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拍岸浪 于 2016-10-3 11:26 编辑
住家对面是一眷村,所谓眷村就是当时跟着老蒋撤退来台湾之后那些来自天南地北的阿兵哥聚集的村落。
当初繁华的年岁,这里热闹非凡。随着老兵们的逝去,这里逐渐没落。虽说如此,还是有些几十年的老店苦心经营至今未,生意不好不坏,顾客不多不少,维持生计还是没有问题,要想发大财那茬貌似很难。
历史悠久最古老的那家小吃店老老板是四川人,卖的香辣川味。四川人辣不怕,湖南人不怕辣,表舅公每每想起那美味还是念念不忘。
表舅公说老老板亲自操刀的麻辣狗肉火锅是顾客去就必点的招牌菜,够劲狗味,尤其是最后那一招锅底汤泡面,口味一等一的好。老老板用的都是自己的手擀面鸡蛋面,不像现在都是机器搅拌压制。“屠记川味”不需要广告,亮出去就是一块金字招牌,家喻户晓。
后来政府立法,保护动物法力明文规定不许扑杀狗狗食用,违者重金罚款之外还会受到社会舆论摆上台面接受道德评判。老老板心灰意冷下撒手不管直接把家当丢给儿子闲云野鹤去也。小老板接手后专门去了一趟大西北参了三个月的师,学习去除羊牛肉的腥膻大法,学徒期满返家时特意找人做了2只去肉只剩骨的羊头标本,一左一右四角顶立就挂在那“屠记川味”金字招牌下方,屹立不摇。
记得有一次表舅公回味时取笑他:想吃狗肉飞去四川吃呗,现在吃狗肉犯法啦!
表舅公冲着我眨巴眨巴眼,神秘兮兮很小声的说:法律算什么,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跟你说千万不要告诉别人,那家的小老板每年冬天的时候还是卖狗肉,只能偷着卖,还只卖熟人,更过分的不是你去就能吃到,还得碰巧求缘。表舅公去过5次才吃上一次,就一小锅,还贼贵。
这可不能怨老板,一个愿打的周瑜,一个愿挨的黄盖,明码标价说清楚就不能说是坑爹。
就去年冬天的某个时分,两帮子人马去到店里解馋过瘾,好死不死只剩下一锅狗肉,面子举起就很难轻易放下,就那一小锅狗肉从起价1000喊到20000,谁也不服谁。闹到最后双方大打出手,好事者打了110,警察来后一问情况,直接三路人马通通带走。
屠宰受到法律保护的狗狗以达到盈利目的这事实从那天起正式走进司法程序,距离事发到现在已经大半年了,这期间很多的媒体大剌剌的扛着摄影机上门,更多的是为狗狗们发声的保护动物义士有事没事就聚集在店前面静坐抗议。由于这样种种那样般般,屠记川味总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爱开门不开门,要营业不营业的。
昨天路过小屠的店,只见大门大开,灯火通明,人影重叠,心想着可能处理好一切事项打算整修重新开始。谁料到今天再次路过时,只见大门紧闭,黑灯瞎火,音至无影,更莫名惊诧的是那块金光闪闪的红底“屠记川味”深入人心的大招牌也消失了,自然那骷髅羊头也成了绝响。
特意打了一个电话告诉表舅公这事,表舅公带着不舍和惋惜幽幽的说:屠记川味不复存在,但是又何奈,金字招牌的倒塌源自挂羊头卖狗肉的事实,自作孽,不可活呀,唉……
沉默了十五秒钟,没忍住回了表舅公一句:是你们都作孽吧,顾客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老板为了宽裕自己的口袋钱包,所以游走法律的边缘,他是主犯你们这些吃货是从犯呐。
表舅公一时情急语塞,结结巴巴的劈头就是一顿臭骂:你这丫头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
趁着还没说难听的话,急忙挂断电话,翘着脚丫躺在床上看简媜的书,竖体字看着不怎么习惯,很久没去书店买实体书看,想看的时候就在网络稍微浏览浏览,N年没看过完完整整的一本书了。打开透明封口膜包装,翻开封面就掉出来几张红红绿绿的广告纸,也没细看直接呈抛物线状丢进垃圾桶里,只是忽然三秒的时间就少了继续看下去的欲望,纵观当今文化和商业结合以后,出书也好电影电视也罢,到处都是置入性行销,让人无奈又审美疲劳。
不知道是天生的敏感还是自身把文字想的太纯粹,闻着手中这本新书淡淡的墨香居然很奇妙感觉出浓浓的铜臭。
“让世界拥有它的脚步,让我保有我的茧。当溃烂已极的心灵再不想做一丝一毫的思索时,就让我静静回到我的茧内,以回忆为睡榻,以悲哀为覆被,这是我唯一的美丽。让懂的人懂,让不懂的人不懂;让世界是世界,我甘心是我的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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