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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警方不立案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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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不立案对不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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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8 20:5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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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6-5-8 21:02 编辑

    市民输错卡号将万元转他人 收款人拒还警方不立案
                                      发布时间: 2016-05-08 17:05:06  |  来源: 中国新闻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周兵



    市民输错卡号将万元转他人收款人拒还警方不立案
    从丈夫的银行卡上往妻子的银行卡上转账,不小心输错了卡号,1万多元转到了别人账户上。秦女士半年前的遭遇至今没解决,她不知道,这钱该怎样才能要回来。
     事件还原
     
     转账时输了4遍账号最后一次才成功
     秦女士说,事发2015年11月23日,她当时加盟了一家婴幼儿的游泳馆,正在筹备。当天,她身上装了一万多元,准备给北京总店汇加盟费。丈夫说,他卡上也有一万多元,这么零散地放着,不如取出来存到她的卡里。二人来到明德门一家银行后,秦女士觉得取出来带着再去另一家银行存钱不安全,于是提出ATM机转账。
   “我老公当时就不愿意,说取钱出来最保险,我俩为此在ATM机前争了半天,将账号输了三遍,都没成功。输到第四遍,显示成功了。”秦女士说,她在银行里坐等了半个小时,手机上也没显示这笔钱到账,询问银行柜台人员,得到的答复是,转账有时候慢得很,让明天再看看。
    次日,秦女士还没收到这笔钱,又去问,得到的答复是让再等三天。三天后,秦女士通过经办银行查询,发现10700元钱错转给陌生人了。
    追讨之路
    收款人拒返还警方不予立案
    华商报记者在秦女士提供的两个账号上看到,她自己的卡号其中四位是9010,而错打的账号这四个数字输成了0910。秦女士说她先后找过转账银行、经办银行及警方,都没有结果。“经办银行的工作人员查到错打账户人的联系方式,并打电话过去,对方也承认收到钱,但随后挂断了电话,再不接听。”秦女士说,银行也表示不能向他们透露对方电话号码。


    7日下午,华商报记者来到明德门秦女士转账的银行,说明原委后,该行刘姓负责人表示,他们可以查询事发当日秦女士转账时的流水,如属实,将出具凭证,再与经办银行联系,看能否与错转的账号用户联系上,尝试追回。如果对方不配合,就需要秦女士寻求法律渠道解决。
    经办银行朱雀大街支行大堂经理表示,他们之前也的确联系过对方,但对方后来不接电话,他们也没办法。秦女士想要对方的联系电话,可先报警,由警方来调取相关资料。
    随后,秦女士与丈夫来到公安雁塔分局明德门派出所,该派出所处警民警说,转错账这件事属于秦女士自己失误,不在警方的受理范围,主要是够不上案件,没有相关文书,他们也调不出相关资料。
   律师支招
   起诉收款人和转账经办银行
   对于警方的答复,秦女士担忧地表示:“即便是起诉,没有错转账户人的个人信息,这怎么到法院去告啊?”
   对于秦女士的担心,陕西乐友律师事务所主任贾永进律师说,这是一起民事纠纷,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像这种输错账号的转错行为,不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可以撤销的行为,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这种转账行为。收到款的人,应当将这些款项返还给转账人。转账人在法院起诉的时候,可以有两种案由起诉,第一种是撤消转账行为,第二种是要求返还不当得利。这两种诉讼方案的结果都是:由没有合法依据收到该款项的人将钱返还给转账人。
   贾永进表示,秦女士不必纠结于能否获取转错账号的用户资料而烦心,事情很简单,去法院起诉时,将转账的银行和经办的银行一起起诉,列为本案的当事人即可。
                                                              华商报记者苗巧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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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5-8 21:00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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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5-8 21:04 |只看该作者
这个报道所用的标题很容易让人误解为警方不作为。编辑和记者如果不是别有用心故意这样写,那就应该去学习法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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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5-8 21:13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一起典型的民事案件,并非治安或刑事案件,只能通过民事途径解决,警方不立案是对的。

       现在的人,一遇到问题,就只知道找警察,好像司法调解和物价、工商、环保等部门都不存在一样。你由于自己的过错,造成了麻烦和损失,而且有线索和条件可以找到对方,就应该请律师去解决和挽回损失,不要总拿警察当廉价工具。不构成违法犯罪的,不须侦查的,警方本就应该不立案,警方不能不作为,同样也不能乱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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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5-8 21:1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6-5-8 21:20 编辑

这事与警方没有一分钱的关系,为什么标题不写成“储户错输卡号转错账  银行查证后表示无法代为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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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6-5-9 06:42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5-8 21:04
这个报道所用的标题很容易让人误解为警方不作为。编辑和记者如果不是别有用心故意这样写,那就应 ...

