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几个月大就被送到乡下的外婆家,一直到上学的年龄才回到城里。一开始特别的不习惯,一切都是那样的陌生,首先住的房子向小格子一样沉闷,没有前后菜园,没有青草的气息,然后吃的东西一点不新鲜,即使大米饭都没有乡下大锅焖出的清香四溢。有天晚上,我又因为吃不下饭和母亲闹别扭。我没有特别费力掩饰语气里对家的不屑,对父母的不满,小孩子总是凭直觉行事,而我的直觉告诉我,我很不喜欢这里,不喜欢这个家。
那个晚上以父亲狠狠的呵斥了我一顿,我独自流泪而结束。但从那天起母亲开始刻意的努力让我爱上这个家,爱上这个即将于此长大的地方。有一天母亲特意带我去看大清河。那是一个四月天,北方的早春乍暖还寒,而且感觉小时候远比现在冷。我在寒冷中被母亲拉出门,以为不过是一次不愉快的家庭教育。结果我错了,河水静静的在春光里流淌,河边的快要吐青的垂柳轻拂,有小鸟在树林里鸣叫。天空像被冻住一样湛蓝,和看不见尽头的河水在远处合为一线。温柔,这是我的第一感受。满心满怀的温柔,一颗孩子的心也可以感受到的温柔,或者说,一颗孩子的心更能够感受到的温柔。因为那是属于母亲的温柔。
多年以后,那春日下母亲与河水的景像,就像一张不会随岁月而褪色的老照片,紧紧地贴在我的胸怀里,在每一个寒冷的时候,让我找出来翻看。一起涌入记忆的,是水草甜甜的气味。就像闭上眼睛感受母亲怀里的气息。
我家住在前进大街,旁边是每个城市都有的幸福路,和每个城市都有的百货大楼。晚上,这里就成了街坊孩子的乐园。幸福路上的路灯半明半暗,孩子们借着灯光各种游戏,大孩子们喜欢高谈阔论,而小孩们女孩喜欢跳皮筋,男孩喜欢比拼一种圆形印有各种图案的纸板。幸福路以北还有一个比较大的广场,经常有一种娱乐活动在这里开展。我姑姑自称曾经是文艺骨干,所以是街道歌舞队争抢的对象,白天扭秧歌,周末踩高跷,,春节的时候我和伙伴们涌到广场上看高跷表演,一个花红柳绿的仙女从身边经过,突然低头冲我吼:“这儿人多,注意安全。”我才发现那是姑姑。急忙指给小伙伴看,一种接地气的喜悦和自豪油然而生。
很多年很多年过去了,我在改变,这里也在改变。虽然其实速度并不是很快,但是城市的发展还是顺应时代的日新月异着,经过又一次又一次的乔迁,之前住过的地方早已面目全非,甚至都已经找不到了。我大学毕业又回来,工作成家,有了自己的孩子。我给他讲以前的事情,讲我对家乡的排斥到眷恋,讲上一辈的辛苦和艰难,讲当年把百货大楼当成迷宫,把简单的糕点当成美味的故事,孩子感觉新奇而茫然。
那年,表嫂家的女儿高考,表嫂和我说起孩子报志愿的问题。我说这个最终还得看孩子喜欢哪里,我们给的都不过是参考而已。表嫂态度坚决的说:“哪里都可以,只要离开这里不和你表哥在一起。等她一上大学,我就跟着离开这个家,不再回来,我早已经厌倦了这个地方,厌倦了这个人。”我对这样的回答见怪不怪,因为这是我听了好多年的,是我们家族公开的秘密。连我姑姑和表哥都早已习惯,从来对我表嫂这样的宣言都不正面回应,听凭她自言自语。很早以前我担心表嫂说的是真心话,表嫂是表哥的大学同学,不是我们这个地方的人,我怕她是真心的已经不爱我表哥了,真心对我们这个地方失望至极。然而,事实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现在侄女已经大学毕业了,表嫂还在,依旧忙碌着,牢骚着,宣言着。
有人说永远不会离开,其实连头都不会回一下。有人说永远不再回来,其实留下了一生一世。就像那天,表嫂请我们到家里吃饭,我看着厨房里忙来忙去的表哥表嫂的背影,不自觉的嘴角微微上扬,如果说这世上有什么永远,也许这就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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