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17-5-24 10:35 编辑
长长记忆里那些永恒的故事(9)
1.
时光之河,一路流淌而去再也不回。岁月带走了我们太多温暖和快乐。
此刻,我坐在家里的写字桌前,对着笔记本电脑敲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努力的平复着自己的思绪,经历过的人生告诉我,你永远无法挽留属于时间范畴里的一切,任何的快乐或者惬意,都是人生的转瞬。同样,任何的悲伤或者痛苦,也都是这样。
我们就是一粒沙,时间之河的沙,在特定的时空之下,以各自的方式存在。
不论前世,只说今生,更不去说那些看不到的来世。
我在鸡冠山北坡的这座叫韩屯的村子里,生活了18个月。虽然只有短短的18个月,却真的是我人生少年时代,最丰富多彩的一段时光,无论多少年过去,我都会为自己的这些亲历人生而感到沾沾自喜。
我不知道一个少年人该有什么样的世界,我只是知道我自己的那段岁月的世界,让我至今依然迷恋,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理由不去感恩生活。
是的,从城市来到了农村,种种生活的诸多不便利,以及生活条件的诸多变化,对我是有冲击的,但是,我走了过来。
就算黄豆粒大小光晕的煤油灯确实让人在夜色里感到难捱,确实,需要走出屋门,穿过十几米的院子到院门口的茅房有诸多不便,确实,吃的不是自来水,需要用一根扁担两个水桶担着吃,可这一切又有什么呢?
这里有的,这里的世界,为我在关上一扇窗子的时候打开的那扇灿烂无比的门,世界是公平的,就看你有没有一颗适应的心。
不去抱怨,坦然面对,是我几十年人生最大的受益。
说实话,我们就是特定是空下的匆匆过客,属于被时代造化弄潮于此,比起那些祖祖辈辈生于此,长于斯的人们,我觉得实在不能也不配相提并论,在并不肥沃的土地上,他们粗手大脚的人生,脸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就这么从春走到夏,从夏走到秋,从秋走到皑皑白雪满山头。
房东大伯的口头禅:妈拉个巴子。一句貌似粗俗的话,却含着一种戏谑和自嘲,也含着一种情绪上的宣泄。我曾经不止一次的看到他,一个人坐在炕头,悄悄的打开一个红布包,我知道,那里面装的是他抗美援朝获得的奖章和小小的纪念品。我从这个昔日老兵,看着自己手里的这些物件那一刻,灼灼的眼神里,读出了属于那个时代,属于他们这辈人固有的品质,一个需要让我毕生仰望的品质。
2.
从差一点淹死,到天热的时候,就和一群小伙伴们跑到那个水库的坝下水塘里嬉闹,感谢四哥给了我新生,而也感谢我自己,潜能就此被激发,居然学会了游泳。四年后,我在四川资阳的一座农村水塘,以当年四哥救助我的方式,把一个溺水的川娃从水里拽出来,人生也许就该这样的传承,记住别人的恩,该出手的时候一定出手,这就该是最美的轮回。
走过多远的路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否真实的享受或者体验了鲜活的人生,无论是酸甜还是苦辣,无论是痛苦还是幸福。
现在回望那段人生,我深深的觉得这种经历如果说有小遗憾,那么一定是幸福和快乐大于这一切。甚至不夸张的说,也对我人生的成长,性格的形成,有着巨大的帮助,就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唯有感恩而无他。
去年11份我和我当年的同学老师们一起故地重游的时候,因为时间有限,没有去韩屯,只是在初冬的霭霾里,远远的看了它一眼,也没敢惊动当年的同学,怕他们知道了我“过家门而不入”会数落我。
日子就是这样,房东大伯如果不出去走村穿乡,也会收拾一下房前屋后的地,那严格意义上说不算是“自留地”,多数时候,用来种点瓜果蔬菜。院子里永远是一种闹腾的景象。两条大狗的意外死去,让我伤心不已,而猪圈里新进的两只猪崽子这次是真的长势喜人。我家的三花猫,早已经把自己当成这个院子里的统治者,牛哄哄的翘着尾巴,很睥睨的在院墙上走来走去,当然它心里明白,满院子的鸡鸭鹅也都不是它能惹起的,所以,发挥自己的特长,在墙上溜达。这家伙“功夫”也越发出格了,偶尔叼一只鸟儿也不意外,抓个耗子玩死了也不吃,最可怕的是,有一天我看到这家伙嘴里面叼着一条蛇,那蛇还在拼命的扭动着身子。
这还是那只我从城里带过来的温顺无比的花猫么?!