一个标题,哪有那么多“心机”。再说了,有几个人只看标题,就妄断定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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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6-5-9 06:45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5-8 21:18
这事与警方没有一分钱的关系,为什么标题不写成“储户错输卡号转错账  银行查证后表示无法代为追 ...

对于普通百姓而言,“有事找警察”,已经是习惯性思维,因为大家伙儿不是专业律师,很多东西并不懂该向谁求助,所以,通过警察拒绝立案再指点迷津,我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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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6-5-9 06:48 |只看该作者
当然,你建议的那个标题也行。但体现不出这事不在警察职责范畴。你是职业敏感了,才会觉得人家故意导向警察不作为——在我看来,恰恰是另一种指向,告诉市民正确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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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6-5-9 07:22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5-9 06:45
对于普通百姓而言,“有事找警察”,已经是习惯性思维,因为大家伙儿不是专业律师,很多东西并不懂该向谁 ...

“有事找警察”  这话从一开始我就认为是错误的,是法盲提出来的、是哗众取宠、欺骗百姓的!
      法律规定,不得越权行政,法无授权不可为。事实上,警察也非万能,既没有经过物价、环保、修锁、堵漏等方面的全能训练,也没有相关的授权和装备,去管分外事,不仅当事人不能满意,还涉嫌越权,耽搁了本职······


     天价鱼等案例充分说明了弊端,我相信,随着依法治国的深入,有事找警察、有警必接等这类提法,必将被废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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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6-5-9 07:25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5-9 06:48
当然,你建议的那个标题也行。但体现不出这事不在警察职责范畴。你是职业敏感了,才会觉得人家故意导向警察 ...

这事儿与警察有一分钱的关系吗?当事人找警察的目的是什么?无非是想通过警察运用公权力去帮她查寻对方,追回损失吧?这是警察的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吗?不要混淆了刑事与民事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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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6-5-9 07:26 |只看该作者
梨园小生 发表于 2016-5-9 07:22
“有事找警察”  这话从一开始我就认为是错误的,是法盲提出来的、是哗众取宠、欺骗百姓的!
  ...

你说的对。但,那得等法制真正健全,且全国普法教育形成局面,大家伙儿都懂得基本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下,估计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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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6-5-9 07:3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金豆豆 于 2016-5-9 07:32 编辑
梨园小生 发表于 2016-5-9 07:25
这事儿与警察有一分钱的关系吗?当事人找警察的目的是什么?无非是想通过警察运用公权力去帮她 ...

刑事和民事的界限,包括警察的职权范围,还真是不是谁都知道的,这个你必须承认。国人法律意识如何,素质高低怎样,难道你不比我更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姑且找找警察叔叔给指点迷津,又有多么值得谴责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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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6-5-9 07:34 |只看该作者
还记得小时候那首歌么?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马上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哈,警察叔叔根深蒂固留在人民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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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6-5-9 07:34 |只看该作者
还记得小时候那首歌么?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马上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哈,警察叔叔根深蒂固留在人民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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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6-5-9 07:35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5-9 07:26
你说的对。但,那得等法制真正健全,且全国普法教育形成局面,大家伙儿都懂得基本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

有些人不是不懂,而是装傻!
    经常有人将民事案件报到公安来,你告诉他应该去哪里,他就是不去,因为其它单位依法都是要几个工作日以后才决定受理或不受理,也不怕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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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6-5-9 16:23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16-5-9 07:30
刑事和民事的界限,包括警察的职权范围,还真是不是谁都知道的,这个你必须承认。国人法律意识如何,素质 ...

不是谴责找警察的人,而是严重怀疑使用这个标题的人的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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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6-12-23 19:55 |只看该作者
有困难找警察的提法终于被废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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