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北斗六星!·百事通·查看新帖·设为首页·手机版

北斗六星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小安子那半桶水又开始晃荡了
查看: 983|回复: 2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小安子那半桶水又开始晃荡了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楼
发表于 2023-1-16 17:5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搜索本主题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3-1-16 19:08 编辑

......虽然王某某的案件中,当事人做了伤情鉴定,但是,伤情鉴定不是调解必须的程序。有规定: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不需要做伤情鉴定。

再说,伤情鉴定,治安案件能强迫么?答案是不能!公安机关没有强迫伤情鉴定的权力!即使警方提出,你有权拒绝!同时也意味你放弃了可能的公诉。

当然,警方觉得没有必要也可以拒绝。

一句话:王某某打人的治安案件进行的调解,合法合规。

                                              -----以上引用小安子的屁话。


   
      首先,没有人和你争论过王某打人案件的处理是否合法,这个案件至今也没有被哪一方说明是调解,很大可能属于自行和解,俗称私了。你爱玩自己树个靶子去打的把戏,你自己玩去。

     其次,伤害案件中,办案警察向受害方出具《伤势鉴定委托书》要求其去做伤势鉴定,是处理伤害案件的必要程序。没有伤势鉴定结果,就不能确定伤情属于轻微伤还是轻伤或轻伤以上,案件性质属于治安还是刑事,因此,是必要环节;


     第三,受害方拒不配合做出伤势鉴定的,非常少见,谁会被人打了不去做鉴定弄清自己的伤势伤情的?缺心眼呀?伤势鉴定既可以让警方和自己弄清伤情,为警方确定案件性质提供证据,又不影响受害人对损伤的赔偿要求,无论是治安案件的调解,还是刑事案件的附带民事赔偿诉讼,都可以获取赔偿,受害方怎么可能会去不配合做呢?盼望不去做鉴定的,只会是施害方,担心鉴定结果是轻伤以上,必然会蹲号子,因此,才会急于砸钱私了,不让对方去鉴定。这样做,万一受害人后来发觉伤势过重,或对方没有完全或部分兑现赔偿承诺,大家都麻烦。因此,私了警方是根本就不会介入的。


   王思聪案,警方公开的处理过程很明显:控制住双方,传唤到派出所,留置,讯问施害方,询问受害方,搜集视频资料、在场目击者证词等证据(包括伤势鉴定),查明事实,认定性质为治安案件,依法做出拘留、罚款并处的处罚决定。施害方律师依法提出行政复议,以争取私了时间,警方依法中止执行处罚。后续的处理,应该是依法将施害人交保,等候复议结果。其间,施害方向受害方砸钱,受害方书面向警方提出撤销报警处理申请,警方因纠纷双方已自行和解,遂于复议程序中,撤销处罚决定。


   综上所述,如果没有伤势鉴定,警方不可能认定此案为轻微伤、对施害方做出治安处罚决定,没有治安处罚决定的威慑,施害方不会主动砸钱,受害方也不会感到赔偿数额足以弥补自己所受的损伤而欣然接受对方的私了建议,并配合对方向警方提出撤案。


   和半桶水争论没意思,就此打住。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沙发
发表于 2023-1-16 18:0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又放个五颜六色的彩屁!一堆一堆废话

还没指明具体我哪个地方错了?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23-1-16 18:08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3-1-16 18:05
又放个五颜六色的彩屁!一堆一堆废话

还没指明具体我哪个地方错了?

还没指明?你的阅读理解能力太差了,估计再怎么指明你也看不明白的。你还是一边歇着去吧!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23-1-16 18:13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3-1-16 18:05
又放个五颜六色的彩屁!一堆一堆废话

还没指明具体我哪个地方错了?

当然,警方觉得没有必要也可以拒绝。


警方被谁要求去做伤势鉴定了?警方向谁拒绝做伤势鉴定?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23-1-16 18:35 |只看该作者
建议小安子的半桶水改成半桶尿。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23-1-16 18:4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小炸毛 于 2023-1-16 18:49 编辑





你说你和车轱辘口水精辩个啥,闲的蛋疼是吧

他把自己帖子顶一千楼也不过只是个嘴犟的车轱辘口水精,你和不主流都说的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了

人家翻个页就能改十种说法,二币啊你,那个破口水贴你一顶就是三天
附件: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23-1-16 19:0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3-1-16 18:13
当然,警方觉得没有必要也可以拒绝。



受害方提出做伤情鉴定,警方觉得没有必要可不可以拒绝?