自打出了“窃书门”事件之后,我感觉胜利的娘那种街道大妈与生俱来的警惕性日益高涨,每次见到我的时候,都要扯着耳朵说:可别再去看哪些封资修了。
我很无奈的看着大妈,嘴里应付着,然后拉着胜利疾行而去。
相比之下,“窃书门”发生之后,我记得晚上父亲对我说:这事儿虽然不是很大,但是你记住你们做的不光彩,虽然你想看书这没错,但是这种方式不足取,记住,一个人做事儿无论大小,都要光明正大。
认识了奎富哥之后,生活多了太多的乐趣。就在他家屋后的那条清澈无比的小河,水最深处也不过膝盖的小河,奎富哥带着我捉鱼摸虾,不亦乐乎。而我在那条河里还看到了一种更为粗暴的捉鱼方式。那就是用“鱼鞭”抽鱼。所谓“鱼鞭”其实,就是几段钢丝环环相扣之后,一段固定在一个木杆上,人拎着,盯着河里的鱼,迅速的把铁丝抽打进水里,有倒霉的鱼儿,基本就能被抽的身首异处,或者气息奄奄。可那都是最多一巴掌长的鱼啊,实在残忍。
3.
母亲经常充满着忧虑,她在为她的那四个不在身边的孩子们担心。大哥成家了,大嫂是一名教师。二哥只身一人去了数千里之外的大三线,二姐下乡插队在“修理地球”。最艰难的是家在东北,一口气生了四男一女的大姐,她长我整整二十岁,那日子过的该是如何的艰辛。
父亲对大姐是有深深的成见的,从她的婚事到后来她的出走,都是父亲内心深处永远的痛。
原本是我们家当时学历最高的大姐,当时就在最大的化工厂做技术工作。都觉得她最该有一个好的前途。可是,岁月弄人。在那个信仰高于一切的时代,充满着“革命理想”的大姐,先是自由恋爱找了姐夫,一个略显粗暴的好人,在父母的反对声中,毅然和姐夫走到了一起,然后,开始了和父母的冷战。
最后也许是为了躲避父母,索性响应了党的号召:到农村去,到边疆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直接去了吉林的通化市,在那里生活了一段时间,又再一次的响应号召,去了通化周边的农村,三折腾两折腾,把城市户口折腾没了。接着她们的五个孩子相继出生,所以,日子的艰难可想而知。
母亲总是给父亲施加压力,逼着他隔几个月就给大姐寄点钱,每每这样的时候,父亲都老大不情愿的沉着脸:不听话啊,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几十年后,父亲瘫痪在床,大姐一家也经历了跌宕之后,回到了这座城市,在伺候父亲的时候,我曾经问过大姐:你当初走出的这一步,现在你悔吗?
大姐一声长叹,沉默无语,其实我读得懂她内心。
有一个快乐的消息就是,父亲和母亲荣升到了爷爷和奶奶。大哥婚后添丁了,他们的大女儿出生了。
母亲从衣柜里取出一个包袱,包袱里是一些布料,她比划着,剪裁着,给自己的孙女做了小棉袄小棉裤,做了很多东西。甚至还有小小的鞋子。看着母亲坐在炕上,纳鞋底的时候,我觉得那就是一幅画。戴着一条断了腿花镜的母亲,一只手是鞋底,一只手拿着锥子,偶尔会把锥子在头皮上蹭一下,那是让锥子能沾一点头油,钻鞋底的时候更容易一些。一双手会磨起水泡,可是母亲不停下。
天下父母,都有一颗大大的爱心,他们内心深处,永远装着自己的孩子,很少有自己的位置。几十年后的今天,我亦为人父,才感受到那种不修饰的的,源自于内心的情感。可惜,当我明白了这一切的时候,子欲孝而亲不待。
人生,注定写满太多的遗憾。我们需要付出和长大,才能知道自己父母有着怎样的心怀,有着怎样的大爱。
4.
