,喳喳地叫,不甚好听。
都说,喜鹊是来报喜的,我不信,但心底总是清爽些,便盘算做些什么以回报。
怀了这样的念想,便去集市,买来小米,置于窗台。吃或不吃,那就是他们的事儿了,反正,我做了。
一日周末值班回来,推门,见从老家来的父亲,在天津读书的侄女,还有妻,坐在沙发上,正兴致盎然地逗着一只小喜鹊。
“四叔,快看,咱家飞来一位不速之客!”未待开口发问,侄女迫不及待了,毕竟女孩子。
于是,有一种快乐自心底蔓延开来,瞬间爬上眉梢眼角。
小家伙蹦着跳着,从沙发到茶几,从客厅到卧室,全然漠视我的到来。而于我的惊奇与惊喜,不过淡然的一瞥。
我笑了,笑她的高傲,笑自己的多情。
坐定,她从卧室榻榻米上跑来了,居然跳上我的手,居然跃上我的肩,开心。妻笑嗔:“一定是个母的!”
就这样,小家伙住了下来,淘气、添乱,同时可爱。将电话话筒叼开,将水笔钢笔胡乱移动,将为她准备的羊肉馅藏的四处都是。
你不能去管教她,很霸道。当我去夺她口中的笔,竟然啄我的手,将手背到身后,她仍不依不饶,转过去追着啄。
然仍爱她。爱她阳光下泛着绿光的羽毛,爱她在水盆中扑腾自己的快乐,爱她夜晚站在画框上恬静着自己的梦。
忽一日回家,不见了。问父亲:“喜鹊呢?”“总是拉,太脏,开窗放她走了。”我黯然:“都入冬了,她去哪里找食儿,不饿死也要冻死!”
父亲起身,开门,下楼。是看我有点不高兴,寻喜鹊去了吧。我随了去。
转了半个小时,暮色里,真的发现小家伙在五楼的一家阳台上呢,影影绰绰的,但我知道是她。
“好了,也许是人家养的,随她去吧!”我说。
几天后,她竟不期然地来了,带给我们惊喜。
如此的相伴,待到转年的夏天,小喜鹊还是飞走了,再也未见。想是缘分真的尽了吧。
已是七、八年的光景。
楼房,还在那里,但已不是我的家;妻,已成前妻,嫁作他人妇了;父亲,去年的三月底走了,我没能见上最后一面。
侄女做了母亲,生了一个白净净的儿子,快周岁了。
尘世的缘聚缘散,生命的来来往往,想来就是如此的,想来不过如此吧。
我不会有大欢喜,也不会有大伤悲。我会欢笑,未必快乐;我会流泪,未必伤怀;我会咆哮,未必愤怒;我会沉默,未必无话可说。
麻木了吗?有些。
也或许还未真正的麻木吧,不然,怎么会在飘雨的夜里,常去岁月里翻捡曾经的快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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