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少年,喜欢张手去触摸阳光,指掌中那些晶莹的被浸染成橙金色光影中的脉络,总是让心头泛起莫名的对生命的满足,仿佛,看到向阳的山坡上,成片成片的向日葵奋力用纤瘦但劲挺的躯干撑起硕大的花盘,简单却灿烂的金色花瓣,毫不作态、不扭捏地热烈而真诚地绽放。笑脸为形,真金为色,且懂得追逐阳光。
那是一种壮丽的,摄人心魂的,恨不能融入其间的美。那是生命怒放的姿态与颜色,倔强、明艳、纯净、生机勃勃,充满向上的力量。
从此,少年开始相信,那种简单却灿烂的金黄,是阳光的颜色。是岁月的颜色。
后来,少年慢慢成长,却在不经意间时常迷离了双眸,眼里的颜色不再那么明艳纯净,渐渐显现出晦涩、枯黯的色调,布满了纠葛不清的杂乱笔触。或许是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或许是因为渐行渐远的梦想,或许是因为至亲的人儿决绝的再不回头的背影,或许是因为一个陌生人相似的空洞、麻木、疼痛和绝望,或许,是因为这见鬼的人世间处处可见的冷漠、自私与残酷!
少年终于懂得,岁月的颜色是迷幻不清的,是不可捉摸的灰调,可以高级,更可鄙俗。简单灿烂的花瓣,不仅仅只会享受和风的轻抚,也会经历暴雨的捶打,会有被煦阳拥抱的温暖,也会经受霜雪的肆虐,会在春天灼灼地生长,更会在秋风中无力地凋零。
岁月的颜色远不止一种,明白这个真相的少年,有种师出无名的愤怒、疑虑、惊恐和惶惑,曾经对生命一厢情愿的感动,现在回过头来恶狠狠地讥笑着自己。他甚至憎恨,那些从未谋面,却拖沓缠绵的告别。这是个什么鬼样的世界,是个怎样乱糟糟的人间。他看似完好的躯体,早已伤痕累累。
少年不再是少年。那年,那天,阳光明媚,游云如絮。他真的伤痕累累,剧烈的撞击让他血肉模糊,筋骨寸断。躺在担架上,感受着生命的流失,他没有丝毫彷徨和犹豫,拼尽全身的力气再次艰难地伸出唯一能动的左手,掌心向上,想去,握住阳光。
在金色的阳光下,那只手渐渐泛起一种血色的、晶莹的光芒,很美。
那是一种暖暖的、痒痒的、触手可及的幸福。他分明感到了有羽翼划过心间时的轻颤,那是一个本真的灵魂与另一个本真的灵魂的遭遇。
阳光是真实的,曾经的少年也是真实的。任何阴霾在阳光的驱逐下终将消散。
我们曾努力地活着。
如果我们确定最终避免不了去死,那么,请一定握住阳光,无论岁月的画布上涂满何种颜色,阳光,才是生命真正的颜色,于生,于死,于过去,与将来。
冰凉的指尖,拨不开俗尘,但可以,握住阳光。
逝者长已矣,生者当如斯。
路还很长,谁将与我同行,笑脸为形,真金为色,且懂得追逐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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