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9月宋庆龄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1959年4月7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宋庆龄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1965年1月,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她再次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1975年1月,第四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她再次当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78年2月第五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连任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80年8月3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担任大会执行主席。
1981年5月14日,宋庆龄患的冠心病、肝癌及慢性淋巴性白血病病情恶化。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宣布接收宋庆龄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1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宋庆龄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荣誉称号。1981年5月29日20时18分病逝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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