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归隐宋朝 于 2017-5-16 17:24 编辑
文/归隐宋朝
曾几何时,“以理服人”算得上中华传统文化的一种美德,可不知从啥时起,国人对这一德行有了与时俱进的演变,“理”成了稀缺品,稀缺到只有绝对弱者和守德之人的卑微武器。而多数则是“以权服人”、“以钱服人”、“以貌服人”,再则“以拳服人”、“以装疯卖傻服人”……单单不屑以理服人。
日前,网上传一帖子:某君下班回家,发现自己花钱买的车位被一辆宝马占了。某君心想,大概是外来者事急的无心之举,就去小区外找地泊车。第二天,依然如故。某君无奈留一字条,陈述原委。第三天,某君发现宝马车仍然停在他的车位,还给他留一字条:“我就停了,爱哪哪告去……”某君找物业协调也无结果。我相信这事最终能够解决,可某君要搭进多少人力物力就不得而知了。
我居住的小区是封闭小区,各入口处有告示牌:除警务、消防、急救车辆,其他车辆禁入。地下停车场另有通道。有一天,我照常去楼下遛狗,春光明媚,狗也撒欢,我也惬意。突然,一声刹车尖锐,一辆轿车距我们一米多远爆停。一小青年探出头:“你瞎呀!”我这暴脾气刚要发作,可眼见车里还有仨虎视眈眈的主儿,一下子泄气,转身离开。背后拖了一地“傻逼”之类的喝骂。我得庆幸,生生躲去了一顿群殴。
不久前去社保办事,事前同事扫听明白要去综合处。我到综合处,一面容姣好的女干部正跟手机亲昵。在我渐次声高的问候了她四次之后,她以川剧变脸的速度,由面对手机的笑脸变成面对我的横眉冷对:“啥事?”我陈明事由。她指指门口的牌子:“看看清楚,我这是综合处,不管这事,去营业厅。”哦,我错了?我想起同事的妹妹在社保工作,就去找到她,她听完我要办的事,说:“你得去综合处。”我把刚才的遭遇说了,她领我回到综合处,人还是那人,可事办完了。临了,那位美女还说:“大哥,你下回说清楚了。”嗯,同事的妹妹是副局长,这比啥都清楚。
还是网上一段视频,一四岁幼童在餐厅哭闹,惹恼了邻座的一个女大学生,她上前踢櫈阻吓,孩子妈随即跟女大学生撕斗。帖子最早是孩子妈贴出,并配发部分视频。随后发酵,引发一千多条评论,并发出完整视频,孩子妈也不是个省油的灯。众网友也是泾渭分明,究其里表也不外乎一个“理”字,但即便这个理也有很大的落差跟区别,可见这理也是因人而异的。
朋友有女十一,其母信奉一条:孩子不能输在起跑线上。报了奥数、英语、国学、书法和舞蹈班,把小孩整得五迷三道。一天,孩子反抗未果,大声嚷嚷:“你得以理服人!”其母笑了:“看看,‘以理服人’用得多好!不学国学你会用吗?告诉你,妈就是理。上课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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