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0-3-19 11:09 编辑
过去,我时常发一些差旅过程中的见闻,有人看了,批评说我是借出差旅游,我都只呵呵一笑,说他们只看到小偷吃肉,没看到小偷挨揍。为什么?因为他们是善意的提醒,他们并不了解干我们这行的差旅中的艰辛。今天休息,在家隔离,就聊一聊我们差旅的艰辛。
警察出差,多半是为了去异地查证线索、搜集证据、扣押财产、缉捕或押解嫌疑人,在目的达到之前,是有很大压力的。不说因赶时限路途上的劳累,只说到达目的地后的奔波,与各色人等的交涉,那也是很耗神费力的。
若非特别重大、紧迫的案件,出差的时间只有五天,因为财政局有规定,超过五天的,需要写专题报告,有领导批准,才能报销费用,一般不许驾车,只能乘坐普通公共交通工具。食宿和在目的地的交通,也是按地区和城市,限定了报销金额,一般一人一天不得超过500元,自驾去的,没有到达目的地后的交通补贴。因此,越是大城市,越没人愿意去,去了就要自己贴钱。例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坐半天高铁,落地后要去当地公安机关转介绍信,然后寻找住处,这些城市里,早已没了招待所,稍微条件好点的宾馆,价格都在三百以上,加上地域广阔,时间紧迫,寻找几个单位或当事人,光租车或打的士,就要数百元,你能不贴钱?一次两次也就算了,但长年累月的跑,一般人贴不起。
去一些县城,又存在交通和安全问题。例如你要去乡镇、山里,没有公交,公家的车和租用的车,车况不一定好,又不安全适用。因此,我都是开自己的车去的。有几次去鄂西北和湘西、皖南山区,都遇到过山体滑坡、路面塌方,交警封路后,经交涉才让我们通行。记得有一次去恩施大山里缉捕,遇到大雨,山体滑坡砸死了两个台湾游客,山路被当地警察设卡劝返了,我们交涉了半天,才进了山,沿途遇到两次滑坡,万幸的是越野车都还能骑在泥石堆上通过。
不是所有的人和部门都配合警察调查的,尤其是与案件有着利害关系的人和部门,尽管《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这是他们的义务。例如,有些银行的负责人,本身就和骗子有利益输送关系,有些地方政府部门,奉行地方保护主义,那些嫌疑人的亲属,就更不用谈了!
出城
滑坡
泥泞
烂路
湿滑
盘山
涉水
盼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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