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最早上小学的时候,暑假和寒假作业都有写多少篇日记的任务。寒假的好写一些,好玩的事儿多嘛。暑假的要求篇数多,总觉得可写作文的内容凑不够,于是,胡编乱造。我的套路一般编写小明逮住一只青蛙或一只蜻蜓或一只七星瓢虫,就在小明同学玩腻了想痛下杀手的关键时刻,小芳或小某及时赶到,一定讲道理,劝阻,说,小明别胡来,这个是益虫,吃害虫的哇,保护粮食的啊,日如此这般,一番说教后,小明羞愧地低下高傲的头颅,然后放生那个可怜的小生物,然后,小芳或小某也可能是我吧就开心地度过了很有意义的一天。
有一次,我根据社员们深夜冒雨抢盖刚脱粒的玉米还是小麦的真事儿,写了一篇日记歌颂了一次生产队长,被他们大人偷看后取笑了好久,当时真的好害羞,觉得大人们怪怪的。估计是用的词儿有点儿夸张?什么伸手不见五指啊,漆黑漆黑的夜啊,乌云密布,电闪雷鸣之类的太吓人吧。
上了初二,语文老师要求我们写,定期上交,他批阅得很仔细。我写的第一篇日记是描写屋檐下的一窝小燕子的,有一天晚上也下了大雨,晚上我担心小燕子们的安全,第二天看它们好好的,心里高兴极了。就写了一篇不短的作文。记得老师批评我描写不当,我说小燕子们半眯缝着眼睛,老师用红笔问道:眯缝着眼就是眯缝着眼,半眯缝是啥样子?看来,多写多错啊,没完全睁开眼睛的小燕子们不是没长大,可能刚睡醒吧。
高中开始天天写,那时候每两周一次作文课,有时间限制,两节课必须交卷。高中的日记越写越长,很多的已经写过的内容会跟两周内的课堂作文发生联系。发现这样可以偷懒,可以省劲儿,写的动力不需要勉强,等于提前做作业。内容无非所见所闻所思,用的是初中初恋送的本子,钢笔也是她送的。她没上高中,初中毕业就当了某广播站的播音员,连县级都不是播音站,那种大喇叭对驻地居民广播通知和进行教育的老机构。
等到认识了同班的高中初恋,用的本子换了人赠,钢笔也是新的了,也是新初恋赠的。不写她俩的日记占绝大多数,可一写就肉麻或苦闷的那是自然。我不会说谎,也不会假正经,恋爱嘛,什么海誓山盟憧憬未来,什么革命理想和未来美好生活,都敢写的,都觉得一定会成功哈。
现实被理智粉碎得体无完肤,我感觉到彼此差异足够到不想强求也无须迁就,所有的告别如期而至,所有的过去均为记忆,偶尔如梦,一醒无痕。
等到工作,便不再写了。
工作第二年认识的另一半,她说自己很亏,我是她的初恋,而她是我的什么?傻傻的,一直赎罪几十年啊,烧了就烧吧,留着又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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