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山风景区位于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宝丰镇境内,距十堰市180公里。女娲山风景区有大小山峰22座,主峰海拔900米,女娲祭坛建在主峰,其它诸峰仰首相望。是《康熙字典》以及《中国神话辞典》中指认的女娲抟土造人之地。
清《康熙字典》在"娲"字条中解释道:"古神圣女,化万物者也",并引证《史记·五帝本记》曰:"女娲炼石补天,又女娲山在郧阳竹山县西,相传炼石补天处"。五代杜光庭在《录异记》中写道:"今房陵上庸界内有伏羲女娲庙存焉,传为抟土造人之所"。
相传,女娲采金州(现安康)南山五色石炼之补天,救民于水火,从此百姓康泰,风调雨顺。女娲在此地修造了一座土地庙,教南山民众种桑养蚕,取丝纺绸,福祉于民。当地民众为祭祀女娲的贤能圣德,将土地庙改建为女娲庙,供奉香火,顶礼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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