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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护”的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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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自己所学所知的历史学问几乎全部还给了亲爱的老师们,关于“护”的内容隐约剩下的几个词条儿还得拼命回忆。追溯到远古怕少为人知,与现实相关的懒得说。大道理都是浅显的废话,任何的自圆其说无非彰显一种貌似通彻的局限。人们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只能表达相对特殊的某个说法。
从护路到护国,近代中国人不乏热血儿郎。护路的人保护了民族产业,护国的人反对了窃国大盗。彼时,群情激奋,一呼百应,天地为之动容,乾坤因而朗朗。这是大,护之大者,天下为公,护之大者,正气凛然。 护法,也是一种大。严格理解起来,若非是指名词的人物,护法的含义远远大于护国护路。方圆规矩,国法家规,当人类进入体制组织的社会生活,无一不推崇律法的尊严和伟岸。即使世外方人的修行,他们也讲道德,讲原则,讲心法和步骤。乱了会走火入魔,虚了就似是而非,不那么地道和正宗,成了旁门的牺牲。 论坛是个论理的场所,扯护花或护短显然不合适,这里就不多讲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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