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92| 115
|
今儿心情不错,谁有疑问我解答(六星论坛的) |
笑熬浆糊 该用户已被删除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不怕问题犀利,谁也甭不好意思
我等问题去了 |
笑熬浆糊 该用户已被删除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落熙雅伤 发表于 2017-7-23 20:44 我不回答,你应该知道了 |
笑熬浆糊 该用户已被删除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诗意天涯 发表于 2017-7-23 20:39 滚犊子,刚抢6快多可以买罐青啤了 |
|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 |
笑熬浆糊 该用户已被删除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光明传说 发表于 2017-7-23 20:56 感谢你对论坛的热心赞助及对墓歌本人的支持,同时也感谢神经对论坛的付出,大地魂免了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 |
笑熬浆糊 该用户已被删除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 |
| ||
笑熬浆糊 该用户已被删除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新解玉玲珑 发表于 2017-7-23 20:57 1、论坛生死不甚在意。但因是工作必须勉力而为; 2、最在乎的人不能说,说出来变成了一种伤害; 3、最后悔的是向老板版建议创建六星论坛; 4、最正确的决定是五大管理同进小黑屋,春江没烦你还留,同时报了马花吼我之仇。且为版规出台做个舆论先导; 5、最需要珍藏的,当然是这些年结下的那些友情(无关男女事)。 |
|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新解玉玲珑 发表于 2017-7-23 21:23 你说的这首诗朗诵网易版权保护了,换一首听? http://music.163.com/style/swf/widget.swf?sid=371973&type=2&auto=1&width=320&height=66 | |
笑熬浆糊 该用户已被删除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新解玉玲珑 发表于 2017-7-23 21:23 一、没有共同的永远,除了夫妻共同的孩子,除了党派共同的信仰; 二、我都不知道明晨还能否睁开眼,我根本不想和谁到永远; 三、论坛式微不等于论坛没有希望,六星或许会死但论坛应该不会。想一下博客、微博、QQ空间、微信及其公众号,非大咖非团队炒作能玩红火吗?或许,只有论坛才是百姓互动最强最接受的。也许有那么一天,那些能坚持能创新的论坛,会迎来他们靓丽的未来。 |
笑熬浆糊 该用户已被删除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落熙雅伤 发表于 2017-7-23 21:37 二逼算骂人吗?不是的话就送给你,是的话当我没说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落熙雅伤 发表于 2017-7-23 21:37 你怀疑谁都没啥,大家看法基本一致,许仙这个ID写你的帖子有理有据,还风趣幽默,还很文艺,那些砖帖既不夸大事实,也不刻意编排,例如说你微小说的,说你有个帖子百度内容太多的,说你一些言而无信的论坛笑话的,你自己都无言以对,恼羞成怒就不好了吧。嚯嚯。。。 | |
笑熬浆糊 该用户已被删除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落熙雅伤 发表于 2017-7-23 21:43 第一页里找找去吧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落熙雅伤 发表于 2017-7-23 21:37 另外,鉴于你的真身西湖哥早已不存在,许仙这个ID的别的曾用名,你无权过问了。 论坛ID对ID砖战的规则是马甲对马甲,许仙对付武林高高手正合适,不存在不对等的问题,别再问了。 意思是,对付武林高高手,一个许仙足矣。 懂了吗?! | |
笑熬浆糊 该用户已被删除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光明传说 发表于 2017-7-23 21:42 除了签名有恶作剧之嫌,其他都是正常拍砖 禁言两天足矣,何况签名也改了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笑熬浆糊 发表于 2017-7-23 21:46 对!六星管理层高度尊重ID约定俗成所谓主号权的人性化和人情味在这件事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笑熬浆糊 发表于 2017-7-23 21:46 对!六星管理层高度尊重ID约定俗成所谓主号权的人性化和人情味在这件事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 |
| ||
| ||
Copyright ©2011 bdlxbbs.cn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