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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首席探讨一下“动物保护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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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立法的真正目的,并不是如首席认为的停留在“为保护人的自由权利”。而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层利用立法手段来确认有利于自己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从而进一步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矛盾。
--------------------- 有利于统治者自己利益的社会关系和秩序? 这立足点就有问题,让人不寒而栗。 首席说的“立法的目的也从维护威权的权威转向维护人的自由权利”,所以,“一个更加仁慈的年代,是自由权利的声张,而不是道德大棒的四处横行”,并没大错,只是没考虑到权利对应的义务罢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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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豆豆 发表于 2022-5-21 07:58 这说法混乱了。立法目的是为保护认权,这个立足点当然没问题。重点是义务,保护动物的法定义务和责任,跟认权保障的立法可以不矛盾。首席以立法权对认权的保障来批判动物保护主义,本身方向就错位了,而你则在其错位的基础上走得更远,竟然要把认权立法这个出发点连根拔起。 至于“社会秩序和社会关系”这些,说得太过空泛,哪个国家的立法调节的不是社会秩序和关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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