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云在眉梢 于 2021-6-16 18:00 编辑
我还在上中学时就许诺,如果考起学,我就不要家里任何财产;如果参加工作,我就不再向家里要一分钱的生活费。
父母只是笑笑,并不当真。
后来我考起学,毕业那年,有人建议我托关系留在成都或绵阳上班,说地方好,待遇高,出点违约金和疏通费也值得。于是那个干旱焦渴的夏天,父母东拼西凑,弄了一大包钱给我,沉沉的,全是十元票。我从没见过那么多钱,大概是吓坏了,从南部返回学校的路上我便决定,放弃原计划,任学校分配。
结果我被分到偏远的宜宾,工资低得可怜,日子过得很紧巴。每次春节回家,母亲就跟我急,你这娃死心眼呐,孤身一人在外地,无亲无故无依无靠,靠那点工资怎么生活?你爹钱心虽紧,你开个口,给你寄点生活费还是没问题吧。
我结婚的时候,婚房是十平米的单位宿舍,婚礼由我和爱人操办,费用由我俩自己出,双方父母只管参加。我不要父亲要随礼,父亲不答应,说这是父母的心意,再说我不能只顾自己的想法,还要照顾女方的感受啊,我才答应收下他的一千元。再后来,我们有了孩子,父母随了一份六百元的礼,我也收下了。
十多年后,母亲去世,父亲要将他们攒下的五万元存款分与我们五兄妹。我不要参与分配,让父亲自己留着或者分给其他兄弟姊妹,父亲不答应,说做父母的要公平对待儿女。我还是拒绝。他知道我到成都上班刚买了房,经济紧张,便叫小弟把钱打给了我。这回,我是真的违背了当初的诺言。
为什么当初我要许那样的诺?我没有讲。父母大概是明白的,为了我们,他们已太辛苦太操劳,我这样做,他们就少一些辛苦少一些操劳,就不会老得那么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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