上下文你不会看么?就知道整天盯字眼等着断章取义啊?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23-1-16 19:04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3-1-16 19:00
受害方提出做伤情鉴定,警方觉得没有必要可不可以拒绝?

上下文你不会看么?就知道整天盯字眼等着断章 ...

滚一边去!你的不合逻辑的假设太多,而且根本就不值一驳!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23-1-16 19:0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3-1-16 18:35
建议小安子的半桶水改成半桶尿。

你丫喊几把毛口号?

你也学习学习一些没逻没辑的人,一天天就知道瞪个眼珠子等着截屏扣屁眼的活。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23-1-16 19:0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3-1-16 19:04
滚一边去!你的不合逻辑的假设太多,而且根本就不值一驳!

又傻眼了?上一段我在说啥事?还给弄个警察被要求做伤残鉴定?

你咋想的?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23-1-16 19:1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战斗鸡 发表于 2023-1-16 18:35
建议小安子的半桶水改成半桶尿。


你个2B,这话题你参与不了,就剩口水了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23-1-16 19:1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东方安澜- 于 2023-1-16 19:17 编辑

揍我的普法贴,我得帮着顶。否则遇到哪个2B会有意见,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23-1-16 19:2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揍我的帖子,13个回帖,我帮顶了7个。柳二,够意思不?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23-1-16 20:5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这几天从你们辩论中学了不少东西,以前我真不知道这些程序。

那为啥要骂王思聪呢?是不是不具备私了条件强行私了了呢?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23-1-16 20:5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3-1-16 19:21
揍我的帖子,13个回帖,我帮顶了7个。柳二,够意思不?


我觉得柳警官从实际案例出发给我们上了扫盲课,这不算揍你,虽然标题是那么写的,但是主贴内容还是以讨论事实为主,你应该好好看看。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23-1-16 23:4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3-1-16 23:55 编辑
知音 发表于 2023-1-16 20:57
这几天从你们辩论中学了不少东西,以前我真不知道这些程序。

那为啥要骂王思聪呢?是不是不具备私了条件 ...

我没有骂王思聪啊?私了的条件很简单:轻伤以下,双方对一次性赔偿数额协商一致,意思表达真实并当场签署具结协议,履行承诺。王案条件符合。

               这类案件,可以参照交通事故的处理,原则近似:没有造成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轻微剐蹭事故,双方选择不拨打122报警,自行协商,赔钱了事。如果报警,警方必须到场取证,扣押证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去事故处理调解室等候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23-1-17 08:34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3-1-16 19:12
你个2B,这话题你参与不了,就剩口水了

建议小安子的半桶水改成半桶尿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23-1-17 09:11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3-1-16 23:46
我没有骂王思聪啊?私了的条件很简单:轻伤以下,双方对一次性赔偿数额协商一致,意思表达真实 ...



我没说你骂,是我少写了两个字。
我的意思是,为啥有人骂王思聪呢?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23-1-17 09:3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23-1-16 23:46
我没有骂王思聪啊?私了的条件很简单:轻伤以下,双方对一次性赔偿数额协商一致,意思表达真实 ...


王案条件符合什么?符合私了啊?

你狗屁不懂!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23-1-17 23:50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3-1-17 09:11
我没说你骂,是我少写了两个字。
我的意思是,为啥有人骂王思聪呢?

有钱就可以不受处罚了,羡慕嫉妒恨呗!

使用道具 举报

21
发表于 2023-1-17 23:51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3-1-17 09:37
王案条件符合什么?符合私了啊?

你狗屁不懂!

你说说,符合什么?结果是什么?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北斗六星文学网所有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言论,本站不对其内容承负任何责任。

Copyright ©2011 bdlxbbs.cn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发帖投诉   

平平安安
TOP
返回顶部