镇子上有两件让我看得有趣儿的事情。第一件就是看粮库的那匹高大的枣红色的东洋大马。迄今为止,那是我见过的最大的马。它拉的车,都是为它量身打造的,车体和辕架都比别的马车大一号。尽管如此,那马车在它身后,还是觉得小。一马一车,一个车老板。
比海碗口还大的马蹄子,踏在镇子里的砂石路上,嘚嘚有声。脖子上悬挂着一串铜铃,走起来或者跑起来,叮当作响。那绝对是镇子里的一道风景线。驮着满载,它也步履轻松。赶马车的人也牛,一个鞭头抖着红缨的赶车大鞭,偶尔在空中抖出脆响。用车老板的话说,从来不会抽这匹马一鞭子,因为不舍得。
再说说镇子里的另外一件让我充满着好奇的事情。那就是在镇子口,挨着去我们家方向有一个“种猪站”,那里面有数头种猪,其中有一头非常特别。这头猪足有三四百斤的样子,足够大的身躯,有人还说它身上有“六白”,四肢下部、鼻端、尾帚为白色,身上是黑色的毛。这猪可不简单,品名约克夏。据说是来自英伦半岛的种猪。(怎么来的不知道,反正这家伙就在那里)。
这个种猪在当地有一种略显粗俗却生动形象的叫法:炮卵子。字义简单直白,就不多延伸解读了。
镇子里的这头著名的种猪,真的是当时的一道“风景”,当然,那会儿配种也不是针对个人的,而是每个生产队饲养的母猪,才有可能被这个家伙“临幸”。多数时候,这家伙就那么肆无忌惮的在种猪场门口溜溜达达,那一定是它的势力范围。
当然,也有狡黠的乡亲,有意无意的把自家的母猪赶着在那一代溜达,万一那一天被这个叫约克夏的家伙兽性大发了,也就是赚了。
我就亲眼看到过,气急败坏的种猪站站长,掐着腰斥责哪些被临幸过的母猪的乡亲们:你们这是沾社会主义猪的便宜。
我写的这一幕,是不是充满着喜感?!郑重声明,这些文字没有任何虚妄的夸张,就是本人亲眼目睹。
再说说当时镇子里的另外一道风景,农村的集市。我曾经写过一篇专门的文章,说的就是那个时代农村的集市,有人对此表示了极大的不信,他们觉得在那个长社会主义草,拔资本主义苗的时代,不可能有集市这样的事情。
其实,这真的是一种误解误读。其实,就算是在那个贫瘠且“革命”的年代,自发的集市贸易一只都有。无非是乡亲们自己家里的一些土特产,或者是一些吃不了的蔬菜,还有鸡鸭的蛋,以及蛋禽。这种可能不是官方的民间贸易,一直存在,而且是有固定日子的。母亲就曾不止一次的和房东大妈,豁嘴子婶们一道去过集市买东西。农村的集市,就是热闹,乡亲们在镇子里最宽的主干道两侧,铺一块塑料布,把要卖的东西摆上,生意这就开张了,没有凶巴巴的城管,没有收税的大檐帽。
5.
写出有画面感的文字,一直是我喜欢的一种表达方式。因为我实在不具备画画的那种天赋,就算比照着躺在阳台上懒洋洋的花猫,我最后画出来的东西我自己都觉得非地球的物种。这让我一度很自卑。
想起下乡前的一段往事。那会儿都是“三忠于四无限”,稍微解释一下这个会给很多人带来生疏感文字的内涵,大意是这样的,所谓三忠于就是:忠于毛主席,忠于毛泽东思想,忠于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四无限更邪乎:无限热爱,无限信仰,无限崇拜,无限忠诚。如果还不理解,可以稍微参考观摩一下我们的邻居,朝鲜。不作延伸解读了。
那期间为了表达对领袖的服从和热爱,除了请示汇报,还有必须佩戴像章,必须携带红宝书。而学校的美术课直接下达的任务就是做领袖的头像,可以用各种材料,有用彩色碎玻璃的,也有用各种杂米的,还有的是用其他材料。学校给每一个人发三张带着主席头像的描绘图,大家需要用各种物料来填充。
不能不说,真的是有做得好的,看起来非常养眼。轮到我就大眼瞪小眼了,这本事哪里会?不仅仅是我不会,更无奈的是家里就没有会这个的人。于是吭哧的熬着发着臭味的胶,然后用小米,高粱米,大米甚至红豆开始加工造像。
结果是,造像出来之后,一家人面面相觑,二哥说:这可不能带学校去,这是丑化领袖,弄不好就是反革命了。思考再三,二姐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当着所有家人的面,把我加工完成的“艺术品”直接丢炉膛里化作了青烟。
再很多年过去,我儿子上小学时的美术作业,我都敬而远之,这个真不行,绝不勉为其难。
当然,画猫的技术还是有所进步,起码能画出形体,然后就很毕加索了,抽象到我自己依然不知道何物种。
有的时候我会自嘲,觉得确实是在这方面欠缺了太多太多,不过很快我就会阿Q一样的安慰自己:这世界再有能耐的人也不会懂的全部,尺有所短,寸有所长而已。
1971年的6月底,离我们搬家的日子越来越近了,我依然内心深处充满着一些渴望,希望即将搬过去的新家和新伙伴,让我有一段更快乐的人生和日子。事实上,后来我所经历的这一切,极大的满足了我对新生活的渴望。
因为生活没有超出我的预期,所以,好像一切都那么按部就班,或许这就是冥冥之中的设定。从小到大,在我的人生字典里没有出人头地,建功立业,这样的字眼,更多的就是水到渠成,顺理成章的淡然。
这个,我自豪! 2017年5月24日星期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