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梅即我 于 2017-10-8 16:53 编辑
早前的某天,老夫走在路上,看见一条丑陋的野狗在附近逡巡不去,于是一怒发作少年狂,甩起一脚,踢向路边的一坨石头,企图踢飞石头将野狗击杀。老夫这一举动,到底是有了结果:丑陋的野狗被吓跑了,老夫的脚趾也被伤了。你道为何?说来可恨。原来路边的那一坨石头,它不是蹲在路面上的,它马勒戈壁是埋了半截身子在土里的。你不知道啊,老夫那一脚,是多漂亮的一脚,那是穿圆口黑布鞋暗花白袜子的一脚呀,谁知道一脚踢出去就遭殃了。你晓得脚趾蛋蛋撞到石头坨坨是个啥后果吗?不是蛋碎就是骨折啊。当时,老夫双腿一打闪,一屁股瘫坐在地上了。要不是顾及这张老脸还有几分颜色让路人好看,老夫是真不想要脸了,老夫就想像个受伤的小娃儿那样哇哇大哭了。那是真的痛啊,从脚趾蛋蛋痛到心肝尖尖呀,朋友!不过,老夫还是蛮横的,现在回想起来,老夫还是蛮佩服自己的,老夫当时只是捧着脚趾头一个劲地呻唤。对,你说得对,大丈夫不仅要三杯吐然诺,必要时也得一声声哎呦哎哟痛死我。老夫就是这么过来的。
脚趾头伤了,自然不良于行,只得敷了草药呆坐着,哪也去不了,就连城南也去不了。老夫住在北野,距离城南也就百八十里路。腿脚好那会,老夫骑个28圈的凤凰也就花费两三个钟头,早上走的话一准蹭得上城南二三子的午饭。在他们的语系里,把午饭叫做帖子,帖子主要由文字构成,间或也配点图片,就像一锅稀饭里擀进了几个面鱼儿。唉,那饭,那叫啥子饭?有时稀溜溜的,照的见人影子;有时黏糊糊的,简直粘牙齿。这都还不是个事,关键是那帖子不放油盐莫得滋味呀,更要命的是他们还不准我自掏腰包买包乌江牌榨菜来下饭。唉,那饭如何吃得了啊,看来老夫晚景堪忧啊。——有此一虑,老夫后来就自觉了,不再去二三子那里蹭饭吃了,便一个人在城里悠哉悠哉的遛弯儿,到处看热闹,到处看稀奇。到饭点了,瞧着哪个店面顺眼便进去,菜色好看就吃点,不好看立马就转身退出来,啃自个带的干粮,这干粮不是什么《古诗十九首》,而是《极品家丁绿帽版》。朋友,你也许会极度鄙视老夫的干粮,但圣人云:凡人活世上,必有癖好焉,否则野兽也。圣人遗训,老夫不敢不遵撒。——由于少有来往交集,老夫跟城南二三子也就渐渐疏远了。老夫也着实苦恼,老夫曾有诗云“莫道故人心意变,俯首扪心自检点”,老夫绝对是勤于自查敢于自剖的人,老夫怎么都觉得自个初心依旧,可昭日月。唉,还是古话说的好啊,乍见生欢易,久处不厌难,做人真的特么难了。老夫不敢猜度城南二三子的心意,不过呢,老夫还是得再次吁请一下,二三子啊二三子,舞文弄墨之余,请你们抽点时间找个空闲学点厨艺好吗?请你们把稀饭做的好吃一点再配一盘泡菜好吗?老夫不怕背个蹭饭的恶名,老夫就怕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呀。
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