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19-8-4 09:03 编辑
这种处理很“荒诞”
河南淇县瓜农庞某家承包了200亩地种西瓜和玉米,经常有附近的人在瓜熟后前来偷瓜。7月29日,两名女子开着三轮车来偷西瓜,偷了八、九个西瓜,价值二十余元。庞某在与她们拉扯时,一女子的膝盖擦破流血并报了警。民警协调让庞某赔偿300元医药费,这让庞某十分委屈,称“以后偷瓜都不敢拦了”。 事情有点匪夷所思,当然,事情又很快得到反转,8月2日,淇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一则通报做出回应,表示偷瓜者宋某及其女儿已认识到错误,主动退还了之前赔偿的300元,当地民警也帮助瓜农庞某采取了安全防范措施,设醒目标语提醒劝诫随意摘瓜行为。
所谓瓜田李下当避则避,免得弄出是非。但是,这事儿比较有意思,母女二人开着三轮车到别人瓜田里偷西瓜,而且偷了八九个瓜,首先我也觉得价值不会很多,但是,行为不可恕,偷就是偷,被人家发现肯定是要开车跑,拉扯之间当事人膝盖擦破流血,然后很有勇气的报警。(这年头做贼都要理直气壮,懂得维权)可笑的是,民警出警后的“协调”,竟然让瓜农赔付对方300元,当然,钱也不多,但是,多少个西瓜能卖出三百元?
最大的问题在于,出警的警察是不是颠倒了因果和最简单的是非关系,用一种和稀泥的方式来处理这个“纠纷”的,作为基层的执法工作者,执法要有理有据,要不能失去公平,让当事瓜农配偷瓜贼人三百元,这就是笑话了。
往玩笑的方向说,这简直就是葫芦僧断糊涂案,往正经的地方说,这就是没有了最基本的是非概念了。这样执法,是亵渎职责,毫无道理。
就事论事,不必做过分的推演,万一瓜农在维权的过程中,行为过激造成了人身伤害,那是另外一个问题,该走什么途径就走什么法律途径各自维权就是了。
这个看起来就是一个简单的纠纷,调解是必要的,但是,调解不能失去公允,不能没有最基本的道理。为贼人维权,让原本受害的瓜农掏钱赔付,这实在没有天理了。
当然,淇县公安局很快在官微上做了纠偏,说是经过训诫和教育偷瓜贼意识到自己的错所在,把300元退还给对方。但是,问题如果这样收尾并不让人欢喜。因为当初做出赔付300元的糊涂警员,该受到训诫,起码也批评,基层执法,不能糊涂,不能不辨明是非。原本就是不应当出这样的幺蛾子事情。
不能让最基本的道理没有了,更不能没有最基本的底线,瓜农维权无可厚非,糊涂警的调解毫无道理,而淇县公安局的纠偏,仅仅是对贼人晓之以厉害,让其退还了300元,却没有纠偏自身(起码在官微对这个事件的描述上看不出来),这是令人失望的。
二啊,你说说你的同行这事儿处理的二不二吧?你闲哥该不该喷?!
2019年8月4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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